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贵州茅台和五粮液近日收到相关部门开出的我国反垄断史上的最大罚单.专家指出,生效已逾4年的《反垄断法》正在破除坚冰,此举必将震慑到包括汽车、高级服装和体育用品在内的多个行业巨头. 反垄断震慑巨头企业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47条,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颁布前,各部门法中有很多反垄断相关的法律规定,其中《价格法》比较系统的对价格垄断的内容做出了规定.《反垄断法》颁布后,这种情况得以改变.然而,在价格垄断行为方面,《价格法》与《反垄断法》都做出了规定,导致了法律竞合问题.因此,《价格法》或《反垄断法》的选择适用,是反垄断执法部门需要不断进行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经济学的新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框架的逐步完善,颁布一部《反垄断法》已是势所必然。在西方国家,反垄断法的法律规范都有着坚实的经济学基础。因此,为了促进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了解西方反垄断经济学在思想、理论和方法上的最新进展,一定能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效用。  相似文献   

4.
《反垄断法》的出台平静了起草阶段的喧嚣,针对出台前争论的几个热点--行政垄断的规范、外资并购的适用以及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计,《反垄断法》都给出了它最终的立法选择。本文将围绕着这三个问题简要评析我国新《反垄断法》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5.
孙凌云 《经济师》2008,(12):99-100
相关市场的界定是有效实施反垄断法的基本前提。相关市场主要应从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两个方面加以界定。在我国《反垄断法》已经通过并实施之际,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制定相关市场界定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6.
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为节约执法成本,推出鼓励犯有垄断罪的企业自首以提高破案效率的公司宽恕政策,使这些公司面临"囚徒困境",进而产生"自首竞赛"效应,成为司法部最好的宽恕政策,成果斐然。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后,可以考虑借鉴美国公司宽恕政策以细化和落实我国《反垄断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并试行对违反《反垄断法》的公司施行"双罚制",重视追究这些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以充分实现《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7.
垄断就是国家或企业独占市场资源,反垄断就是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进行干预的手段。而对我国运输产业而言,垄断的现象还十分严重,而如何进行反垄断和对这种情况进行有效的规制,是一个值得深究的话题。本文结合《反垄断法》和对我国运输产业的认识,谈谈对反垄断和规制问题的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8.
乔元志 《技术经济》2003,22(11):21-22
一、制定行业法律和反垄断法律 ,共同推进我国电信业的改革与发展当前 ,我国电信业正处于改革之中 ,还没有一部真正的电信法律出台 ,无法可依必然造成改革、管理过程中的混乱与不公 ,所以 ,国家应尽快制定出《电信法》 ,把电信行业主管部门与电信企业分开 ,以法律的形式把我国电信改革 ,尤其是实行反垄断、引入竞争这步改革措施的框架确定下来 ,在《电信法》正式出台前 ,目前已出台的《电信管理条例》应作为过渡 ,使我国电信行业在实行反垄断政策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另外 ,还应制定《反垄断法》。我国电信行业的垄断行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  相似文献   

9.
韩菁菁 《时代经贸》2008,6(10):56-60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发布公告将以179亿港元收购汇源.这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反响.一方面与保护民族品牌或民族工业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该并购案直接试水中国的《反垄断法》。各方对此次并购能否通过反垄断审查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见仁见智。由于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非常原则和概括,中国政府将如何适用反垄断法对公司并购进行反垄断审查,  相似文献   

10.
正近期,中国《反垄断法》利剑出鞘。科技巨鳄高通、微软,车坛大亨奥迪、宝马和奔驰,均受到反垄断执法,更有12家日本车零部件企业再创罚单新高,被罚12.35亿元。由于近期被反垄断炮火击中的多是国际巨头,一些猜测和质疑不可避免地随之产生。有的质疑反垄断选择性针对外企,认为反垄断执法喜欢拿外企开刀,却对中国国内的垄断企业敬而远之;有的怀疑政府有政治目的,认为反垄断只是一个借口,本质是国家安全问题;有的质疑执法专断,欧盟商会曾指称,"在未举行充分听证的情况下,中国有关部门通过带有恐吓性的行政手段迫使企业接受惩罚和监管";  相似文献   

11.
《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已经一年多了,但其实施效果却不明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该法自身存在诸多不足,如过于原则和抽象、对行政垄断缺乏有效规制、缺乏程序保障等。因此,完善《反垄断法》可以从抓紧研究制定反垄断配套规则、完善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制度、完善反垄断司法救济程序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2.
王蒙 《经济研究导刊》2022,(34):158-160
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深刻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法律环境乃至营商环境的评价。目前,我国学者多数认可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但从司法实践的大量数据来看,仍呈现以公共政策为由否定反垄断争议可仲裁性的倾向。我国司法实践的态度与目前域外重要反垄断司法辖区的立场存在较大分歧,固守反垄断争议涉及公共政策因此不适合提交仲裁的立场,不利于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反垄断法》刚经历修订,其中仍未明确是否可以将反垄断争议提交仲裁,若想从立法层面明确该问题,在《仲裁法》修改之际对反垄断争议以特殊争议仲裁的方式作出规定是一个合适的契机。  相似文献   

13.
法律的有效实施在于执法,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私人执法。美国反垄断法重视私人执行,强制性3倍赔偿制度、单方诉讼费用规则和集团诉讼机制使其蓬勃发展,维护了该法的稳定性。我国应借鉴其经验,依靠民众的力量进行反垄断,对违法垄断加重处罚,并加强配套法规的完善,让我国《反垄断法》成为一部保护竞争的经济宪法。  相似文献   

14.
《经济》2013,(11)
反垄断调查风暴的掀起将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发展和完善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用法律手段制止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形势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经济月刊》2013,(11):142-147
反垄断调查风暴的掀起将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发展和完善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用法律手段制止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形势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法素来有经济宪法的称号,负有维护国家经济良好竞争发展的职责,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反垄断法迟迟未立,理论发展相较于西方国家较晚,《反垄断法》有一套自己较为复杂的价值评判规则,着重对效率价值、保护消费者利益价值、保护公平竞争价值的综合追求.深刻理解反垄断法价值取向有利于在执法过程中更好的把我尺度和处理反垄断案件进行合理的分析.  相似文献   

17.
彭真军 《时代经贸》2008,6(19):10-11
《独家交易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一书顺应了反垄断实践的需要,着力解决《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该书结合独家交易协议这一具体情况,对已有的反垄断法理论进行了反思,并有多方面的理论创新。该书是运用比较研究方法的代表之作。  相似文献   

18.
资讯     
<正>政·策 POLICY 《反垄断法》列入今年立法规划 在5月7日举行的“中国欧盟竞争力”研讨 会议上,商务部高层透露,《反垄断法》(草案)已经 提交国务院审议,有望明年底出台。 按照立法程序,如果一部法律进入到国务院 审议阶段,则其进入提交人大审议环节已经近在 眼前。 实际上,在目前的状况下,我国的“反垄断”还不 是真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反垄断,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 的区别,我国垄断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行政性垄断。这也 是“中国特色垄断”问题的根源。  相似文献   

19.
反垄断法视野下的银行业并购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业并购渐渐融入国际化,国家金融安全问题日渐引起关注。垄断即是银行并购所带来的副作用之一。我国2007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对银行并购垄断问题架构了一些规制措施,然而,与国外先进反垄断法律制度相比,仍存在诸多局限性,亟待相关配套法律的出台,以完善银行业并购的反垄断问题。  相似文献   

20.
转售价格维持是指制造商在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合约中限定经销商向第三方销售商品的价格,这一行为被我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但是,大量反垄断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成果证明转售价格维持既存在促进竞争效应,也存在抑制竞争效应,而且西方反垄断机关对其认识也在不断演进之中。本文以茅台和五粮液反垄断案为分析对象,提出高端白酒制造商具有产能约束这一基本假设,并以此为基础分析转售价格维持合约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研究表明:当存在产能约束时,最低转售价格维持合约和最高供应配额合约是等价的,禁止最低转售价格维持不能增加消费者福利;产能约束而非转售价格维持是制造商价格卡特尔的原因,而前者超越了反垄断的范畴;我国《反垄断法》的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善,要么同时禁止固定价格和固定数量的纵向合约,要么都不禁止,否则禁止性条款无法实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