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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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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仿冒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近似的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该知名商品的行为。此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三:(1)仿冒行为所仿冒的是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及装潢;(2)仿冒行为所仿冒的商品名称、包装及装潢是该知名商品特有的;(3)此种仿冒行为可以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及误认。在审理此类不正当竞争案件时,原先的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规定了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规定:擅自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判定商标之间是否近似,是准确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4.
对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进行法律保护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本法对知名商品的概念及作为知名商品应当具备的条件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连原则性的规定也没有,因而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对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就很难准确认定和查处.  相似文献   

5.
“傍名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没有明确的概念定义,一般是对各种仿冒名牌行为的泛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工商监管视野下的“傍名牌”现象是指擅自将他人的知名字号或商标作为自己的字号申请登记企业名称.并以多种方式在市场上使用,制造市场误认、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本栏这篇文章中的"仿制",在法律上应称之为"仿冒"。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也是不允许的。国家工商局还特别发布了《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可以说是该怎么管的具体依据。问题是,不少企业、甚至一些执法人员对此不清楚,于是只有无奈。更重要的是,如何把法律落在实处。落实这一法律的重大意义就如下面文章中所言,"如果我们的摩托车业还希望拥有未来的话"。  相似文献   

7.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而实施的不公平的竞争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十大类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一)混淆行为主要表现为经营者采用下列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视听混淆,误导购物者;(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二)误导主要包括使用引人误解的标志和进行虚假宣传。表现为:(1)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名优标…  相似文献   

8.
《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在工商行政执法中,判断两个商标是否相同比较容易掌握,也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评判标准,即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相比较,两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但是,判断两个商标是否近似则相对抽象,受具体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相左右,往往是“见仁见智”。笔者不揣冒昧,结合代理的一宗商标侵权行政诉讼案,对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表述见解,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该法第21条第一款则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为数不少的房地产开发商因其开发的楼盘的名称与他人针对“不动产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纷纷陷入到的商标“侵权”纠纷之中。尽管受理此类案件的多数人民法院并没有因开发商的楼盘名称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就认定开发商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相似文献   

11.
1993年2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该《决定》对原《商标法》作出了一系列非常重要的修改.其中将第三十八条“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增加了一项,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与此相呼应,原《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第一项“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被修改为“经销明知或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以此,凡是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自己出售的商品是商标侵权商品的经销者,不再承担行政责任.这就是商标行政管理人员们常说的“明知与应知”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一、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以下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一)他人将与申请人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二)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相似文献   

13.
假冒商品一直为全社会深恶痛绝。它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国民经济秩序,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人食终害己”,造假企业也毁掉了自己的前程。虽然近几年国家大力打击假冒商品,使得直接假借名牌商品、企业的旗号招摇撞骗的违法行为有所收敛;但是,一些企业却另寻“出路”,以极其相似的名称或包装等冒充知名商品,欺骗消费者。其实,这种行为仍然是假冒。根据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  相似文献   

14.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此外,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无论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均是我国商标法保护的特殊商标类型。但是,我国《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仅仅包括他人所有的注册商品商标。然而.从我国近几年发生的假冒商标侵权案件来看.侵权对象不仅包括商品商标.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商标.并且侵犯其他类型商标权利行为的严重程度不亚于侵犯商品商标权利的行为。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只保护注册商品商标权的立法模式的合理性遭到了诸多学者的质疑。本文拟从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和谦抑性标准入手.对我国侵犯商标权罪的犯罪对象立法模式进行分析和评价.  相似文献   

15.
注册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发生竞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种是经营者把一种图形或文字的组合申请了注册商标,又将包括该图形或图形和文字的组合以及商品包装、装潢一并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另一种情况是甲经营者将一种图形或图形和文字的组合申请了注册商标,而乙经营者又将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图形或图形和文字的组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或者相反,甲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乙申请了注册商标。由于我国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由两个部门管理,因此同一图形或图形与文字组合可能被两个部门分别授予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果如此就发生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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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含义 我国商标法赋予商标权人积极行使商标的权利.也赋予商标权人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的权利,但商标权人就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并非漫无限制。其排除侵害的范围应当限制在禁止他人将商标用于标示商标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上,而不应当及于禁止其它方面的使用,这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商标的合理使用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之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常使用。”这是我国注册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体现.但是这一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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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般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的规定进行行  相似文献   

18.
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由来已久,主要有3种表现形式:(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注册使用,在同行业中进行不正当竞争;(2)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注册,在不同的行业上使用;(3)简化企业名称,突出企业名称中字号,故意与知名商标相混淆,造成误认。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实质上是商标与商号的冲突,本文试图从商标与商号的异同点入手,分析商标与商号冲突的成因,对解决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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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份,某私营企业在本厂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上使用了与另一家颇有名气电机公司的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志,造成了一些消费的误认。电机公司获悉后,向私营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工商局经过调杏,认定私营企业在同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近似的标志,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私营企业在得知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后,主动与电机公司协商,取得了电机公司的谅解,电机公司表示放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与私营企业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意私营企业今后有偿使用其注册商标。2005年初,电机公司撤回了原先对私营企业的投诉,但工商局仍然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私营企业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私营企业负责人感到很不理解:商标权利人都不追究了,工商局为何还要作出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20.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商标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许多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成为商标侵权者关注的对象,"仿冒、假冒"商标现象日趋增加。这些"仿冒、假冒"商标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给司法审判带来困境,其中商标近似的判断尤为突出。尽管我国商标法及司法解释等对商标近似判断原则、方法等作了规定,但实践中依然对商标近似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模糊性。本文在界定商标近似的基础上,分析了判断商标近似的主体标准、客观标准,并针对现有规定存在的缺陷,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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