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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二手船舶抵押融资较为困难,银行和担保企业为规避风险,不愿为二手船舶提供融资。二手船舶价格评估主要包括市价折余法、市场售价类比法、重置价格法、收益现值法和外汇换算法。应明确界定“二手船舶抵押贷款”的法律定义和二手船舶的所有权和抵押权,健全二手船舶抵押登记制度,完善二手船舶的抵押权实现制度,以缓解二手船舶抵押融资困难的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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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障碍,土地问题属于比较关键的一个。在当下整个土地制度中,最基本的是解决农业市场化与小生产方式的冲突。各地的土地流转试点经验给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根据人类经济发展经验,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术性因素。所以在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实现制度创新,也即法律创新。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围绕着农村耕地进行着相关配套的改革以适应我国新形势的发展。《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这就为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流转提供了政策依据,不仅可以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破除现有法律体系中对农村财产的歧视性规定,更赋予且保障了农民享有更多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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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对称信息下的逆向选择和抵押品缺失是引致我国农村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的重要原因.本文通过运用数理方法,就抵押在信贷市场上对逆向选择抑制作用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我国农村中小企业的现实,提出要缓解其银行信贷配给,并减少信贷融资逆向选择,应切实解决我国农村中小企业信贷抵押品不足问题.就此本文提出了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转让流转机制,允许基于土地用益物权抵押;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完善信贷抵押制度,推广农村中小企业信贷联保贷款等若干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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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凌珂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3):52-57
现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分别以财产流转性收益和农村金融市场扩展为抵押主题,采取农民房屋所有权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抵押两种模式及多种类型。试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存在抵押权合法性、抵押物处置效力的法律风险。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应遵循合法性途径,完善抵押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市场化运作,其受让后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可界定为30年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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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2015,(7)
作为国际经济市场融资担保的一种重要方式,自创设以来备受欢迎的浮动抵押制度,是在英国工业革命迅猛发展,当时现有的传统担保方式无法满足伴随成长起来的中小企的融资需求的背景下,英国的律师们所创设的最终被司法界所承认并推广到世界各地。由于各国存在着历史背景、文化传承、民族习惯存在差异,所以浮动抵押制度被各国结合自己本土实际情况发展成为不同表现形式、具有自己国家特色的浮动抵押制度。我国也在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正式引进了浮动抵押制度。但是由于我国对该制度的引进过于简单粗略,实际应用性不足,使得浮动抵押制度不能完全发挥自己的特有价值,没有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所以本文将系统的对浮动抵押制度相关内容进行系统的阐述后,对我国浮动抵押制度提出修改意见,从而对完善我国的担保制度尽自己的一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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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童 《商业经济(哈尔滨)》2011,(9):104-104,109
林权抵押贷款是林权制度改革的产物,是对林业融资机制的创新,它的发展在对推动林权市场化建设、盘活现有森林资产价值、推动农村信贷、林业融资发展和完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林权抵押贷款也面临着其价值损失风险、抵押物处置风险和信用风险。可以通过建立林权保险机制分散价值损失风险。又可以通过健全贷款风险控制制度。加大政府贴息力度等措施来减少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力求将林权资产信贷业务的风险降到最低,促进林权资产抵押贷款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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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抵押制度允许抵押人在设押后继续经营抵押财产,这种制度设计在发挥物的担保价值的同时充分利用抵押物的经营价值,但却为银行等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带来风险。我国《物权法》虽然引进了浮动抵押制度,但由于对抵押人设押后处分抵押物的权利限制较少,未对债权人的利益予以充分关注,导致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的利益失衡,这也是浮动抵押制度在实践中无法得到广泛应用的重要原因之一。为在我国真正发挥浮动抵押的制度功能,有必要借鉴国外浮动抵押制度立法的经验,在便于抵押人融资的同时,完善浮动抵押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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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金融现代化和一体化的进展,项目融资方式也处在不断地变化和创新之中。本文通过简要分析项目融资中的浮动抵押制度的特点及其在项目融资中的优势,针对我国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没有明确承认浮动抵押的现实问题,探讨浮动抵押制度在我国适用的可能性及适用障碍,以期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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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性构建了要素流动视角下"金融素养—农地转入—农地抵押融资"的理论框架,阐释了农民金融素养、农地转入与农地抵押融资交易之间的关联机理,采用陕西、宁夏、山东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1947户农户调查数据,运用工具变量法实证探究了金融素养对农民农地转入和农地抵押融资交易的影响,并运用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农地转入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融资交易关系中的中介作用.研究结果表明,金融素养对农民农地转入参与及其规模、农地抵押融资参与及其规模均发挥显著促进作用.研究还证实,农地转入规模显著促进农民农地抵押融资交易,且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融资关系中具有部分中介作用.据此提出系统推进农民金融素养培育工程、协调深化农地经营权流转改革和抵押融资改革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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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金融现代化和一体化的进展,项目融资方式也处在不断地变化和创新之中.本文通过简要分析项目融资中的浮动抵押制度的特点及其在项目融资中的优势,针对我国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没有明确承认浮动抵押的现实问题,探讨浮动抵押制度在我国适用的可能性及适用障碍,以期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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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金融现代化和一体化的进展.项目融资方式也处在不断地变化和创新之中。本文通过简要分析项目融资中的浮动抵押制度的特点及其在项目融资中的优势,针对我国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没有明确承认浮动抵押的现实问题.探讨浮动抵押制度在我国适用的可能性及适用障碍,以期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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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已结束。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和农房抵押贷款业务开展顺利,有效解决了农民农企贷款难、融资贵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中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如法律制度制约、金融机构贷款风险问题及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困难。黑龙江省应加大立法和制度改革肃清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障碍,建立分散两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缓释机制和补偿机制,探索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的新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土地经营权的二级流转平台,提供农房处置的新方法,为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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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这不仅完善了担保物权体系,也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特别有利于企业融资和简化抵押手续,但因它对抵押权人有一定的风险,故抵押权人在开展此担保方式时会谨慎从之。因此,中小企业要适用该制度解决融资难,应从树立自身的诚信度、注重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效益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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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这不仅完善了我国担保物权体系,也有利于企业融资和简化抵押手续,并且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但它对商业银行开展该制度则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要有效的适用该制度,应在抵押人的选择、监督、担保方式的并用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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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采用实地调查法,了解到农村抵押贷款和融资的关系,对本村抵押融资的行为选择进行了分析与研究,从中表达出了本村农户融资的需求强烈,但是其中的满足需求程度不高;农户融资非正规渠道较多,农户无抵押物,银行拒绝贷款较为普遍;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对“三权”资金需求强烈。提出了开展抵押贷款及需求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尽快解决抵押登记问题,是开展三权抵押贷款的前提;建立评估机制,是推动三权融资的杠杆;尽快解决确权难题,是拓展三权抵押贷款的必要要素;有效解决处置“三权”变现问题,是做大做好抵押融资的关键;建立完善的林业要素市场,是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的主要环节;出台农村产权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与合理采取税收减免措施.是加快抵押贷款发放的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