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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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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彩凤 《中国外汇》2007,(11):69-69
8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居民个人可在天津滨海新区通过相关渠道,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为了解辖内居民对该项政策的反应情况,外汇局焦作市中心支局8月22日进行了快速问卷调查。[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理财》2014,(11):16
2007年8月国家外管局同意在天津试点“港股直通车”,不限于《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年度购汇总额5万美元的限制。但是,项目未真正启动就胎死腹中。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温州设立金改试验区,确定金改十二项任务,其中一项就是“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2013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  相似文献   

3.
财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财》2006,(5):6-6
央行调整外汇管理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4月13日发布公告调整六项外汇管理政策。 一、企业开立、变更和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由事前审批调整为由银行按外汇管理要求和商业惯例直接办理,并向外汇局备案。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允许有真实交易背景需对外支付的企业提前购汇。二、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三、进一步简化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手续,提高购汇限额,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在额度之内,个人凭真实身份证明在银行办理购汇并申报用途;银行对超过额度部分的个人购汇在审核相关凭证后按实际需求供汇。四、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六、拓展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相似文献   

4.
《国际融资》2007,84(10)
摘自潘石屹博客 http://pan-shiyi.blog.sohu.com/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20日宣布,中国居民个人可在国内试点地区(首选天津滨海新区)以自有外汇资金及人民币购汇直接从事对外证券投资,投资规模不受《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每年不超过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  相似文献   

5.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7年8月20日宣布,在天津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首次允许所有中国大陆公民直接或间接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投资于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购汇规模不受限制。[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8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天津滨海新区建立中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此后居民个人可在试点地区通过相关渠道,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随后,新浪网对4000多名网友的调查,59.23%的人表示自己会去开户投资海外股市,23.85%的人表示不会,16.  相似文献   

7.
个人购汇系统是根据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的业务需求,为解决重复购汇和异地购汇问题,方便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为银行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开发的实时性业务操作和管理系统。由于业务的操作特点和集中特性,要求系统具有一个高可用的计算环境。  相似文献   

8.
动态     
国家人民币资金可以购汇投资境外央行日前发布的第五号公告,调整了六项外汇管理政策。按照人民银行公告,三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得以调整,同时还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可采取各自方式,按照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购汇进行相关境外理财投资。其中涉及到境内居民个人生活方面的出境购汇和外汇理财两方面。央行此次新政规定,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 2万美元(含2万美元)。此外,新政还“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氏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和居民以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在程序上已获官方认可,今后国内居民用人民币就能通过银行投资于海外市场如美国债券市场。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个人分拆结售汇现象发生的频率不断提高,规模也呈不断扩大趋势,尤以在超过年度限额5万美元后,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提供证明成本过高而采取分拆结售汇的现象最为突出。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个人结售汇形势逆转,购汇逐年大幅度增加;同时,境外留学、投资增长较快,年度购汇的5万美元限额已不能满足居民的正常需要。  相似文献   

10.
《中国外汇管理》2005,(9):i0012-i00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进一步满足境内居民个人合理的用汇需求,方便境内居民个人办理购汇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提高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简化相关购汇手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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