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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十日湖北省分行發出了(55)銀會通组字第三一六號「請示」一件。事由是:「关於新制度中几项規定的補充说明」;發往机关是:主送「總行」抄送「各級支行、武汉分行……本行各科室」;文末是:「以上问题,希总行指示」。 從這個文件的「首」「尾」來看,除了「事由」的寫法以外,應該没有疑问,这是一个向总行「請示」的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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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們看了“中国金融”第7期上登載的河北省分行“对文牘主义的檢討”一文以后,該行又出現了“公文放行”和各处科工作互不啣接的現象。 5月上旬,河北省分行了人事处把总行关于干部調配問題的一件指示,原文抄轉給各中心支行及市、县支行遵照执行。文件發到了張家门專区的万金支行以后,引起了干部思想上的混乱,支行把問題从电話里反映給中心支行后,中心支行赶紧發了一个暫不执行的通知。这一情况反映到分行以后,經过查对后才發現除了大家对总行的这一指示还有不同的意見以外,河北省分行在对这一指示的处理过程中也有严重的缺点。 4月18日,河北省分行收到总行指示以后,在收文处理卡片的拟办和批示欄,不知是誰(沒有署名)用紅笔批了“农村金融处按照办理”9个字;20日行長办公室張主任在原批語前增加了“人事处洽”4个字;22日刘副行長閱后批示:“此件交刘行長、李副行長閱”。不知为什么,文件沒有交給刘行長和李副行長,收文处理卡片上沒有他們的签字;26日人事处刘处長在張主任增改的“人事处洽”4字后面又加批了“干教組閱并轉”6个字。成为“人事处洽,干教組閱并轉农村金融处按照办理”;29日农村金融处以另紙签註了一个不同意总行指示的意見;5月2日人事处未再与农村金融处商量就拟稿照轉,也未会签;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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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行貨幣流通科在旺季現金調撥工作中存在着不負責任的官僚主义作風。十一月四日,按照封川县支行的第四季度發行基金調撥計划,本来应当按时接到省分行的电报調撥款通知。可是,事情并不是那么如意,等了很久也未接到通知。当时正是封川县各机关企業發放工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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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在1955年10月1日調整存款和放款利率后,(对社会主义企業的利率是从195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种类比以前大为减少,因而易于掌握,但是由于总行在掌管利率工作中存在着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使得下級行在执行利率时遇到很多困难。为了帮助总行整風,除掉“三害”,我願意提出一些事实,供总行改进掌管利率工作时参考。一、新旧利率同时并存。例如,总行在(56)银会结建总会字116/1009号联合通知中,將建設銀行包工企業轉存款等款項的利率改为月息1.5厘后,而沒有在通知中明确規定廢除当时正在执行的利率。今年1月27日总行又以便函通知河北省分行:“建设银行轉放款沒有规定利率的必要”。总行在1956年4月間頒發的“国营工業企業放款制度匯編”中,重新規定邮电企業放款按結算放款月息3厘計息,但是对以前执行的邮电企業放款按月息4.8厘(或4.65厘)計息的規定一直沒有廢除。二、为了說明一个問題几次下达公文。例如在制訂供銷合作社經营的新式畜力农具放款利率时,总行前后下达公文四件,其中說明分設放款販戶的兩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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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要講的題目是“从發行新幣工作談‘从实际出發’問題”。今天講話的目的,不是重述發行新幣的經过,而是想通过一些事例来談談决定問題要从实际出發和如何从实际出發。 發行新幣的基本方針是要做到風平浪靜,不論哪一方面都不因發行新幣而受到影响。發行新幣虽然是一件引起国內外注意的大事情,但是說穿了也沒有什么奧妙,只是去掉了四个“○”,把一万变成一。不过,做出这个决定却不容易。下面来說明在發行新幣工作中,哪些事情做得对,是从实际出發的;哪些事情沒有从实际出發。第一,我們决定采取按照統一的比率收回旧幣,不使任何人因發行新幣而受到損失的方針我們在發行新幣时所采取的方針是:对持有貨幣的人,不分阶層、不分現款还是存款、不論持有的貨幣多少,一律按照一万比一的比率把旧幣兌換成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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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1月23日人民銀行河北省分行給各專区、市、县的人民銀行和农業銀行發出了(56)分計利字第14号通知。这个通知的摘由是“为降低公私合营企業已定息戶存、放款利率及邮电企業放款利率”。然而,讀完全文也找不到关于降低邮电企業放款利率的問題。在这个通知中,还規定了降低公私合营企業定息戶存、放款利率“均自文到之日起开始执行”。可是总行的規定是自7月1日起执行。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是事出有因的。 1956年6月2日,总行以(56)銀工合字第54号函答复了黑龙江省分行关于合营企業放款利率計算的問題。这个函件抄送到了河北省分行后,行長批了“計划处”三字,沒有批怎么办。計划处王付处長只批了个“計划組閱”,意思大概是看看就算了。于是計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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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6月,人民銀行总行和粮食部發布的粮食放款办法联合指示中規定:区級粮食單位在銀行营業所支取的預付款不計利息,县行按收到营業所上划报單轉入賬戶之日起計算利息。但是1956年总行和农产品采購部所制訂的农产品采購放款办法却規定,区級采購單位在銀行营業所支取的预付款要計收利息。河北省唐山、石家庄、滄县、天津等專区的各县支行,曾屡次要求总行取消区級粮食單位支取預付款不計利息的規定;河北省分行商業信貸处也曾以公文、便函、电話和个人名义向总行反映,請求总行解决,但是总行的答复是:仍然按照总行和粮食部的規定办理。理由有三点:第一,区級粮食單位不是独立經济核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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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1957,(12)
(本刊訊)在总行各單位“大鳴大放”一周以后,总行党組邀請了21位党外人士于6月6日起举行座談会,征求他們对于党和領导的意見。截至本刊發稿日止,这个座談会已經举行了三次,發言極为踊躍。会議尚在继續举行中。有力無处使很多同志認为总行党组对党外人士不信任,在工作上沒有适当安排,党外人士的积極性没有充分發揮。有一位同志說,在总行干校教员里流行着这样一句話:“我們是請来的客人談家常事”,因为干校学員大多是中心支行行長,他們既了解实际工作情况,又了解总行的政策,而干校教员呢,会議不能参加,文件也看不到。如果到各司局去看材料,就要看臉色,过去認得的还可以看,过去不認得的,就根本看不到。国家統計局編印的社会主义經济建設参考資料,給总行50份,并且說不够用时还可增加,但是干校教員去計划司要这項材料时,却不讓看。总行既把这么多負責干部和党員干部交給干校培养,却又不信任、不帮助,不支持,不放手,这叫教员怎么講課呢? 印制局的一位工程技术人员長期不被重视,技术上对他封鎖,叫他做翻譯工作。他希望继續研究技术問題,領导上不讓他做試驗,他希望以一个“白色工程技术人员”來培养紅色專家但是也不給他机会。在座談会上他要求領导上把他放在适当的崗位上,讓他能够貢献他的知識和才能,为祖国服务。国外業务局的党员專員級干部都分管几个科的業务,可以签署公文,而有一位非党專员却事情不多,对業务和制度無法了解;有一次,还是他利用吃飯的时間主动找乔培新副行長(主管国外局工作),才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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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徹执行中央关于提倡节約和儲蓄运动的指示,总行在3月底向各省市分行發出了关于1957年城市儲蓄工作的指示。这个指示貫徹了积極开展儲蓄的方針和充分發揮地方积極性的精神。今年总行所定的城市儲蓄存款任务,是在去年年底存款余额的基础上增加45,000万元。去年的儲蓄存款任务是4亿元,而实际达到了54,375万元,超额完成原定任务的35%。今年在全国范圍內开展了增产节約运动,进一步發展儲蓄事業具备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但是今年的儲蓄存款任务为什么反倒低于去年的实际收存数呢?其原因就是总行在指示中所提到的,是为了發揮地方的积極性,允許各地銀行在超额完成总行規定的任务以后,可以把多收进来的儲蓄存款作为后备放款自行运用,以便根据当地工業生产和商品流轉的实际需要,支持企業超过信貸計划所需要的資金。銀行超额完成儲蓄存款任务,就可以保有更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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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省分行早在1956年初随着热河省行政建制的撤销就撤销了,现在在原址办公的是划归河北省分行领导的承德专区中心支行。可是直到目前全国各地仍有不少行处(包括总行的局)给热河省分行寄发文件,对于这些文件的处理给我行带来了不应有的麻烦。如今年3月6日收到的总行国外业务局主送福建省分行抄送各省、市、自治区分行的关于“外贸放款应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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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1957,(23)
根据国务院的命令,人民銀行从12月1日开始發行了一分、二分和五分的三种金屬分幣(簡称硬分幣)。硬分幣的發行,标誌着我国的貨幣制度日益巩固,人民幣的幣值更加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現。这次發行硬分幣,是在物价長期稳定、商品交易日益扩大的情况下,为了便利流通而發行的。由于分幣的流通最为频繁,紙分幣很容易破損,近兩年来不少人民群众来信要求政府發行硬分幣以代替紙分幣流通。并且紙分幣破損較快,銀行必须經常地从市場上收回一部分破票,投放一批新票,每年需要花費很大一笔印制新鈔票的費用。發行硬分幣以后,不仅便利人民使用,而且由于金屬身幣流通的期限此紙分幣長久得多,可以为国家节省一部分印制鈔票的費用,同时也可以減少銀行清点鈔票的工作量。根据国务院的命令,硬分幣發行以后,原有的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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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1年到1953年这一时期,結算制度是由各地銀行自行管理的,各地銀行創造了二、三百种結算方式,發揮了因地制宜的作用。从1953年到1956年这一时期,总行集中管理了全行的結算制度,制定了非现金结算暫行办法和八种結算方式,推动了几年来結算工作的發展。事实証明,在前一阶段里虽然發挥了各地銀行的积極性和創造性,但由于总行缺乏統一的領导,各地創造的結算方式太多,做法不同,在工作中也产生了一些混乱現象。总行集中管理結算办法以后,虽然消除了各地不統一的现象,但因为集中得过多,又没有給地方銀行一定的机动权限,影响了它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日常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極性。例如計划結算的付款期和結算期、託收無承付結算的适用范圍、限额支票結算只能够由一个付款單位对一个收款單位使用等具体問題,本來可以由各地銀行根据当地情况自行規定的,总行也规定了統一的办法。同时由于总行管得多,各地銀行也就忽視了对当地交易特点和交易环节的研究,遇到具体問題不能解决的时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