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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会计也称破产清算会计。当企业重组期结束后,如果重组失败,则企业进入破产状态,会计上选用终止经营假设基础上的处理程序和方法,在清算组的领导下,对企业破产财产、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变卖,并按破产清偿顺序偿还债权人的过程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会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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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将金融机构的破产纳入调整视野。但金融机构毕竟不是一般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必有其特殊性。新《企业破产法》仅对其破产程序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这些规定如何具体实施,将有赖于一系列具体措施的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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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将金融机构的破产纳入调整视野.但金融机构毕竟不是一般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必有其特殊性.新《企业破产法》仅对其破产程序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这些规定如何具体实施,将有赖于一系列具体措施的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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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产生了企业的优胜劣汰、产生了企业破产制度,进而产生了企业破产会计的理论和实践。本文以1978年为起点,重点回顾了1978年以来我国企业破产会计研究的简要历程,分析了不同时期相关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影响,总结了破产会计研究的主要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我国企业破产会计研究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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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前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包括三个方面:债务人濒临破产时恶意处置财产的行为;债务人的管理层基于个人利益对债务人财产的贪污、侵占等行为;以及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利用职权进行舞弊牟取私利等行为.这些行为既会让债务人能够分配的破产财产变少,也可能成为企业破产的直接原因,甚至会导致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面临无产可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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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迟迟未能通过其原因在于两处根本分歧:一是职工劳动债权与抵押债权在破产清算顺序中孰先孰后;二是破产管理人是由债权人委员会任命,还是由法院任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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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破产抵销权、破产债权等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中做了规定。但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准则中却没有规定或没有明确规定,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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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破产法》与金融机构破产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新《企业破产法》在开始起草及制定过程中,对要不要规定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破产问题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这是因为金融机构破产问题极其敏感,也因为即便要规定金融机构的破产,从立法技术上如何来实现也面临许多困难。最后,各方达成共识,即新《企业破产法》应该原则规定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破产的内容。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国新的《企业破产法》,该法附则的第一百三十四条专门就金融机构的破产问题作出了特殊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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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经验和目前国际组织的倡议,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将商业银行破产纳入其适用范围。该法完善了银行破产申请人制度,确立了破产标准,创设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了重整制度,调整了破产清偿顺序,这些规定对商业银行破产的适用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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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于1986年出台,继2006年修订通过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破产法》不仅规范了破产清算程序,确立了拯救濒临破产企业的重整与和解程序,建立了不同于旧破产法中清算组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并于2011年,2012年,2019年先后出台了司法解释(一)、(二)、(三).企业会计信息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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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耿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13,(10):30-31
经济越是发展,作为有效配置资源、调整产业布局经济形式的企业破产越是盛行,以企业主体资格终止生产经营为基本前提的破产会计逐渐发展起来,并随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深入研究企业破产会计,合理揭示破产企业价值运动的最终阶段,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对于维护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和保证正常的经济秩序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主要对破产会计的定义和特点进行了论述,针对目前我国破产会计现存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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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各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数量不但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企业破产法》的空转导致许多企业未能依法定程序退出市场。2011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简称"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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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是商业银行主要的信贷客户群,商业银行在通常情况下也是企业的最大债权人。企业的经营好坏将直接影响银行的信贷安全。因此,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企业破产法》与银行利益密切相关,认真分析《企业破产法》施行后对传统信贷管理模式的影响,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手段保护债权、提高资产质量,是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拟对现行破产法进行分析,旨在总结出商业银行赖以实现其破产债权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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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破产法构筑了一个多元主体、多层次的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一定程度上对破产管理人的权力形成了有效制约,保护了债权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规定过于原则,缺乏配套体制等。本文针对这些不足,借鉴国外相关经验以及我国具体形势,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提出各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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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是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引入的一项预防性程序,目的是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破产清算,恢复生机。新破产法立足中国国情,借鉴海外经验,对重整的适用范围、基本程序、保护措施,重整计划等内容作了规定,为企业重整设计了良好的游戏规则。但游戏规则的落实需要配套的会计规范,本文拟就重整会计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