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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我国土地估价方法之一,它是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取得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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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我国土地估价的方法之一。它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区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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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小城镇商业用地的地价评估存在一定的难度。小城镇商业用地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交易量少,市场资料掌握不充分,商业用地的评估经常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或路线价法。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路线价法具有线性,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则具有面性。小城镇中心区域明显,商服中心集中,商业用地地价受其繁华度和微观区位的影响很大,也就是说,地价的敏感度很大。一般小城镇把中心区的某一范围划为一级地,并测算和公布了一级地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分类基准地价。根据实践经验,应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小城镇中心区商业用地地价时要十分谨慎,因为基准地价是某一区域的平均地价(均值),可能会出现如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与其它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较大,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结果明显偏低,或是基准地价的综合修正幅度过大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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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广云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0,(2):36-39
本结合邹城市估价实践,以商业用地为例,介绍了以城镇基准地价为基础,用市场地价资料确定宗地地价系数的方法步骤,建立了商业用地宗地地价的因素修正体系,从而为今后采用基准地价修法评估商业用地地价,提供了关键性的基础数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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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资源,也是新型城镇化的抓手.随着土地市场化的建立及其有偿使用土地政策推进,严格构建土地评价制度提供了依据十分必要.由于土地市场没有完善,交易资料不多,从而导致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为土地评价的典型方法.为了进一步明确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内在逻辑,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且明确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相关的内涵和外延,以广州市从化区为例,有针对性地构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技术路线,并且在土地定级的基础上,形成多种系数修正体系机制,充分地表达出城镇基准地价系数修正体系及其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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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实际地产交易资料为依据,指出了住宅用地现行容积率修正系数确定方法不合理,地价修正不到位,提出了用建蔽率和房屋层数联合修正来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的方法,完善了住宅用地地价修正体系,为正确评估地地价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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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区域范围内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基础上,它是影响地价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在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城镇土地价格的过程中,对容积率进行过两次修正:第一次是将不同容积率的样点地价修正到标准容积率下,便于基准地价的计算;第二次是对基准地价进行容积率修正得具体宗地的地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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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时,若待估宗地还未实施规划,也就是未达到规划用途时,以其现状用途为基础的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并不能反映土地的潜在利用价值,本文提出的费用扣减法解决未实施规划用地的地价评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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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实际地产交易资料为依据,指出了住宅用地现行容积率修正系数确定方法不合理,地价修正不到位,提出了用建蔽率和房屋层数联合修正来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的方法,完善了住宅用地地价修正体系,为正确评估宗地地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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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是政府为了有效管理土地市场定期公布的区域性指导地价标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土地评估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因此修正幅度的合理与否对评估结果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在基准地价更新过程中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方法对于用土地利用效益资料编制因素修正幅度的方法有不同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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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对于基准地价问题的研究引起了越来越大的关注。本文从土地的属性和土地评估入手,引出基准地价修正法的介绍,并对基准地价评估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探讨。对促进土地估价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资产评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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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基准价包括房屋重置价和基准地价。以房屋重置价为基础修正和调整房屋状况和市场状况的估价方法叫做房屋重置价修正法;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修正和调整土地状况和市场状况的估价方法叫做基准地价修正法。以房屋重置价修正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房、地分估综合计价的估价方法叫做房地产基准价修正法(以下,简称基准价修正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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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1993年进行了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基准地价成果以京政发[1993]34号文件由市政府公布,广泛应用于北京市有偿用地管理实践。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北京市城市建设发展进程,上述成果也呈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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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华平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6,(6):48-50
在土地估价实际操作中,综合用地的综合性往往体现任不同用途和不同权属的不同组合上。显然,随着用途、权属的组合种类和组合比例的不同,综合用地的价格也将千差万别。为使估价结果醛可能地准确,住口前市场条件下,根据化“综合”为“单一”的思路,对多种用途的综合用地估价,首选的估价方法应是剩余法(假改开发法),其次是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有综合基准地价的地方),收益还原法则应慎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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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城镇基准地价普遍分成住宅、商业、工业三种用地大类进行评估,然而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期,随着产业体系的多样化,同一用地大类中的各类用地会体现出价值的差异化,单一的基准地价用地分类体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建立合理的土地价格体系的新要求。本文以2010年武汉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的商业用地细化分类为例,从价格分异和地价影响因素因子差异两个角度对其进行了细化分类,并最终将武汉市基准地价用地分类中的商业用地分为商场用地、酒店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以及其他商业用地四种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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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基准地价需要深化研究的问题目前我国各个城市公布的基准地价大多以城市土地定级为基础,按照工业、住宅和商业等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分别确定区域平均地价。以城市土地定级为基础确定的基准地价,不仅具有科学的价格内涵,也由于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方便非地价评估专业人士的理解和掌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