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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2 毫秒
1.
劳权与股权的法律界定劳权,又称劳工权益,是指处在社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所享有的与劳动有关的权益。股权是指股东依股东身份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尽管劳权、股权与传统的所有权、债权、身份权等有相似之处,但又有其不同的特性,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独立的民事权利。1产生方式不同:劳权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时所享有的与劳动有关的权利,它产生于劳动者参加劳动之时。股权是基于购买股份成为企业股东而产生的权利,它产生于股东以资金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认购股份之时。2内容不同:劳权是以劳动权利…  相似文献   

2.
张小乐 《企业研究》2011,(9):182-182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通常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依法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所谓股权继承公证,就是公证处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继承人的申请为其办理继承权公证,出具继承权公证书,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股权继承问题在继承法和公司法中均没有明文规定,股权继承问题在我国尚未大规模、大批量出现,但在现实生活中,随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股东数量的不断增多,股权继承也日渐增多,虽然法律关于股权继承的专门规定还是空缺,  相似文献   

3.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通常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依法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所谓股权继承公证,就是公证处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继承人的申请为其办理继承权公证,出具  相似文献   

4.
股权是股东权的简称,是指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或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权具有综合性质,属于财产权范畴,但又具有不同于一般物权的一系列特征,体现了股东对其财产所有权由静态占有向动态利用的转化.针对股权占有和使用的特殊性,现行法律在确认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同时,又对股权转让的程序、对象等诸多方面作出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5.
常清 《集团经济研究》2004,(11):104-105
任何一个现代公司的资产不外乎来自下面两个途径:一是股东投入,包括会计上属于股东所有的内部积累;二是债务,包括公司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对客户的欠款、对职工的欠款、对公众发行的债券等等。两者构成公司的资本结构。债权人是除股权资金以外的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债权人指企业负有偿还义务的一切对象;狭义的债权人是指提供大量贷款给企业及持有大  相似文献   

6.
李玲  安娜  郭斌 《河北企业》2007,(1):58-58
<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又称股东权,股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包括财产权、经营管理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权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7.
一、引言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的股权被各种身份的股东所持有的比例,通常也称为"所有权结构".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公司股份由哪些股东持有,说明了持有者的身份性质,反映的是股权所有制的不同;二是指各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反映的是股权集中程度.本文着重研究不同性质的股东所占股权比例的大小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关系.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享有同意权并相应地在不同意转让时负有购买股权的义务,法律同意规定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笔者通过各国法律的比较研究及通案例分析,认为三者同时设置并无必要,异议股东的购买义务内在地包含了股东优先于外部人购买股权的权利内容。而股东优先购买权也已经暗含了不同意以此条件对外转让股权的意义,并在事实上排斥了股权的外部转让。故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系重复设置,应予修改。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又称为"刺破公司的面纱"(piercingthecorpration'sveil)或"揭开公司面纱"(liftingtheveilofthecorporation),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措施.  相似文献   

10.
经济学家谈论公司治理结构时,狭义地讲是指投资者(股东)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包括公司董事会的职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地讲是指关于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即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和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制度和文化的安排。它所界定的不仅是所有者与企业的关系,而且包括相关利益集团(管理者、员工、客户、供货商、所在社区等)之间的关系。现在我们讲公司治理结构时是指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企业制度安排问题,决定企业为谁服务(目标是什么),由谁控制,风险和利益如何在各个利益集团…  相似文献   

11.
一、房屋继承登记的内涵 房屋继承是指死者的房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而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两种形式.即遗嘱房屋继承和法定房屋继承。遗嘱房屋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来指定继承人继承房屋遗产的方式。这种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12.
一、股权制度概述 股东权,简称股权,是指股东依其对公司的出资而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总和。股权制度是贯穿公司法的一条中心线索,公司的资本制度和管理制度等都是股权制度的具体体现。股权是一种不同于所有权、债权的独立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13.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所享有的对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信息进行了解的权利,主要包括积极主张的权利和消极获取的权利。本文以佳德公司与四位股东的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为分析对象,对此类案件涉及的三方面争议焦点包括股东知情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正当目的"的判断、知情权范围进行分析,并延伸考虑我国引入检查人制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正一、引言公司治理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一直被国内外学者关注,从狭义来说,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与所有者之间,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的关系,从广义来说,公司治理是指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制度安排,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等  相似文献   

15.
一、商自然人破产的概念 商自然人是指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取得特定的商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事行为,依法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个体.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父债子还"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们对"破产"的法律概念相对陌生.现代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所使用的偿债程序和该程序终结后债务人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状态."  相似文献   

16.
覃宇菲 《现代企业》2020,(2):114-115
在股权代持情形中,隐名出资人虽完成实际出资,但却并不享有股东资格、股东身份,无法直接行使股东权利。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2014版)(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只粗略规定隐名股东显名需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在名义股东消极履行股东权利,而公司其他股东又拒绝其显名请求时,隐名股东只能根据代持协议追究名义股东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7.
肖丽丽 《活力》2006,(12):60-60
一、股东知情权的权利指向范围 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中小殷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的核心问题是获悉公司相关信息,那么,股东究竟对什么范围的公司信息享有知情权?  相似文献   

18.
一、管理层收购的概念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以下简称MBO),是指公司管理层购买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达到实质性控制公司的行为,理论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相似文献   

19.
顾洪兰 《河北企业》2024,(4):118-120
最高法院将让与担保定位成“名为让与,实为债权担保”。据此,在被担保债权清偿前以及担保实现前,股权让与担保期间的股权归属不无疑问。厘清股权归属对当事人有重要意义。实践中法院倾向于否认让与担保权人的股东权利,但说理不统一。以探求当事人真意为关键,当事人并无转让股权的效果意思,股权转让是虚假表示,仅仅是为避免担保人擅自处分股权以及减少将来实现担保的成本,因此不应赋予作为权利外观的转让发生实际权利转让的法律效果。担保人是实际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但在债务清偿前,不得请求变更登记。让与担保权人受担保人委托可行使部分股权权能。针对公司内部事务,基于商事外观主义的适用边界,让与担保权人不得擅自行使股东权利。让与担保权人擅自转让股权需要检讨第三人是否符合股权善意取得的要件。  相似文献   

20.
瑕疵股权转让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常态。由瑕疵股权转让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大有增多的趋势。瑕疵股权的产生主要缘于股东身份瑕疵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的出资瑕疵。瑕疵股权的转让,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不能因为股东身份资格和出资瑕疵就确认无效,关键是建立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这样才能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建立公平的交易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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