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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文涛 《财会月刊》2008,(10):26-27
一、税法的相关规定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简称“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应税货物或劳务和非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行为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若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则征增值税;若年非应税劳务营业额超过50%,则征营业税。  相似文献   

2.
郑小平 《财会月刊》2012,(11):38-39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则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此之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其中,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相似文献   

3.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企业以销售货物为主,营业税劳务是为了直接销售一批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项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营业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混合销售与一般既从事增值税又从事营业税并且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紧密从属关系的兼营行为是不同的。税法  相似文献   

4.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简称"货物销售额")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应税货物或劳务和非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即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行为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若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则征增值税若年非应税劳务营业额超过50%,征营业税.  相似文献   

5.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6.
税法上所说的兼营行为或称兼营活动,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又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提供的非应税劳务行为。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7.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  相似文献   

8.
郑小平 《财会月刊》2012,(31):38-39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则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此之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  相似文献   

9.
赵秀敏 《财会月刊》2011,(13):34-35
一、混合销售行为1.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2.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1)营业税纳税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  相似文献   

10.
一、销货方负担运费 1.企业利用自有的运输工具直接运输.根据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设计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相似文献   

11.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是面向同一购买人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合并定价的,二者不可能分开核算。新税法对这种经营行为的征纳税都作了  相似文献   

12.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新增值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处理的原则是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统一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即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  相似文献   

13.
赵敏  郭小平 《活力》2004,(4):106-106
所谓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同时从事应纳两种以上税种的经营行为,或者从事同一税种,但税率不同的经营行为。对增值税纳税人而言,兼营则是指该纳税人既从事应纳增值税的货物的生产、销售或者提供应纳增值税劳务(修理修配劳务),又提供非应税劳务(应纳营业税的劳务)的行为;或者该纳税人从事两种不同税率  相似文献   

14.
一、混合销售行为 1.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相似文献   

15.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费,有的应视为价外费用,有的应当作混合销售,有的则是纯粹的代垫运费,其中价外费用和混合销售行为对增值税有不同的影响。笔者就此谈谈会计处理方法。  一、运费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时增值税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到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到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也就是说,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了销售一批货物而做出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它与一般的兼营行为是完全不同的。对混合…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的企业中,经常会出现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同时涉及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税法对这种经营行为的征纳税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其经营决策时若能做出一些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获得节税收益。  相似文献   

17.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余采  蔡菊环 《中国审计》2004,(12):55-56
许多工商企业除了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以外,经常还提供一些非应税劳务。这就涉及到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业务问题。到底是作为混合销售行为与货物一并缴纳增值税合算还是作为兼营业务分别核算缴纳营业税合算,这就需要对实际税负进行分析比较。如果通过分析,发现增值税的实际税负高于营业税,则将提供的非应税劳务作为兼营业务单独核算缴纳营业税无疑是有利的;反之,若发现增值税的实际税负低于营业税,则作为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增值税更为有利。  相似文献   

18.
混合销售是节税筹划的重点之一。虽然很多人都把矛头对准它,但有些案例是作者依据国家的某条税收政策闭门编造出来的,严重脱离实践,并且有误导作用。以下是笔者做过的一个已经实施的针对混合销售的节税方案。先来看看相关政策。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  相似文献   

19.
企业销售免税与应税货物应交增值税额的计算○华蓥市国家税务局虞世全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一些免征增值税的项目。这是国家为鼓励部分特定的行业优先发展或扩大其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企业经营中,既销售免税货物又销售应税货物,根据...  相似文献   

20.
非应税项目是指提货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笔者拟就下列不同情形下取得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上的税务处理作一些探讨。一、自制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税务处理为了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自制存货用于非应税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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