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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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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  相似文献   

2.
《财会学习》2009,(4):10-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  相似文献   

3.
《中国税务》2009,(5):42-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4.
一、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同时对有关简易征收问题给予了明确。主要有:(1)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销售冉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  相似文献   

5.
为做好新旧增值税条例的衔接,保证固定资产进项税全面抵扣政策的顺利实施,继<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后,财政部、国税总局又陆续发布了<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就销售旧货的计算方法及如何开票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税收征纳》2010,(10):48-48
为统一政策,公平税负,现将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干姜、姜黄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相似文献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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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2010,(11):38-38
为统一政策,公平税负,现将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干姜、姜黄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相似文献   

8.
蓝晓杰 《上海会计》2010,(2):60-61,64
一、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与衔接 1.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等产品和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相似文献   

9.
《财会学习》2009,(3):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财税[2009]9号文,明确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09,(3):I0008-I0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理,现将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1.
《会计师》2012,(2):80-81
<正>财税[2011]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现将上海市(以下称试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以下简称《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2年1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  相似文献   

12.
《会计师》2012,(2):81
<正>财税[2011]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现将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相似文献   

13.
《中国工会财会》2015,(1):64-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4.
《会计师》2014,(3)
<正>财税[2013]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增值税政策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二、关于营业税政策注册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含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含青岛),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  相似文献   

15.
《税收征纳》2012,(4):45-4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现将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税收征纳》2007,(8):I0014-I0015
近接部分地区询问,纳税人用碎石、天然砂、矿粉、沥青等按一定比例配比并加温搅拌成沥青混凝土,对此是否应按照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经研究,现将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会计师》2012,(2):79
<正>财税[2011]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增值税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8.
《税收征纳》2013,(12):44-44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暂免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是国家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相似文献   

19.
《会计师》2014,(2):80-8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增值税政策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20.
《财会学习》2013,(10):6-7
政策背景《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以下简称"37号文")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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