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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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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自贸区正式起航。在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背景下,RCEP的生效为稳外贸注入了新动能。近日,由中国贸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东亚商务理事会、柬埔寨总商会共同主办的RCEP工商领袖论坛在广西举行,与会嘉宾们纷纷对RCEP的实施寄予厚望。  相似文献   

2.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菲律宾正式生效,意味着RCEP全面生效并覆盖15个成员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发展潜力最高的自由贸易区,RCEP进入了新的全面实施阶段。中菲互为重要贸易合作伙伴,近年来贸易规模不断增长,贸易互补性强。RCEP全面生效对中菲双边贸易有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更激烈的竞争。中菲双边应加强政府友好关系,推动经贸投资合作,积极应对贸易挑战,努力提升营商环境,加强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发展,充分把握RCEP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价值。  相似文献   

3.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给中国农业带来发展机遇,作为全球农产品贸易最活跃、范围最广的区域之一,市场开放程度更加提高,贸易投资更为便利和自由,贸易相关规则有助于实现一体化、现代化,相关企业享有更多便利。同时也会面临国外优质农产品、非关税壁垒、有关规则更加严格的挑战。本文以河北省为例,探索在新发展格局下,如何利用RCEP协定提高农产品贸易水平,提高企业对RCEP规则的使用效率;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扩大农产品加工贸易规模;开辟农产品贸易新业态,发挥农产品区域品牌效应,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业产业链强链、延链,形成新产业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  相似文献   

4.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RCEP的生效,标志着中国首次与居世界前十的经济体——日本建立了互惠互利的自贸关系。虽然日本是中国农产品出口大国,但是我国农产品对其出口一直存在关税过高、技术性贸易壁垒严苛、通关及运输时间过长等难题,RCEP的生效不仅会大大缓解上述问题,也会极大提升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的数量和质量。与此同时,RCEP生效给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带来的短期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因此,认真研究与熟悉RCEP规则,加快推进农产品出口结构转型,加强自身品牌建设,以及采取多种手段提升农产品出口质量等措施便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5.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印度是否永久性退出RCEP尚不可知,若在RCEP效果凸显后再度重返,则其国内贸易损益计算依据以及将对成员带来何种宏观经济层面的影响无疑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利用GTAP模型对印度是否加入RCEP不同情形之贸易损益进行了模拟验证,结果表明,RCEP生效后各成员的国家总福利水平及总产出水平都将高于生效前,与印度的成员身份并无必然关联,但印度的RCEP局外人身份将对其进出口总额的增长产生负面影响;若印度重返RCEP则不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额增长发挥正向拉动作用,还会为其他成员带来更大的贸易增长效应;印度加入RCEP也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对外贸易逆差增大风险。为此,展望印度加入RCEP的前景,可以做出以下预判和启示:印度可能适时选择重新加入RCEP而非永久退出;印度重返RCEP可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新动力;中国应积极运用外交和经济渠道促使印度尽早重返RCEP,为中印双方未来的经济增长创造更好条件。  相似文献   

6.
<正>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至此,RCEP对15个成员方全面生效,标志着目前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为方便进出口企业更准确理解RCEP原产地规则,本刊将对RCEP原产地规则(RCEP协定文本详见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_new.shtml)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7.
裴超 《中国会展》2022,(5):26-35+10
<正>《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于2022年对已核准的10个国家正式生效,商务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RCEP生效实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效实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部署。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与成员方一道,推动协定在2022年的实施。  相似文献   

8.
<正>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至此,RCEP对15个成员方全面生效,标志着目前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为方便进出口企业更准确理解RCEP原产地规则,本刊将分两期对RCEP原产地规则(RCEP协定文本详见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_new.shtml)进行解读,本篇主要对RCEP原产地规则的原产地标准进行介绍。  相似文献   

9.
<正>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至此,RCEP对15个成员方全面生效,标志着目前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为方便进出口企业更准确理解RCEP原产地规则,本刊将对RCEP原产地规则(RCEP协定文本详见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_new.shtml)进行解读,本篇主要对RCEP原产地规则的累积规则进行介绍。  相似文献   

10.
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十五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RCEP的签订,代表着当前全球人口最多、经济规模较大、最具潜力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开始启航。根据协定规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国家开始生效。RCEP的实施是区域内各国用实际行动完善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对外开放型全球市场经济的关键步骤,对于推进地区贸易融合、稳定世界贸易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文章将通过解析RCEP的内涵,探究中国加入RCEP后取得的成果,以及面对的机遇和挑战,同时探析在面对挑战时,应该制定怎样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以NRCA指数、GL指数和TCI指数对双边农产品贸易竞合关系进行测算和研究时发现,中国四类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正在逐年下降,东盟国家的竞争优势在逐年上升,双方相互之间四类农产品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且彼此的贸易互补性较高。从贸易引力模型推测出的贸易潜力系数表明,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属于潜力开拓型,仍然存在较大的贸易空间。因此,在RCEP生效实施的背景下,应该利用RCEP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注入新动能;优化双边贸易结构,加速农产品贸易合作升级;充分理解RCEP规则,积极挖掘新的农业贸易合作潜力。  相似文献   

12.
截止2022年9月,RCEP15个成员国陆续完成国内审批程序均正式批准,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RCEP区域内关税、非关税壁垒的大幅降低和减少,不仅仅是中国贸易发展新机遇,也是新疆贸易发展的新风口。新疆地处边境,借助地缘优势,新疆贸易以边境贸易为主,边境贸易中,吉尔吉斯斯坦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占据贸易总额一半以上,新疆2020年与7个RCEP成员国并没有产生贸易。随着RCEP的生效,新疆与RCEP成员国的关税减低为零,这将大大降低新疆与RCEP国家贸易成本,新疆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巩固与RCEP成员国的现有市场,开拓与RCEP成员国的潜在市场;加大RCEP成员国贸易政策、市场管理举措的研究和宣传工作,推动新疆外贸企业主动了解RCEP协议主要内容;克服新疆与RCEP成员国空间距离遥远,既往贸易关系相对薄弱、跨境电商受制于基础条件限制有待强化的不足,搭建与RCEP成员国数字经济平台,利用数字化技术拓宽新疆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空间。  相似文献   

13.
大力发展向海经济不仅是广西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新发展格局的需要,也是推动区域实现高水平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RCEP的生效为广西高质量发展向海经济增添了新的机遇和动力,广西向海经济发展也步入了转型与提质增效的关键期。然而,受新冠疫情和区域竞争的影响,广西发展向海经济的外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强,其内部的海洋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在RCEP背景下,广西需要坚持立足区位优势打造向海经济增长极,抓住RCEP机遇打造开放型向海经济,借陆海统筹打造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4.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为吉林省对外贸易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将为吉林省外贸发展提供更大平台、为其对外开放营造新环境、优化吉林省产业和贸易结构。吉林省应依托自身产业基础雄厚、外贸政策支持力度大的优势,克服外贸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充分挖掘RCEP政策红利,做好政策宣传,积极拓展RCEP市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促进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  相似文献   

15.
鲁洋扬 《商场现代化》2022,(19):112-115
新冠疫情之后,面对全球性的经济萎缩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许多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陷入困境,而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建立成为亚太区域内众多国家通力合作的“破局”之法。2022年1月1日RCEP的正式生效,对于我国具有深远的意义。比如产业结构的改善升级、国际市场话语权的提升、应对世界范围内的贸易保护、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等。本文从RCEP成员国对外发展现状入手,分析RCEP的签署对我国的积极意义,并从金融机构、企业、国家等三个维度提出了在RCEP框架下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6.
2022年1月RCEP协定正式生效以后,出口企业申请RCEP证书需求激增,但由于RCEP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标准的专业性、复杂性,导致企业在申请证书时困难重重,影响中国货物在国外顺利通关享惠。本文基于RCEP协定文本,详尽解读分析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标准以及海关总署证书申请和填制要求,协助企业正确理解运用RCEP协定的相关...  相似文献   

17.
RCEP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作为当前世界上经贸规模最大、涵盖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协定,不仅有利于经贸合作和交流,更催生了巨额跨境贸易货币交易结算需求。研究表明,RCEP签署释放了区域投资合作潜力,激发了跨境金融服务需求,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带来了新机遇。中国应该进一步加强与RCEP成员国经贸金融合作,完善支付结算系统建设,争取跨境贸易结算货币选择权,更好地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  相似文献   

18.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能够提升亚太区域贸易增长基线,并且能够加快全球产业链重构的进度,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今天,它对区域经济发展、产业链重构有着深远意义。RCEP协议的签订和生效也是推进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广西应抓住RCEP的机遇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充分发挥广西作为国家重大开放平台的作用,打造和完善特色产业链,全面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向海经济产业链布局,打造新的增长极,推动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9.
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以及中、日、韩、澳、新共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标志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下一步待RCEP成员国完成各自国内审批程序后即可生效。此举标志着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重大突破,我国与自贸伙伴贸易覆盖率增加至35%左右,大大提升我国自贸区网络的“含金量”。本文重点分析RCEP协议签订对中日贸易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关系已取得长足发展,双边贸易投资规模屡创新高、经济合作模式推陈出新、互联互通建设成效显著,但双边合作仍面临贸易依存度高且存在非对称性、投资依赖度不高且分布不均衡、互联互通建设波折不断、人文交流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RCEP生效将促进区域内贸易与投资等经济关系的一体化,进一步释放地区经济增长潜力,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注入新动能。但当前亚太地区大国之间的博弈更趋激烈,拜登政府推动的“印太经济框架”,必然对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产生冲击。亚太新格局下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既面临RCEP生效带来的机遇,也面临大国博弈加剧、CPTPP与IPEF双重压力,以及东盟对过度依赖中国经济的担忧等挑战。要根植现有合作机制,深挖合作潜力,做好RCEP实施工作,推动关税降低与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的落实,“软”“硬”兼施,加强双边互联互通建设,注重包容发展,增进政治互信,夯实民意基础,推动社会文化交流迈上新台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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