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郑智敏 《中国外资》2011,(8):234-234
商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调整商品经济秩序的主要法律手段,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今后的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将产生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2.
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市场规制法与知识产权法既存在区别又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立法宗旨、调整对象、所属法域、作用机制、责任方式、发展方式和法律冲突等几方面;它们的联系主要体现在立法终极目标一致性、法律冲突相对性、客体部分相同、发挥作用互为条件、调整范围互补等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国库法律,是指建立、调整、规范国库业务的各类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笔者在研究我国现行国库法律制度及其发展成就、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国库发展现状和目标,对完善国库法律制度提出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4.
张林 《金卡工程》2009,13(1):61-61
随着各类行业协会成立和发展,有必妥建立相应的法律机制对其进行调整。本文详细分析论证了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内外部关系以及法律对其进行调整的具体内容,并对立法的具体形式提出了有操作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高翔 《金卡工程》2009,13(2):17-18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法律本土化在各国法律体系构建中的重要性也越来越被重视。笔者认为法律的本土化是由法律的本土性和法律移植两部分所构成。保持法律的本土性就是在保存法律的文化个性、文明个性。经验表明,法律适用的绝大部分阻力基本来源于脱离调整对象的自在和谐,脱离法律的本土性就是脱离特定法律文化的物质性,必然被现实的社会文化所抵制,从而增加法律调整的社会成本和降低法律运行的社会效果。因此,本土化的法律基础根植于本土性的社会生活,只有我们承认法律物质性特征及他的社会生活性,尊重自在特定社会文化圈乃至文明圈的生活个性,由此成为法律生成和运行的客观前提。在此基础上,移植相应的符合本国发展方向的先进国家的法律,共同促进本国法律的发展。因此,二者共同构筑着法律的本土化,推动着法律的承继和发展。本文试图从法律本土化的界定、法律本土性的个性、法律移植的可能性对法律本土化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6.
证券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质是证券监管机构法律定位的调整。监管机构的法律定位可分为职能定位和主体定位两个方面。职能定位决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主体定位决定监管机构与其他政府机构的关系。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应当是担当证券市场的"交警",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主体定位呈现朝向独立机构发展的明显趋势。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法律地位尴尬、独立性不强、审批权力过大,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其法律定位需要重新厘清和调整。  相似文献   

7.
经济发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密切,健全法律制度,将有助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授有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在美好的经济发展方案都是空中楼阁。但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不协调、不匹配、不对接的现象也在不商凸显,我国有必要通过法律制度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创新、发展以及变革来实现其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8.
再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经济法调整特定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准则,是超级规则,是制造其它经济法规则的规则。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律规范产生的基础,是经济法律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性要求与标准,它往往集中地体现经济法的本质和价值,反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客观性与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9.
开放条件下的保险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玮  高靥 《中国保险》2002,(3):35-37
由于WTO约束的是中国政府而不是保险企业,因此,在研究中国保险业如何面对入世挑战问题时,应首先从政府行为出发,研究其应对入世所应进行的法律调整和保险市场监管体制的变革.只有在相应的政府法律与监管框架下,才有可能探索中国保险企业应对入世承诺的发展方向和调整与变革的方方面面.  相似文献   

10.
寻静秋  魏传凯 《云南金融》2012,(7X):122-122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产生的时间远远迟于其他法律部门,发展尚未成熟,因此学界对经济法的许多方面存有争论。其中,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确定仍为争论焦点。本文从经济法产生时间的角度,探讨中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范围及变化,得出经济法调整对象静态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特性。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产生的时间远远迟于其他法律部门,发展尚未成熟,因此学界对经济法的许多方面存有争论。其中,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确定仍为争论焦点。本文从经济法产生时间的角度,探讨中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范围及变化,得出经济法调整对象静态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特性。  相似文献   

12.
张建萍 《中国外资》2011,(17):139-140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对一定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不断完善,在协调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方面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科学发展观战略的提出,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带来了历史性的转变,同时对我国法律结构,尤其是能够体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构建科学的经济法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相似文献   

13.
随着多元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具有二元构造特征的传统公权利理论出现危机。以自由等价和人格主义为基础,以水平私益冲突为核心,普罗伊斯建构了多元行政法律关系中判断公权利的利害调整模式。通过区分权利分配与请求权指向这两个维度,利害调整模式实现了私人间水平关系与国家和私人之间垂直关系的整合。在多元行政法律关系中,不仅公权利的内涵有所不同,而且法律之于公权利证成的作用得以凸显。利害调整模式立足于行政法律关系理论,优化了公权利的判断方法,推动了公权利理论的发展。面对多元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复杂利益结构,我国也可以借鉴利害调整模式,完善冲突利益的协调机制,实现无漏洞的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14.
银行卡收单业务(本文特指特约商户POS收单业务)是银行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促进我国消费、拉动内需等方面发挥了越发重要的作用。但从立法角度来看,银行卡领域的法律规范滞后于业务发展,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辅之以普通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以及部分监管政策,共同发挥调整规范作用,这种机制对于市场竞争,利益协调与责任分担、业务运行、银行卡犯罪、监管行为的调整能力日显不足。因此,收单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急需一套法律机制,促进调控监管与市场机制有效耦合,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约  相似文献   

15.
金融监管沙箱是境外金融监管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境外试验性金融监管模式下典型的试验性质的金融监管方法,是金融监管主体应金融科技发展对现行监管模式做出的调整,旨在提升监管弹性和灵活度。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金融监管沙箱制度,推行金融监管沙箱试验,并对金融监管沙箱试验的推行进行法律规制,适应和支持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境外金融监管沙箱试验及其法律规制告诉我们,试验性金融监管是国际金融监管变革的新动向,我国应建立试验性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和相关理论,金融监管试验的规范有效运行需要健全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6.
董哲 《上海金融》2022,(5):30-39
跨境支付系统的法律适用问题与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营息息相关。法律冲突问题的解决方法,包括了直接调整方法和间接调整方法。相比于运行多年的美元跨境支付系统CHIPS,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在法律适用规则构建方面仍存在较大不足,主要体现在系统参与者国籍规则、冲突规范与准据法规则等方面。未来,根据CHIPS的成熟经验与CIPS发展需要,CIPS应当对上述规则采取修订措施,为CIPS安全稳定运行提供稳固的法律适用规则基础。  相似文献   

17.
《中国金融》1995,(6):19-20
促进票据活动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已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票据法》是专门调整票据关系,规范票据活动的重要法律,它的制定,是我国多年票据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票据长期发展的历...  相似文献   

18.
制度建设与政策调整的关系 当前,对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与政策调整的关系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不赞成运用政策调整手段。我认为,以法律、法规为中心的制度建设和在法律框架下的政策调整,都是国家进行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建设资本市场也必须注重协调制度建设与政策调整的关系。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依靠基础性的制度建设,比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依据《公司法》,建立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要依据《证券法》等。  相似文献   

19.
金融法律制度是规范金融活动,调整金融关系的准则,对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随着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不断的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现行的金融法律制度已不能满足需求,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主要从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完善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对策路。  相似文献   

20.
组建金融法院的可行性 根据法学原理,判断某类法律法规是否是独立的法的部门标准是:此类法律规范有无特定的调整对象.从我国金融立法的现状来看,我国的金融法是调整在货币流通和社会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所以,组建金融法律法院,建立中国独立的金融司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已经具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