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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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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12月20日,河南省辉县市张某驾驶拖挂大货车逆向高速行驶,将侯某驾驶的拉煤车撞翻,造成车损、煤损以及评估费、施救费、交通费等损失16570元。张某肇事后逃逸。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驾车违法行驶,造成侯某为避免撞车而发生翻车事故,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鉴于张某是车主王某的雇佣司机,王某应替代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判决王某赔偿侯某各项损失共计16570元。2004年12月20日,河南省辉县市张某驾驶拖挂大货车逆向高速行驶,将侯某驾驶的拉煤车撞翻,造成车损、煤损以及评估费、施救费、交通费等…  相似文献   

2.
1997年10月6日,江西省广丰县排山镇张某驾驶一辆东风货车途经320国道浙江省桐庐县境内时,因车速较快,不慎将王某兄妹俩撞倒,造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当地交警队作出责任认定,司机张某应负90%的赔偿责任,王某兄妹负10%的赔偿责任,双方没有异议。1998年1月这起事故结案后,交警队依照《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确定这起事故的总损失为9.2万元,肇事司机张某应赔偿王某兄妹方8.28万元。事后,张某却未尽赔偿之责。1998年7月,王某兄妹的监护人因迟迟拿不到赔偿金,告到当地法院,肇事货车的挂靠单位排山镇水泥厂成为被…  相似文献   

3.
正据媒体报道,2017年11月1日凌晨,张某酒后驾车回家途中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人力三轮车,致三轮车主擦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后,经血样检验,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而且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案件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在肇事后及时将三轮车主送往医院治疗,并主动赔偿三轮车主经济损  相似文献   

4.
正【案例】2015年9月10日,黄虎驾驶货车行驶在高速公路,突然听到货车发出不正常的声响,黄虎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我下去看看!"副驾驶容华在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情况下便下车检修。容华正在车旁做准备工作时,张前驾驶车辆经过,由于精力不集中,张前驾驶的车辆与货车发生碰撞,刚下车不到2分钟的容华被夹在两车之间,倒地身亡。车祸发生后,车主黄虎先后两次向容华家属赔偿8万元。但死者家属认为,8万元远不足以赔偿一条人命,遂将车主黄虎及肇事车辆起诉至法  相似文献   

5.
2005年10月18日.河北省行唐县司机张某驾车在山东省滨州境内肇事.致一骑摩托车人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立即拨打了“120”和“122”,由于害怕被受害人的亲属报复和围观激愤群众殴打,当下弃车跑回了家。张某的行为属不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相似文献   

6.
今年1月28日早晨6点左右,北京市昌平区刘某骑助力自行车撞到正在散步的张某后腰上,张某倒地头部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11天后死亡。昌平区交通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行走地点超过了距离路边一米的规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张某家属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33万元。4月18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按赔偿标准计算出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共计33万元,确定刘某赔偿80%,即赔偿死者家属25万余元。骑车撞死人…  相似文献   

7.
6月8日,河北省曲阳县水豆见村的宋某,驾车在山东省禹城市境内交通肇事,致山东省乳山市刘某和顾某死亡。交管部门认定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家属将肇事司机宋某及车主张某告上法庭。审理期间,车主追加投保的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8.
【案例】2011年5月13日晚,孔某与张某、田某、李某等人在一饭店饮酒聚餐。离开饭店后,孔某驾驶小型汽车倒车时,该车尾部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自行车驾乘两人受轻伤,两车损坏。孔某肇事后弃车逃逸,并让其他人到现场冒充肇事司机.  相似文献   

9.
2001年8月18日,在108国道山西省平遥县境内,发生了一起大客车与行人相撞致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两年零九个月过去了,负有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服过刑,赔偿了死者家属的各种损失,肇事车辆却仍扣押在平遥县交警大队,当事人仍在四处上访、申诉。  相似文献   

10.
某县汽车站为增加营业收人,接纳了几辆无营运证的个体客车进站载客,并为其售票,汽车站从中提取劳务收人。2004年10月3日,其中一辆客车途中发生翻车事故,造成两名旅客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该车驾驶员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由于肇事车主赔偿能力有限,又未参加保险,死者家属就将汽车站告上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存在两种不同认识:  相似文献   

11.
2005年4月,河北省曲阳县张某驾驶大货全挂车在河北省河间市境内与一辆小客车相撞,两车受损四万多元,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肇事车主王某并不着急,因为他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赔偿完小客车的损失后,他就持相关手续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张某所持驾驶证为B2型,该型驾驶证只允许驾驶大货车,不允许驾驶全挂车,故属《机动车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免赔责任中的“无有效驾驶证”的范畴。因此,保险公司拒赔。王某这下子着急了,因为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B本是允许准驾全挂车的,怎么现在B2本却不让驾驶全…  相似文献   

12.
浙江省宁波长青公司驾驶人张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车头右角与行人谢某发生碰撞,造成谢某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逸。经公安机关认定,张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为此,长青公司作为车主支付死者家属赔偿金15万元,同时长青公司根据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相似文献   

13.
这是一段难忘的工作经历。2000年10月,我们几乎用了将近一个月时间调解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尽管竭尽全力,但调处结果却差强人意,而且肇事驾驶员张某的妹妹张小兰还让我们牵挂了整整三年。事故其实不复杂。我们县东平镇的张某上城关卖萘果,傍晚骑摩托车回家,快到村子过一左急弯时,将同村64岁老人魏某撞倒致死。让这起事故麻烦不断的是损害赔偿和善后事宜。事故当天勘查完现场,我们连夜赶到张家。一盏昏暗灯火映照着三间空荡荡的土坯房。惊魄未定的张某耷拉着脑袋与妻子、妹妹坐在厅堂长板凳上。我们告知应尽快筹集一部分钱送至魏家…  相似文献   

14.
第一次肇事后,弃车逃逸 2002年10月22日21时许,湖北省远安县花林寺镇财政所职工庞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被尾随其后的一辆东风大货车撞倒,摩托车上的乘员张某当场死亡。现场惨不忍睹,死者被压在大货车的左右轮下面,摩托车被辗压变形,倒在大货车后面,肇事驾驶员逃逸。民警对大货车驾驶室搜查,发现了一个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名叫周虎,住在荆门市烟墩镇谢花桥村。民警连夜赶赴荆门,周虎家门紧闭,无人在家。蹲守了两天两夜,无功而返。  相似文献   

15.
事故     
正问:一位老人在早晨锻炼时被一辆货车撞倒受伤,肇事司机弃车逃逸。请问,抓获肇事司机以前,老人的抢救治疗费用由谁负责?答:应当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相似文献   

16.
51小时追击     
《道路交通管理》2014,(3):51-51
正这是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车辆发生事故后非但不抢救伤员,反而在高速公路掉头逆行逃离现场,性质非常恶劣。事故造成3人死亡,由于案发时间为春节前夕,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并扬言闹事,给办案单位侦破工作带来不小的压力。办案民警巧用视频监控系统,精心摸排,锁定车辆,果断出击,协作配合,在案发后51小时内将肇事逃逸的人车一并抓获归案,迅速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事件苗头,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相似文献   

17.
2003年6月24日,浙江省缙云县丁某乘坐丈夫驾驶的挂靠在长红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红公司)的客车回家。当车行经一漫水路段时,水位已超过红色警戒线,但吕某仍强行通过,一个浪将客车冲出路面掉进河里,车内人员爬上车顶等待救援。由于水势不断上涨,车顶上的人全部落水,丁某与其他三名乘客溺水身亡。交警大队认定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03年11月28日,缙云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长红公司赔偿了除丁某之外的三名死者家属每家10万元。吕某及丁某家属认为,丁某作为遇难者也应得到相应的赔偿;但与长红公司及…  相似文献   

18.
正【案例】近日,A保险公司接到当地法院传票,获知3个月前该公司所承保的车辆在当地发生了一起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致张某、高某重伤,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王某肇事逃逸。王某醉酒状态超速驾驶机动车上路,发生事故后未迅速报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及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附带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40余万元。  相似文献   

19.
交通法庭     
《道路交通管理》2006,(3):40-43
以案说法读案学法此险非彼险死者家属未获赔焦轩2004年8月16日,山东省沂南县刘某驾驶大货车在超越张某驾驶的摩托车时,两车相撞,致张某及乘坐摩托车的李某死亡。交警大队认定刘某驾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超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逆向行驶、未戴安全头盔负次要责任。经调解,大货  相似文献   

20.
2006年4月4日,河南省巩义市李某开拖拉机外出,张某搭乘便车到地里干活。当车行至310国道时,拖拉机撞到公路边的树上,张某受伤。经交警队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住院治疗10天,花去2100元,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2006年5月1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庭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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