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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征信业虽经多年的发展和探索,但在个人征信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风险隐患.本文从我国个人征信业基本框架和发展现状入手,在分析了国外相关经验及我国在保护个人征信主体权益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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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征信立法对个人权益应提供充分、适度的保护.一些国际准则已对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达成共识.为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健发展,我国的个人征信立法,应充分借鉴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平衡好个人权益保护与信息利用的关系,并结合国情做出具体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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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征信迅速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如何界定个人隐私权,如何有效获得信息主体授权,如何确定信息开放共享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平衡点,是大数据时代必须面对和研究的重要基础性规范问题.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成为摆在立法机构和监管当局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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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开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弊端,同时也可能会侵害到个人信用权。在目前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十分紧迫的情况下,对个人信用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公民信用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国际征信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的数据主体法律保护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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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振强叶谢康陈勇刘碧芳 《福建金融》2010,(6):43-47
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问题始终是个人征信发展的重点问题。探索信息主体权益保障,规范个人信用信息使用,促进个人隐私保护,对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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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征信立法都将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作为重要的规范内容.在借鉴国外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征信活动实践和立法进展,提出我国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整体框架设计和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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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征信体系发展实践表明,个人征信体系对个人信用信息提出了既要开放、又要保护的制度需求,因此,在建立征信体系过程中面临着信用信息开放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内在矛盾,在征信体系发展的不同阶段侧重点应有所不同。我国征信业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征信法规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征信系统建成并日趋完善,征信市场初步形成,征信管理逐步规范。但是我国征信业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在《条例》已颁布实施、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以及个人征信及维权意识不断觉醒的背景下,如何在更广阔的空间内寻求征信业持续健康发展与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平衡是一个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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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领域中信息主体信用信息权益受到侵害现象屡见不鲜,信用信息权益保护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 从个人信用信息权益保护机构设置分工、法律与制度建设、征信业务操作、社会公众权责意识等四个层面,对当前征信领域中信用信息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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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征信市场的不断发展,对于信息主体的各类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加。在征信权益受到侵害的各类主体中,以农民、城镇低收入者、在校学生为代表的"征信弱势群体"的风险防范能力较低,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较大,处理难度也高。分析征信弱势群体征信权益受侵害的形式,探讨对征信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存在的不足,提出加强征信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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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分析大数据背景下中外信息资产法律价值以及我国征信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征信权益保护经验模式,提出构建我国征信权益保护框架的建议:完善信息保护立法,赋予监管机构相应职权;强化科技赋能,提高征信信息数据质量;创新征信维权渠道,建立健全线上维权全过程管理系统;平衡开放与安全双原则,严防各类征信数据风险;力促征信普惠,提升信息主体征信素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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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个人征信机构市场准入的管理经验,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8家社会机构进行个人征信开业准备.然而,央行最终未向这8家机构单独发放牌照,而是在2018年对具有数据共享性质的百行征信颁发了牌照.利用博弈模型对百行征信成立的合理性进行理论分析,并对如何有效实现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发现,激励机制能够促成各机构达成合作,且增大惩罚力度可以提高接入机构保护个人信息的概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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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个人征信信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为形式要素,以识别性为实质要素.亟须细化前置法中非法或合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具体规则;若某种个人征信信息属于完全不真实或公开的类型,就无必要以刑法予以保护;非法利用他人征信信息实施下游犯罪无法评价的法益侵害行为已呈现类型化与典型化,应以刑法给予妥当规制.应将构建有效合规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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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征信自起步以来快速发展.但由于互联网征信具有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业务特征,互联网征信业务与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保护之间存在不可回避的冲突.如何平衡好行业发展与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成为互联网征信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应通过加快推进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立法、完善互联网征信监管办法、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等方式,在合理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前提下,推进互联网征信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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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我国征信业与大数据的融合刚刚开始,方兴未艾.如何充分认识大数据特点,并在大数据背景下客观分析我国征信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既是我国征信从业人员的紧迫任务,也是征信理论研究的全新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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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金融数据的价值在于共享、流通、分析研判,是构建金融信用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性资源.个人金融数据的权属不清、数据流通法律规制不健全造成个人金融数据流通壁垒.个人对金融数据的权利绝对化以及金融机构对投入较大成本而控制管理的个人金融数据权利弱化,亦是加剧阻碍个人金融数据流通的重要原因.就个人而言,因个人金融数据具有信用评价功能,可精准描绘个人信用画像(profile),并具有社会价值、资产价值、流通价值等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属性,不宜将个人金融数据权利私人化、绝对权化,个人金融数据存在个人对金融信息的防御性法益,在法益遭受侵害时可行使删除、更正、赔偿等权利.就金融机构而言,金融机构基于服务目的、数据安全考量而对个人金融数据事实控制,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并进一步配置金融机构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财产性权利.打破金融机构行为规范模式的枷锁,采用赋权模式可更周全保护个人金融数据安全利用和有序流通,此种赋权模式具有理论基础、功能价值和现实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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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颁布带来个人信用信息保护的新思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类型化划分,是个人信用信息保护的前提.根据《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个人信用信息可以分为琐细信用信息和敏感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所承载的权益是多元的,在法律中表现为权益综合体.个人信用信息保护需要建立一个包含隐私权、姓名权、个人信息权和个人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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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在促进移动支付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移动支付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值得深入思考.本文在总结移动支付概念、模式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移动支付中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表现形式和移动支付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改进移动支付监管以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