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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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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淼 《时代经贸》2007,5(12):31-32
本文主要论述了对外国关联公司股息所得进行国际双重征税存在的原因,以及消除该种国际双重征税的两种主要方法,并通过对两种方法的详细论述,总结出各种方法的适用情形和存在的缺陷,从而提出对消除外国关联公司股息所得的国际双重征税协调使用途径.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学者对股东征税制度的研究还很少,但是随着股份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完善,股东征税制度的研究显得日益重要。本文在对英国和西班牙股息、资本利得征税制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以国际税收竞争理论为基础对我国相关税制改革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对我国居民公司的非居民个人股东长期投资获得的股息免税,而对居民个人股东长期投资获得的股息采用归集抵免制来消除重复征税;二是尽快开征独立的资本利得税,同时改革证券交易印花税。  相似文献   

3.
对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纵观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的税收状况,征税环节大体有三个:一是对证券发行环节的课税,它是指对申请发行并进行登记的有价证券征收登记许可税。二是对于证券交易环节的征税,它主要是对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的买卖成交额征收的一种行为税。三是对于证券交易所得环节的征税,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证券交易所得包括对持有所得和对转让所得两部分,分别对应证券投资所得税和证券交易所得税。证券投资所得税指对证券投资所产生的股息、红利、利息所得课征的税,即通常所指的股息税和利息税。  相似文献   

4.
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的税收处理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围绕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的税收处理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税收处理的理论模式,并对各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比较。随后,以OECD成员国为样本系统考察了各国所采取的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税收处理办法,分析了它们的演变过程、目前状态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考察了中国现行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的税收处理办法,并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了它的利弊得失,明确了它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学者对股东征税制度的研究还很少,但是随着股份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完善,股东征税制度的研究显得日益重要.本文在对英国和西班牙股息、资本利得征税制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以国际税收竞争理论为基础对我国相关税制改革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对我国居民公司的非居民个人股东长期投资获得的股息免税,而对居民个人股东长期投资获得的股息采用归集抵免制来消除重复征税;二是尽快开征独立的资本利得税,同时改革证券交易印花税.  相似文献   

6.
在传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存的国家,往往会引起所得税法对股息所得的重复征税问题,为解决股息所得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各国主要从公司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两方面对股息所得的重复征税进行法律规制,以实现“两税一体化”。结合OECD成员国“两税一体化”的法律规制模式及发展趋势,通过对我国“两税一体化”法律规制现状的分析和论证,明确了我国股息所得“两税一体化”的法律规制模式——减征或免征制,并提出在财政收支能够承受的条件下,可逐步实行“免税制”。  相似文献   

7.
荣建华 《现代财经》2008,28(3):92-96
在传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存的国家,往往会引起所得税法对股息所得的重复征税问题,为解决股息所得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各国主要从公司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两方面对股息所得的重复征税进行法律规制,以实现"两税一体化".结合OECD成员国"两税一体化"的法律规制模式及发展趋势,通过对我国"两税一体化"法律规制现状的分析和论证,明确了我国股息所得"两税一体化"的法律规制模式--减征或免征制,并提出在财政收支能够承受的条件下,可逐步实行"免税制".  相似文献   

8.
徐霖潇 《时代经贸》2014,(4):360-361
受益所有人是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国际征税配问题中最重要的概念,它决定了跨国纳税人能否享受国际税收协定优惠以及缔约国在税收权益分配上的抉择,也是缓解国际双重征税、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优惠的重要手段。VIE作为近年的新型投资模式,基于对多种法律制度的规避而产生,虽然其的结构满足目前以OECD税收协定为代表的受益所有人认定要件,但不一定能享受到相应的税收协定优惠。  相似文献   

9.
一、现行对个人征收所得税的制度在征税范围上都存在过窄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而个人的所得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包括个人的各种来源所得:既有生产经营所得,也有受雇所得,还有独立劳务所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还会出现其他形式的来源所得,如股息、红利所得、财产所得、专利所得等。因此,作为对个人所得征税的税种,其征税范围应包括个人以各种名义取得的所有所得。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税收对个人收入水平的调节作用,才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10.
一、对证券投资所得重复征税。1.对已分配利润重复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不允许从应税利润中扣除向股东支付的股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所得,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在我国,一笔利润先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公司用税后利润进行分红派息时,这部分股息和红利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这部分税后利润分配到法人股东手中,可以享受境内投资收益的税收抵免,不会发生重复征税。但是如果这部分利润分配…  相似文献   

11.
<正>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近来市场瞩目的焦点。传统的古典制以"法人实在说"为基础,认为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因此同时开征公司所得税和股息个人所得税。最近,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应该降低或免除股息税,以缓解双重征税,促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本文对美国,OECD,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股息税制变迁、现状进行  相似文献   

12.
所谓股息所得是指投资方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税后利润,属于已征过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所得,对投资方而言,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原则上一般不再征税。而资本利得是投资企业处理股权的收益所得,即企业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理股权投资所获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这种收益应全额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股权投资业务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只要是被投资单位支付的分配额,而且是从税后利润中的分配,均应作为投资方的股息性所得。凡  相似文献   

13.
在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进程中,各成员国放弃了货币政策主权后,更倚重于财政政策,由于对内征税的种种限制,成员国更不会轻易放弃对跨境证券投资中的外国投资者征税,这就是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进程中税收政策难以协调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是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的主要障碍之一。得益于国际组织特别是OECD的努力,欧盟成员国国内立法和税务条约的协调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进展。本文主要对欧盟私人跨境证券投资中的直接税与间接税、双重征税、税收抵免与豁免等问题与政策进行深入的分析。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过程中最大也是最难克服的障碍之一就…  相似文献   

14.
我国2004年以来实行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重复征税,但是重复征税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公司利润、股息红利及捐赠方面重复征收的所得税,以及中间环节免税、混合销售等重复征收的增值税的存在。重复征税违背了公平与效率原则,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降低了社会资金利用率。为避免重复征税,所得税方面要对股息红利实行免税,实行"国内税收饶让"原则;增值税方面要简化税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小规模纳税人体系。  相似文献   

15.
一、引言2004年在维也纳举行的国际财政协会会议(IFA Congress)指出,《经合组织关于所得和财产的税收协定范本》(以下简称OECD范本)仍然不能避免一些双重不征税的情形出现。由此引发了对这么一个问题的热烈讨论,即:解释程序的目的与把避免双重不征税看成是依照OECD范本签署的税  相似文献   

16.
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是国际税收中的一个严重而突出的问题,对国际经济交往的顺利进行存在不少负面影响,有违税收公平、公正的原则,加重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不利于各国经济的发展,其产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根源。国家主权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政治基础;所得国际化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经济基础;税收管辖权冲突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法律基础和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7.
一、发端1、一战结束初期对外国船运公司的单边税收优惠国际联盟着手有关国际双重征税的工作始于1920年代,①而那时,一些国家刚刚在船运业上经历过重大的争端。在1910年代初期,英国税务机关有悖于适用于非居民的属地原则,  相似文献   

18.
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征收一次以上的税收,所得税重复征税主要包括有对已分配利润的重复征税和对未分配利润的重复征税两种情形。所得税在现代税制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容易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防止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应该从建立法人所得税制度、对股票红利实行免税、健全国内"税收饶让抵免"机制以及完善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9.
为了让纳税人更清楚准确地计算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的各项申报所得,时报本期逐一举例介绍年所得的计算方法,让纳税人清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等的计税方式。  相似文献   

20.
2008年,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基本消除了企业间相互投资分回利润的重复课税;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也已消除或缓解了个人投资于企业所获股息所得的重复课税.这一改革也被称为“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一体化改革”.文章基于上述背景,首先梳理了学界对我国这一税制发展趋势的研判与建议;其次,运用税收统计和上市公司的整体与个体数据,测算并比较了主要备选方案的减税效应,“双税率法中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方法”具有最缓和的减税效果,“归集抵免法”与“个人所得税免税法”的效果居中,而“企业所得税免税法”的减税幅度最大;再次,考虑非上市企业与上市公司税收待遇不同造成的扭曲效应及征纳双方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法理分析,改革的必要性更加紧迫;最后,结合我国“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整体改革方向,提出了消除股息所得重复课税的近、中、远期的方案,分别是“个人所得税免税法”、“企业所得税免税法”和“归集抵免法”.文章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现实数据进行的改革效应模拟测算,为相关税制发展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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