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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在我国尚未形成立法的制度规范,目前立法所规定的法人破产制度是我国适用破产立法的主流,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因此,必须将个人破产立法制度和企业破产制度进行区别和差异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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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有序地推进企业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一)严格遵循先试点的原则。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对于农业发展银行来说更是一项新的课题。因此,农业发展银行开户企业的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工作,必须严格界定在国务院确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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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煤炭企业关闭破产是一个法学和经济学必须研究的问题。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发展,企业破产制度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这项重要制度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严格的行业界限。从《企业破产法(试行)》颁行以来到1998年,还一直没有真正触及到国有煤炭企业,国有煤炭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进展缓慢。2000年,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的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这是现在煤炭企业破产的主要政策依据。本文试图以神华集团2002-2004年实施的“包头矿务局、海勃湾矿务局和乌达矿务局四个煤矿关闭破产工作”为切入点,具体阐述如何做好国有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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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能力的强弱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将面临破产清算的窘境。因此,为保障投资的安全,投资者必须掌握分析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方法。然而,以往大多数投资者,尤其是社会公众投资者,对分析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并不在意,而是把时间、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分析上,这样有些舍本取末。现在,我们必须重视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新破产法即将出台,上市公司不死的神话也将随之破灭,而公司一旦破产,投资者将血本无归。因为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所剩的资产都是用来清偿债务的,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几乎所有的破产案件都不会出现清偿完后还有刺余财产返还股东的现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我们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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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过程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债务入必要的业务经营、事务管理,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置、分配等各项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管理人的活动密切相关。本文首先对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概括描述,然后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简要评价,最后对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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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过程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债务人必要的业务经营、事务管理,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置、分配等各项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管理人的活动密切相关。本文首先对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概括描述,然后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简要评价,最后对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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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现象,它的直接目的是在债权人不能按正常方式实现债务的前提下,以债务人破产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由于我国企业资产中约有80%是银行贷款,银行成为破产企业的主要债权人,企业破产无疑会使银行贷款处于高风险状态。因此,为了尽可能减少企业破产后银行资产的损失,必须逐步实现企业破产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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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界对破产重整制度的效率价值已达成共识,但对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存在的不足缺乏深层次的法理层面的反思。该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将直接影响破产重整实施的效果,司法权的行使所存在的问题更将有损司法的公正价值。因此必须对司法权作出立法限制,以减少重整程序启动上的不公正,并规范重整批准程序,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从而矫正破产重整制度的缺陷对司法公正价值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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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煤炭企业关闭破产是一个法学和经济学必须研究的问题.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发展,企业破产制度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这项重要制度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严格的行业界限.从<企业破产法(试行)>颁行以来到1998年,还一直没有真正触及到国有煤炭企业,国有煤炭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进展缓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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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破产监督制度的主要缺陷在于没有一个适格的破产监督主体。破产程序是兼有清算和执行特征,有诸多利益交织的复杂的法律程序。要保证清算程序的公正进行,有必要让众多破产利害关系人参与监督。破产利害关系人要推选各自的破产监督人人选,各破产监督人独立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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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论述了地球濒临“生态破产“及其原因,国际社会对环保的努力与形势;继而论述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建设是我国基本国策,提出必须解决的思想观念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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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商人破产主义逐渐被一般破产主义取代是破产立法的发展趋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采用商人破产主义的国家纷纷改用一般破产主义,因为一般破产主义更符合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本质要求。而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制度与其他国家相比无疑是另类的,实行的是企业法人破产主义,即《破产法》仅仅适用于国有企业法人,民事诉讼法第19章也只扩大到企业法人。对于不是企业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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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建立显得日益迫切,这不仅是克服和弥补民事诉讼制度不足的需要,同时也是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因此有必要从破产申请的条件、破产管辖、破产财产的范围与自由财产制度等几个方面构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