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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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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法规     
《中国货币市场》2008,(5):66-66
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公布;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村镇银行等四类机构有关政策的通知;同一主体控股参股期货公司不得超过两家;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  相似文献   

2.
2008年1月1日起,修改过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下称新《规则》)和新制定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并没有提高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即“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相似文献   

3.
基于2001年至2019年非金融上市企业参股期货公司的公告,研究了产融结合所引发的效应,并探讨了其中的原因.研究表明,投资期货公司对非金融上市企业短期股价产生正向影响,但其长期财务绩效并未因此得到改善,事件引发的市场短期反应并不能预示非金融上市企业长期财务绩效的变动,且分组检验表明股权比例增加组起了主导作用.结合公告内容,研究发现长期财务绩效变动与当初公告内容和市场预期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在于所投期货公司规模较小、盈利状况一般、参股优质期货公司数量不多且股权比例较低所致.据此对非金融上市企业投资期货公司提供了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4.
徐冰 《金融博览》2007,(8):12-13
3月16日,国务院颁布了修订后的《期货管理条例》,新条例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删除了原条例中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不得为期货交易融资和提供担保的禁止性规定,股指期货的法律障碍正式扫除;3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月27日,中国金融交易所发布《交易规则》.  相似文献   

5.
2008年4月18日,金瑞期货获得“深圳市知名品牌”的荣誉。在不多的获奖企业中,金瑞期货作为唯一一家期货公司,成为深圳第五届“深圳市知名品牌”颁奖会上备受瞩目的亮点。金瑞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由国内最大、全球第三的特大型铜生产加工联合企业——江铜集团控股的期货公司,是深圳期货板块中一家经营规模大、资产质量优、投资回报高、市场形象好、行业地位高的国内一流期货公司。  相似文献   

6.
期货业开放由“禁”到“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后世贸组织时代,中国金融业会更加开放,当然还是有限度的新《目录》规定,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且仅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期货公司需由中方控股。  相似文献   

7.
2004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基金财产不得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第六项规定:基金不得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  相似文献   

8.
1996年6月颁布的《贷款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008年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9项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中国银监会公布了〔2008〕84号文《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由此执行了12年的"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的规定被取代。  相似文献   

9.
房晓莉 《会计师》2013,(1X):18-19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涌现出很多国有控股及参股公司。该类公司是指由国有企业持有该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通过持股而对该类公司实施控制。由于特殊的单位性质,该类企业如何在财务活动中根据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的特点和经营方式,以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机制,是本文的研究论点。希望有助于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的内部管理。  相似文献   

10.
《会计师》2013,(2)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涌现出很多国有控股及参股公司。该类公司是指由国有企业持有该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通过持股而对该类公司实施控制。由于特殊的单位性质,该类企业如何在财务活动中根据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的特点和经营方式,以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机制,是本文的研究论点。希望有助于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的内部管理。  相似文献   

11.
政策法规     
《中国货币市场》2012,(11):82-82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 10月16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将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由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提升至不超过49%。《规则》同时指出,境内股东中的内资证券公司,  相似文献   

12.
推出股指期货会改变股市走势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指期货准备工作尚未完成,肘叉便引发了投资者对中国沪深股市中凡参股、控股期货公司的个股的爆炒。毫无疑问,股指期货的推出将是中国金融市场上的一大革新。一、什么是股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简称为股指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  相似文献   

13.
一、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变迁与现状(一)2002年之前:地方政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之初,出于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考虑,就已确立了地方政府的控股地位。按照《城市商业银行暂行管理办法》(1995)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股东由当地企业、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地方财政入股资金构成。其中,地方财政为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30%左右,而单个法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单个自然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这从法律上确定了地方政府的控股地位。如湖南岳阳市商业银行1997年12月成立时,岳阳市财政局占总股份的50.06%,辖内大中型企业参股占49.94%,没有自然人和民营资本参与,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特征十分明显。(二)2002年后,地方政府处于相对控股地位2002年以后,为增强城市商业银行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各地加大了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力度,股权过度集中于地方政府的现象有所改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课题组2004年对我国东、中、西部20家城市商业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各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直接持股比例是24.2%,其中东、中、西部地方政府平均持股比例分别为22.3%、28...  相似文献   

14.
2007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对外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首次将期货公司从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移至限制外商投资目录下,这意味着从2007年12月1日起.外商可以在中方控股的前提下直接投资于内地期货公司.中国期货行业正式步入对外开放的时代。然而,半年过去了,相关细则迟迟没有出台,期货行业的对外开放也就如镜花水月般不可企及。  相似文献   

15.
2000年6月份,与广告有关的税收政策出笼了,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企业每年用于广告费用最多为销售额的2%,超过部分不能计入成本,可向以后纳税年度分摊结转,对非媒体广告性支出和业务宣传费规定不得超过销售额的千分之五。  相似文献   

16.
最近,由首都机场集团与美国大都会保险公司合资组建的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准备独家垄断首都机场航意险的意图,暴露了中国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 根据入世承诺,中国规定外资寿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必须采取合资方式,并且要求外资占合资公司的股份比重不得超过50%,并且对于合资寿险公司的中方股东数量没有作出任何规定,从而形成了目前事实上存在着的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中股东数量仅为中资和外资两个股东、中方单一股东控股50%的现状。  相似文献   

17.
白银期货在5月上市后,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也加快了推出玻璃期货的步伐。5月21日至23日,郑商所举办玻璃期货培训会。根据以往经验,期货新品种上市前几周,交易所一般都会对会员单位开展此类培训,以便各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得以熟悉新品种和合约内容,为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玻璃期货上市已为时不远。  相似文献   

18.
政策     
《证券导刊》2008,(13):6-6
券商自营权益类证券不得超过净资本中国证监会8日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证券公司自营股票、权证、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19.
存在近20年的存贷比指标正式退出银行业监管体系的历史舞台。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中国金融改革借此再下一城。  相似文献   

20.
《中国工会财会》2006,(12):53-53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对企业在2006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工资仍按政策调整前的扣除标准执行,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得结转到今年后6个月扣除。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调增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规定停止执行。三、原按国家规定可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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