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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新尝试──北票市拍卖“四荒”使用权实践探索谢平,刘建国,毕动波去春以来,辽宁省北票市有18个乡镇开始了拍卖"四荒"使用权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已先后卖出荒山,荒坡,荒沟,荒滩39283亩,有1700多户购买了"四荒"使用权。2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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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荒”地拍卖要注意解决好九个问题李军良一、关于"四荒"地治理开发的形式问题。"四荒"地貌类型复杂,差异很大;开发潜力大小不等;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群众购买能力也有大有小。这些情况决定了"四荒"地的治理开发必须采取多种形式。既可实行使用权拍卖...  相似文献   

3.
国家鼓励拍卖宜林四荒使用权林业部造林司司长朱俊凤强调,国家鼓励拍卖宜林"四荒"(指未经治理的宜林荒山(坡)、荒沟、荒滩、荒地(沙)的使用权,并允许继承、转让、抵押;允许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偿转让;允许兴办私营林场;欢迎与外资合作发展中国林业。林业...  相似文献   

4.
关于北票市拍卖“四荒”使用权情况的调查谢平,曹占兰,赵生去春以来,北票市有18个乡镇开始了拍卖“四荒”使用权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巳先后卖出荒山、荒坡、荒沟、荒滩39,283亩,有1700多户购买了“四荒”使用权.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此举不仅在推进山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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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四荒”地使用权 加快“四荒”资源开发艾云航拍卖“四荒”地使用权,是继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后土地制度建设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和重大突破,目前全国有10多个省开展这一项工作,拍卖“四荒”地使用权面积达1100多万亩,发展势头很好。一、拍卖...  相似文献   

6.
“四荒”使用权拍卖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2,他引:4  
“四荒”使用权拍卖中的法律问题李生近年来,“四荒”使用权拍卖在全国部分地区掀起高潮。从发展农村生产力,调动广大群众治理“四荒”积极性的角度看,拍卖“四荒”使用权无疑是一条较好的途径。但是,这一涉及农村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改革的新鲜事物,从一开始就向我们...  相似文献   

7.
“四荒”地使用权拍卖原则林业部对宜林“四荒”地使用权拍卖提出了十项原则,强调要因地制宜,正确引导,积极稳妥,依法出让,依法管理,把宜林“四荒”地使用权拍卖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所谓宜林“四荒”地指的是未经治理的宜林荒山(坡)、荒沟、荒滩、荒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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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荒”拍卖的思考张敏新,肖平在深化林业改革过程中,“四荒”(未治理的荒山(坡)、荒沟、荒滩、荒地(沙)),使用权的拍卖在我国中原、东北、河北、河南一带的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普遍兴起,“四荒”使用权拍卖,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一项改革,本文试图通过“四荒...  相似文献   

9.
关于拍卖“四荒”地使用权若干问题的看法郭玮目前,全国一些农村治理开发“四荒”地的势头很好,有的采取了拍卖“四荒”地使用权的形式,发展很快。到去年8月份时,估计全国拍卖“四荒”地面积达1100万亩,去冬今春有很大发展。如果使其健康、持久地发展下去。将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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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四荒”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艾云航土地历来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焦点之一。拍卖“四荒”地(荒山、荒坡、荒沟、荒滩)使用权,是继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后土地制度建设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和重大突破。由于它可以明晰土地产权,延长土地承包期限,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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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四荒”地资源是农村非耕地后备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拍卖“四荒”地使用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陕西省凤县“四荒”地使用权拍卖与租赁改革项目,1994年被宝鸡市委、市政府列入全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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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县出台拍卖“五荒地”使用权的政策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充分发挥非耕地资源的效益,把非耕地资源的使用权引入市场。最近,铜梁县出台了拍卖"五荒地"使用权的政策规定。一、凡全县范围内尚未开发或开发利用不好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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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集体“四荒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993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以后,陕西省成阳市的长武、淳化等县先后开展了对集体“四荒”地使用权的拍卖工作,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的新路子。基层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这是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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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允许外商开发“四荒”林业部有关领导最近强调,国家鼓励拍卖宜林“四荒”的使用权,并允许继承、抵押、转让;允许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偿转让;允许兴办私营林场;允许外商开发“四荒”,欢迎外资合作发展中国的林业。在不久前结束的太行山绿化工程会议上,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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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以来,陕西省各地在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相继推出了拍卖“四荒”地使用权、建立土地流转机制等改革举措,顺应了广大农民“花钱买放心”的心理要求,调动了千家万户和社会力量开发治理“四荒”的积极性,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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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四荒”(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使用权,加快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挖掘水土资源的潜力,既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生产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需要。从山西省吕梁地区拍卖“四荒”的经验入手,分析了“四荒”拍卖的具体做法,对规范“四荒”拍卖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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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四荒”应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王志诚,王拉怀依法拍卖“四荒”地(即荒山、荒坡、荒沟、荒滩)使用权,是我国农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延续和发展,是新形势下振兴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必然趋势,是调动千家万户开发治理“四荒”地资源的一大创举。但作为一项大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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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四荒”第一村的新变化韩景荣,委涛1992年6月,陕西省子长县李家岔乡窑则峁河村率先进行了拍卖“四荒”使用权,这一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新举措,当时引起了很大反响,并迅速在延安地区北部山区普遍推行。4年时间过去了,作为延安地区第一个拍卖“四荒”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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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开发“四荒”必须注意四个问题郑宝智,耿荣学一、查清“四荒”资源实有数,界定“四荒”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四荒”使用权之前,首要工作就是要查清“四荒”资源的真实情况,准确界定“四荒”权属。哪些地块属于“四荒”,哪些不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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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1 0年的实践探索已经证明 ,“四荒”使用权拍卖确实有效地促进了“四荒”资源的开发。早期探索“四荒”拍卖的山西吕梁地区、山东费县和枣庄市山亭区 ,及后来吸引城市资金和职工进行荒山开发的济南市 ,都取得了颇丰的成果 ,也积累了许多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然而 ,由于当时制度设计的短视和不完善 ,尤其是二级市场流转规则和操作规程供给不足 ,也出现了诸如“四荒”购而不治、掠夺式开发等不良现象 ;因产权运作规则不清晰或者不完备而对簿公堂的案例亦为数不少。这就严重制约了“四荒”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的实现。对“四荒”资源 ,人们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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