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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欧美经济新闻的人会发现,“破产”和“破产重整”这个词的出现频率很高,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到著名巨型跨国企业都不能独善其身,动不动就破产或破产重整,就连普罗大众都知道的美国通用汽车都曾一度进入破产重整。在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的加持下,更是有很多知名大公司扎堆破产。在欧美国家,“破产”似乎是一种司空见惯的情形,而中国的企业家们好象还没有准备好去面对“破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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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有大量的企业破产,部分有价值的企业可以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破产重整是建立在未来共同的营运价值和利益与共的基础上的。实际操作中,往往有企业利用破产重整制度逃废债务,让债权人承担破产重整的社会责任和风险。本文通过DW公司对终本案件在破产重整前夕以及破产重整,对债务的处置方式过程进行分析,对正常运营的企业提供一些措施建议以规避风险。同时,呼吁立法部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破产重整制度和健全积极的司法应对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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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日,新破产法开始施行。以“拯救企业”为理念的破产重整制度首次引入我国破产法,为我国破产法可谓增添了不少光彩,也为我国的困境企业获得了额外生机。但是,重整制度在我国还只是一个“新生儿”,还有很多未成熟地方需要进一步研究。从考察国外的重整制度入手,进而探讨我国破产法中对企业重整制度规定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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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在重新制定破产法。在新破产法草案中 ,规定了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中国现行破产法中并没有规范意义上的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法 (试行 )》规定的和解整顿制度 ,其实质是行政机关进行的内部整理 ,并非司法意义上的重整。破产重整制度的本质是司法性破产预防制度。该制度的立法目标是通过司法程序帮助困境企业实现再建和清理债权债务。破产立法理念及理念指导下破产法功能的演变是现代破产法规定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的基础。破产的本质在于破产清算 ,而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本质却在于破产预防。从破产到破产预防是破产立法理念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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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一个重大变化是借鉴国际惯例设立了破产重整制度,为面临破产企业摆脱困境、偿还债务并重获新生提供了法律保障。上市ST光明破产重整案是新破产法实施后重整成功的上市公司之一,本文拟分析该重整案例的基本特点,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公司重整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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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制度。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其对重整企业的特殊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摆脱破产危机,实现多方共赢的结局。建立破产重整制度,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可以在破产重整程序的帮助下恢复正常经营,减小上市公司破产对社会的冲击,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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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制度.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其对重整企业的特殊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摆脱破产危机,实现多方共赢的结局.建立破产重整制度,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可以在破产重整程序的帮助下恢复正常经营,减小上市公司破产对社会的冲击,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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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只有半年多的历史,研究破产重整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以破产重整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委托代理关系的分析为基础,分析了重整企业业绩评价系统的构建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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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企业面临各种各样的营业风险,破产重整成为解决企业危机的有效手段,注册会计师逐渐显示出其在企业破产重整项目中的显著优势。文章基于破产重整的特点,分析破产重整中对注册会计师能力的要求,以《破产法》为依托,总结出在破产重整中,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担任管理人、实施清产核资审计、开展管理人财务咨询、外部投资者并购财务咨询、债务人重组财务咨询、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财税咨询等服务实现业务创新,并简述破产重整的成效和启示,旨在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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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境外债务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国债权人企业居于前十大破产债权人的案例屡见不鲜。本文以美国破产重整程序为例,重点提示中国债权人企业如何争取最大化受偿以减少损失,以及如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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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破产法》的创新点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企业破产法》具有多方面的创新点: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国有企业破产不再享受“特殊照顾”;建立管理人制度;适用范围扩大;金融企业破产问题;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格规制破产不当行为;引入重整制度;跨国破产问题等。该文就《企业破产法》的主要创新点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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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企业破产法》具有多方面的创新点: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国有企业破产不再享受“特殊照顾”;建立管理人制度;适用范围扩大;金融企业破产问题;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格规制破产不当行为;引入重整制度;跨国破产问题等。本文就《企业破产法》的主要创新点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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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引入一项新制度即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对于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企业既已资不抵债,重整的价值何在呢?本文将从产业链的构建和完善角度分析企业破产重整的价值.由企业所处产业链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企业重整的价值大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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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制度是预防企业破产的制度之一,其宗旨在于避免濒于破产境界的企业破产清算。我国《破产法》重整制度的引入给处于困境的危机企业带来了重生的希望,而如何保护重整中债权人的利益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债权人保护的角度,以重整立法的条文规定为切入点,对我国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有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规定做出评析,以期为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