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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育林基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育林基金始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1954年3月,林业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国有林区的育林基金制度。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专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扶持政策。在长期的林业生产建设过程中,林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范围、提取标准作了一些调整和改革。育林基金制度经过几次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不同时期林业经济的发展,但育林基金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没有改变原有管理体制的构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林…  相似文献   

2.
从财政的角度谈育林基金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育林基金制度始建于建国初期,1954年3月,林业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国有林区的育林基金制度。该办法规定,按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育林基金,用于营林生产。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专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扶持政策。在长期的林业生产建设过程中,林业部对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范围、提取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调整和改革。1962年林业部下文修改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不分国有林和集体林,由按木材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改为统一按木材销售数量征收。1964年2月林业…  相似文献   

3.
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实施以林养林的重要经济扶持政策.1984年颁发的〈福建省育林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育林基金实行全省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核算体制.实行省、地、县各20%、10%、70%的比例分成使用,并规范育林基金用途.育林基金制度的建立,为我区绿化荒山、加快林业事业的发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育林基金由林业主管部门征收、管理、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专项存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育林基金会计核算实行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报表.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也发生根本性变化.  相似文献   

4.
随着林业事业的发展,育林基金制度在许多方面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林业发展和改革育林基金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福建林业实际,就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改革谈点看法。一、育林基金制度的沿革育林基金制度建立至今,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木材统购统销阶段(1972-1984年)为保证森林采伐迹地及时更新,不断扩大森林资源,1972年我国建立了育林基金制度。征收的标准按每立方米固定金额缴纳,分国有林育林基金和集体林育林基金两种。福建省执行的是集体林育林…  相似文献   

5.
育林基金制度的建立由来已久,它不仅增强了人们生态保护意识,也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但在实际的使用和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完善。一、育林基金征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育林基金征收的范围要重新确定。育林基金是为了森林采伐迹地及时更新,而从木材收入中提取的,我认为也应该取之于林,而用之于林。要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所以,对国有林、集体林和私有林应当一视同仁,对国有林还应按原来规定从木材收入中提取后,纳入预算内管理;凡非公有林投资主体,自办工业原材料、速生丰产林基地,尤…  相似文献   

6.
育林基金是从木材第一次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标准提取的从林业内部筹集的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实现以林养林的根本目标。辽宁省育林基金分国有林和乡村林两种(即甲种和乙种),每年提取或征收的育林基金在4500万元左右,其中国有育林基金1600万元左右,  相似文献   

7.
征收育林基金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条和《辽宁省育林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按生产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国有林 2 1 % ,集体林 1 5 % ) ,由林业主管部门征收后上缴地方财政部门 ,再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用途拨给林业主管部门 ,专门用于造林育林、种苗繁育和森林管护等项支出的资金 ,是以林养林 ,扩大林业再生产 ,达到青山常在 ,永续利用的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增加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林业事业的需要 ,是达到森林持续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木材经销也由原来的计划调节转变为市场销售。征收育林基…  相似文献   

8.
一、存在的问题《森林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育林基金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育林基金制度的建立,为绿化荒山,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增加森林蓄积量,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快速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真正实现了“取之于林,用之于林”的目标。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落实不力等原因,育林基金制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育林基金实行上缴省、市集中使用的规定,加大了县(市)级林…  相似文献   

9.
育林基金制度始建于建国初期,1954年3月,林业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国有林区的育林基金制度.该办法规定,按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育林基金,用于营林生产.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专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扶持政策.在长期的林业生产建设过程中,林业部对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范围、提取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调整和改革.1962年林业部下文修改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不分国有林和集体林,由按木材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改为统一按木材销售数量征收.1964年2月林业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颁发<集体林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将国有林育林基金与集体林育林基金区别开来.1981年林业部、财政部(81)林财字237号<关于提高南方各省育林基金、更改资金提取标准的通知>修改了国有林育林基金征收标准.育林基金制度经过几次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不同时期林业经济的发展,但是,育林基金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没有改变原有管理体制的构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一、育林基金内涵的多样性我国森林资源大部分为国家及集体所有,少量林木为个人所有。在国有林中,有的林木已入账,实行了林木资产核算,有的林木没有入账。这种森林资源占有和管理的多样化,决定了现行育林基金内涵的多样化。1.国有林区(或国有林)与集体林区(或集体林)育林基金的差异。国有林区是按企业林产品销售收入的26%计提育林基金,其中大部分由企业自收自支,用于更新造林。这部分育林基金在企业内部循环周转,属企业行为。集体林区是由林业主管部门按林产品第一次成交价的12%向消费者征收育林基金,育林基金已脱离企…  相似文献   

11.
留用育林基金是林业企事业单位的一笔十分重要的资金,管好、用好这笔资金对于林业事业发展至关重要。通过调查掌握留用育林基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林业系统实际,提出加强留用育林基金使用管理的五条建议。  相似文献   

12.
育林基金是发展我国森林资源的一项专项资金。它取之于林,用之于林,在恢复和发展林业资源,发展林业生产起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近几年财政部门对育林基金实行专户代管,在这几年育林基金纳入财政代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现笔者试作如下分析。一、财政专户代管的有利因素1.从财政宏观管理的角度来看,财政专户代管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育林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2.有利于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的职能,掌握林业部门育林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使育林基金的计划管理落到实处。3.有利于财政利用部门资金的时间差调剂资金余缺。4.有利于林业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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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林基金制度由来已久。育林基金制度的确立,不仅增强了人们林业生态意识,而且为林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极大地促进了林业的发展。但全国统一的《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已颁布30多年,期间育林基金制度历经诸多变化,但多散见于各文件之中,重新修订颁发《育林基金管理办法》是林业工作者多年的心愿和想法,因而多年来,对育林基金制度改革谈得很多,可谓一议再议,下面笔者也来谈谈育林基金制度改革的问题。一、现行育林基金制度存在的问题1.“育林基金”定性不准确。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育林基金在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是作为生产成本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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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取消育林基金征收政策,是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需要。林业部门要认清形势,积极采取政策措施,稳妥推进育林基金制度改革。本文通过分析育林基金征收的政策影响,提出了取消育林基金的意见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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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扶持林业发展的重要经济政策。按照与时俱进的精神,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以发挥其更大的作用。一、坚持育林基金这一成功的制度。为了保证森林采伐迹地及时更新,促进营林育林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根据以林养林的原则,国家在建国初期就建立了育林基金制度,现已过去五十多年,经过多年的实践,育林基金已形成比较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运行机制。育林基金制度是目前我国林业建设史上建立时间最长的制度,为营林事业的发展筹集到了相当数量的资金。据有关资料,1953年至1992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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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林基金是国家依据《森林法》的规定,为发展林业事业,保护森林资源而设立的一项专用基金。该基金管理的好坏,它直接关系到国土绿化、培育后续森林资源,改善人类生态环境。带着这个问题,前不久,我们对育林基金的管理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征收主体混乱。从调查的乡镇看,一些地方为了局部利益,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和授权,擅自征收育林基金的有财税所、企业办、国土所、村建所等部门,并将征收的基金作为部门预算外收入。二、使用票据多样。按规定征收育林基金本应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四川省育林基金专用收…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育林基金的征收对培育发展我国森林资源、保证林业可持续性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育林基金会计核算是育林基金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组成部分,各级林业基金管理站的财会人员在对育林基金征收、使用、分成、上缴等日常经济业务的核算和中期、年度财务  相似文献   

18.
目前,对育林基金的属性可以说是众说纷纭,各抒己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育林基金体现政府行为,属于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范畴,有人认为育林基金是林业部门简单再生产资金,对国有林场的育林基金的性质处于争论过程之中,没有定性,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下面就育林基金的性质和管理方式谈几点看法:一、育林基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部门专用资金育林基金是依据(森林法)为发展林业、保护森林资源、培育后续资源,实施国上绿化而设立的一项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它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以林养林,是国有林场营林生产建设不可缺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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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林基金始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1954年3月,林业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国有林区的育林基金制度.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专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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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林基金是按照《森林法》征收育林费,专用于造林育林的规定征缴的育林费,是林场特有的一项基金。我国的育林基金创建于建国初期.是根据“以林养林”的原则.为保证森林采伐及时更新和低产林改造,并有计划地发展国营和集体造林事业,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提供资金而建立起来的。加强育林基金的审计监督,有利于促进林业部门严格按着国家规定,做好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以积累更多的资金,培育更多的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一、加强有林基金征收审计,保证育林基金的足额征缴育林基金由于林权不同,分为国有育林基金和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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