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涉农税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思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涉农税收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以及屠宰税,其中,农业税收以农业总收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等生产收入)为课税对象,实行逐级核定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并以直接征收粮食为主,所以,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公粮”,1958年6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96次会议通过,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农业税条例》;农业特产税曾经属于农业税的一部分,1983年,国务院明确和统一了农林特产品收入的征税范围和一般使用的税率,开始对农林特产品单独征税,1994年我国的税制改革取消了产品税,将原产品税中的有关农林特产税目合并到农业特产税,扩大了原农林特产税的征收范围,现在包括农、林、牧、渔等农业特产品;牧业税是国家对牧业区半牧业区从事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就牧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其具体的征收办法由各自治区和有关省份自行决定;屠宰税则是以屠宰应税牲畜的行为为征税对象,由地方进行征收和管理。 相似文献
2.
3.
本文认为,目前将对农林特产收入征税作为农业税的一个税目的做法,无论在实际税制上还是在税制理论上都是一种矛盾的“二税合一”现象。并与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的现实明显脱节,因此,将农林特产农业税单立为农林特产税独立税种便成为势在必行的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4.
5.
一、农村税费改革地区现行农业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现行农业税税率偏高。现行农业税正税税率为7%,附加率为20%,综合税率为8.4%。这一税率与改革前农业税15.5%的平均税率比较是降低了不少,但是,如果把按土地的常年产量计征的农业税换算为按增加值或商品的流转额来征收,我国现行农业税税率并不低。首先,我国目前耕地生产的增值率平均最高不会超过30%,即使按增值为30%计算, 相似文献
6.
7.
一、关于税负加重和重复计征的问题 1.农特税 农特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一切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特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林农生产全面发展,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者单位: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 相似文献
8.
一、关于税负加重和重复计征的问题1农特税农特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一切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特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林农生产全面发展,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随后,同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于《规定》与《通知》本身不统一甚至存在一些矛盾,如《规定》不但重申规范了农业特产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 相似文献
9.
农业特产税(以前称农林特产税),1983年3月以前,基本上是并入农业税一起征收,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1983年3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后,开始按照产品的实际收入单独计算征收。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将原农林特产税与原工商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合并,改为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税源零星分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多年来,为了发挥农业特产税调节作用,确保财政收入,各地农税征收机关对农业特产税的征收采取了很多办法和措施。有的对农民生产的农业特产采取“… 相似文献
10.
11.
12.
13.
14.
15.
16.
一、传统的农业税制与现实农村经济的矛盾 1958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这个条例一直沿用至今,基本上未作大的改动。其基本点是:1.征收以粮食为主的实物税,其他多种农产品统统折合为粮食计算,2.实行各地区有差別的比例税率,3.稳定负担,增产不加税,一定几年不变;4.对困难地区实行减免税制度。它的最大特征是农业税按土地面积分配,基本上是“地区差别比例税制”。 相似文献
17.
18.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2004年在吉林、黑龙江两个粮食主产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1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并主要用于鼓励粮食生产;其余地区总体上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视地方财力情况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征收牧业税的地区,要按照农业税税率降低…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