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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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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伊拉湖乡发生两起因农村土地转包流转导致农民失地而上访的案件,本文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解析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临的一些制度性的障碍和制约,建议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和制度创新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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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曾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但该制度已与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新一轮土地改革应根据<决定>精神和原则,立足于本国国情,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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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在实践中至少产生两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以什么标准作出公共秩序保留,二是排除外国法后适用什么法律来解决法律纠纷,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涉及到公共秩序保留能否排除国际惯例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思考与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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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在实践中至少产生两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以什么标准作出公共秩序保留,二是排除外国法后适用什么法律来解决法律纠纷,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涉及到公共秩序保留能否排除国际惯例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思考与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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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消费信贷制度缓解了消费者的资金压力、满足了消费者对于高档消费品的需求;刺激了企业大宗商品的销售,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消费信贷还可以增加银行的收益,提高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实现了消费者、企业与银行三方的"共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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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林地产权制度经历了五个阶段的制度变迁,当前的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还处于探索深化中。林地“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林农承包权的前提下放活林地经营权,改革实践中林地产权制度设计的差异主要在于经营权的归属主体不同,进而产生不同的林地经营模式,即形成不同的“三权”分置实现方式。对股份制家庭林场、林地股份合作社+现代企业、林业共营制三种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表明,林地“三权”分置在明晰林地产权权属和权能的基础上,促进和改善了林地经营权的流转,进而优化了林地资源配置,转变了林业经营方式,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的同时,也促进了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林地“三权”分置实现方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的不同上,不同的实现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地区条件和改革环境。深化林地“三权”分置改革,不但要改进和创新“三权”分置实现方式,积极探索放活林地经营权的多种有效形式,还要进一步完善林地产权制度,并不断优化林地“三权”分置的改革环境和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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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届满后地上物所有权归属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糊甚至彼此矛盾.这不仅涉及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问题。还可能带来实践中的操作困难。本文从我国现行立法关于土地使用权期满地上物所有权归属的规定及《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第十二章相关规定入手。探讨我国现行立法上的不足。并对《物权法(草案)》提出相应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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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工程款优先权和银行抵押权的冲突造成无法在司法实践中恰当处理,不仅给在建工程转让造成障碍,也极大地影响到了银行抵贷款的安全。在法学理论上,学者多认为,工程款具有法定优先性,应优先于抵押权。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支持此观点。本文从抵押权、法定优先权的权利属性和功能的角度,认为抵押权应该具有优先性,司法解释对工程款法定优先权的解释是错误的,应对《合同法》第286条进行狭义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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