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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按照国家现行的增值税政策,对森工企业生产、销售木材加工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其购进加工用原料(原木)准予按照买价的互0%扣除进项税;对国有森工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1997年底以前由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我们认为对这一规定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1.木材oCh产品进项税额扣除享问题。新税制实施后,锯材、胶合板等木材加工产品增值税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购进的加工用原料(原木)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过低。新税法规定原木为农业初级产品,只能接买…  相似文献   

2.
木材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其税率是13%,并规定农业生产者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0%的扣除率计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条例》上述的规定,经营木材为主的国营森工企业得到了税收政策上一定程度的优惠。然而这种优惠仅仅是表面上的,从实质上讲,森工企业的税负不但较税制改革前没有减少,而且加重了。要说明这个问题,只要剖析一下增值税的实际税率就可以。首完,我们可以看看下…  相似文献   

3.
江西省林产品加工企业自1986年7月1日起,由原征收产品税改征增值税;1993年7月1日起,由原采用“实耗扣税法”改为“购进扣税法”;199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增值税法规。与此同时,财政部制定了相应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文依照新税制和会计处理规定,根据林产品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具体情况,谈谈新税制在会计上的基本操作方法,供参考,并请指正。一、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新税制运转实践要求,凡经税务机关认可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都必须…  相似文献   

4.
自新税制改革实行增值税发票后,不少用户以林场购买木材索要增值税发票,可林场生产的木材为免税农产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只能使用普通发票。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举例分析木材是要增值税发票还是要普通发票合算。例:茶林场销售木材(坑木),售价为25O元/m’,某日某煤矿购坑木4m’,价款为I000元。分析:一、林场销售木材为免税农产品,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销售免税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百分之十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相似文献   

5.
枝杈材(俗称柴火)是纤维板制造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属于向林农收购的免税农产品。按现行税法规定,企业收购免税的农产品,可以按购入农产品的买价的10%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处理为:按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借记“原材料”;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帐款”或“银行存款”。在实践中,我们对该法进行改进,设计了一种简便可行的方法,观介绍如下:由于向林农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具有零星、分散、结算频繁等特点,且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由收购单位填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相似文献   

6.
一、关于国有林场农业特产税征收环节问题我省国有林场在执行新的税制过程中,不少林场反映,当地财税部门将国有林场生产的木材分别按生产与销售两个环节征收农业特产税,税率共计176%(一是按销售收入征收8.8%,二是按当地木材公司收购均价征收8.8%),国有林场生产的木材既是生产环节的纳税人,又是销售环节纳税人。这种作法显然是不符合财政部(94)对农税率第7号“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规定:“生产和收购原木、原竹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的同一税年执行。“国有林场大多是自产自销木材,收购行为比重很小,不能…  相似文献   

7.
农产品是适用低税率的货物,对于对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一般纳税人而言,购入农产品的来源渠道不同、购入农产品的用途不同,将影响其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2019年增值税税率再次调整后,纳税人外购农产品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又面临变化。  相似文献   

8.
随着森林资源条件以及市场对木材产品需求的变化,林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应由原木生产转向木材精深加工。这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振兴林业的重要途径。发展木材精深加工必须解决好七。下几个问题:1.解决好思想观念的转变由于林业企业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以木材生产为中。:”的指导思想.使人们对木材精深加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经几十年的发展,而企业经济靠原木生产支撑的思想观念并未完全转变,致使林业企业发展精深加工的成效不大。事实上,木材精深加工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要高出原本生产几倍甚至十几倍。以1990年国家不变价格计算,…  相似文献   

9.
价格是发展生产、引导消费的第一推动力。从1990年11月10日起,国家对东北、内蒙古统配材出厂价格进行了调整。分析新的价格结构,研究木材价格政策,积极调整木材产品结构,实现合理造材、按需加工,对提高木材产品的经济效益,缓解森工企业“两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木材价格结构剖析木材价格结构包括各树种、材种价格水平和它们之间的比价。它体现了国家引导生产和消费的价格政策,是企业制定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各材、树种提价额和提价率的分析。重点分析次小薪材、坑木、胶合板材、特级原木和加工原木等主要树种的调价额和提价率。  相似文献   

10.
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国家相继在财政、税收等相关领域出台了优惠政策,其中有部分条款是针对粮食生产企业和食品制造业的。在新规定中国家税务总局就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并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科目。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购进农产品可凭借收购发票按买价的13%抵扣进项税款。这是我国在农业生产环节尚未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为使抵扣链条相对完整而作出的特殊规定,实际上是增值税税制向农业环节的一个延伸。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管理,已经成为目前增值税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购进农产品可凭借收购发票按买价的13%抵扣进项税款.这是我国在农业生产环节尚未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为使抵扣链条相对完整而作出的特殊规定,实际上是增值税税制向农业环节的一个延伸.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管理,已经成为目前增值税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13.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各项中,“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两项,是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实务中最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因此,如何计算和处理非正常损失的存货进项税额是十分重要的。这里的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失外的损失,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变等损失和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在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准从…  相似文献   

14.
按照新税法,2009年1月我国实现了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除外).  相似文献   

15.
按照国家现行的农业特产税政策,对生产、销售原木的森工企业,征收生产环节的8%和收购环节的8%农业特产税,同时为缓解国有森工企业的经济危困,规定在“八五”期间,对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森工企业生产、销售的原木减按5%的优惠税率征收农业特产税。当前随着“八五”期间的结束,我们农业特产税现行政策,对黑龙江省森工企业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收购环节问题;二是税率问题;三是税基问题。1.原木收购环节问题。我省森工企业原木销售根本不存在收购环节,也就不存在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问题。国家对森工企业原木农业特产税现行政…  相似文献   

16.
免税农产品,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免税农产品的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企业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按照农产品的买价以10%的扣除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对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要将其进项税额转出。其公式为:转出的进项税额=账面成本÷(1-10%)×10%犤例犦某企业(一般纳税人)经税务部门批准,使用收购…  相似文献   

17.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界限方飞虎□施梅仙企业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生产经营等项目,在计算增值税时,常会遇到“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的情况。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二是避免因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  相似文献   

18.
今年是找国实施新税制的第二年,实行新税制后,大中型企业都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入,即缴纳增值税。我国实施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的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税额,正确地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首先必须准确计算销项税额,核准进项税额,在此基础上才能计算出应纳增值税额。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一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宁口。销…  相似文献   

19.
对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的一点建议许淑云增值税是我国新税制中流转税类的主要税种,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是对企业在生产流通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征税,但在实际运用时,各国政府都根据各自的经济条件和财政政策规定...  相似文献   

20.
国家税制改革后,森工企业产品销售要分别缴纳农业特产税和增值税。执行以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增加了企业负担,影响林业事业的发展。为此,提出我们的看法,供有关部广1制定新的政策时参考。一、关于农业特产税问题1.木材收购环节问题。我省森工企业木材销售根本不存在收购环节,也就不应征收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我省森工企业木材销售均是生产者直接卖给需材单位,属于产销见面的直销形式,与南方林区专门收购部门收购集体和个人承包者生产的木材,由收购者销售给需材单位的情况,有着根本的差别。南方林区木材收购者收购集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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