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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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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价格主管部门反价格垄断职责(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国务院规定的反垄断执法部门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其职责分工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和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国家工商总局: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反垄断执行机构是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该局设有三个处专门行使反垄断职责:反垄断调查一处、反垄断调查二处、竞争政策与国际合作处。(二)反价格垄断执法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相似文献   

2.
随着国家及各省级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相继挂牌成立,随着近几年多起价格垄断案件的成功查处,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反价格垄断执法实践,树立了价格主管部门的反垄断执法权威,更标志着我国的反价格垄断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有了质的变化和发展。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作为反价格垄断执法主体单位,积极作为,锐意进  相似文献   

3.
为解决反价格垄断执法实践遇到的新问题,需要结合我国实际和国际经验,从理论上研究价格垄断概念使用、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豁免承诺制度适用、价格行政垄断处理等问题。在具备法律实施外部环境和保障制度的环节,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指南,甚至修改法律和制定下位法,为执法部门适用法律提供立法支持。在不具备这些外部环境和制度保障的环节,宜加强市场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公开,在实践中摸索适用于我国特点的执法途径。  相似文献   

4.
《港澳价格信息》2013,(12):18-19
为学习兄弟省市反价格垄断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2013年10月中旬,广东省价监局反垄断处部分同志赴湖北、江苏、上海等地开展反垄断工作调研,并于调研期间赴京参加了京津沪渝粤有关座谈会。调研活动丰富了对反价格垄断工作的认识,对我们做好省级反价格垄断工作有很好的启发。一、各地充分把握价监机构调整契机,积极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调研中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编制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各有关省市按照有利于强化反价格垄断职能的原则,相继启动省级价监机构调整和反价格垄断机构建设工作,反价格垄断执法机构建设不断强化,执法队伍不断壮大。如北京市物价检查所为北京市发改委副局级单位,核定设立  相似文献   

5.
今年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五周年。价格主管部门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之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价格是市场的核心,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最主要、最有效的方式,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的动机更强,频率更高,危害最大,反价格垄断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反垄断法实施5年来,反价格垄断工作取得了可喜进展,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反价格垄断工作取得可喜进展  相似文献   

6.
一、英国反价格垄断法律制度和执法情况(一)英国反垄断机构设置英国的反垄断主管机构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署、竞争委员会、竞争上诉法庭以及商业、创新及技术部。  相似文献   

7.
10月10~13日和21~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分别和日本、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北京市和云南省昆明市组织举办了反价格垄断执法人员培训班。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机构的约百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围绕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关系、对国家补贴在竞争政策框架下的规范、普遍经济利益服务的竞争规则适用、反垄断相关经济学原理、反垄断法的基本框架和立法考虑、反价格垄断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法》实施5年来,我国反价格垄断执法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国内到国外,从横向价格反垄断到纵向价格反垄断,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日趋加大。但不可否认的是,价格反垄断执法在日益得到社会认可和好评的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理性认识、有效改进。《反垄断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一、反价格垄断执法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2008年8月1日,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依据国务院授权和三定方案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查处价格垄断行为。2008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反价格垄断执法授  相似文献   

10.
2014年12月11日同志们:近期,反垄断二处相继举办了两期培训,就反价格垄断执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讲解、交流和探讨。今天金毅、邓志松两位律师分别就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价格垄断行为的竞争分析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享,既比较了国外的有关规定和经验,也分析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款,使我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给我们的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查处了一系  相似文献   

11.
6月25日,第8届中欧竞争政策高层对话在北京举行。对话由中国三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和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共同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副局长李青同志参加对话,向欧方介绍了反价格垄断立法和执法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并就双方有关合作交流事宜与欧方交换意见。  相似文献   

12.
关于《反垄断法》配套规章有关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8月1日颁布施行。为使该法尽快在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中发挥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多次组织部分省市的价格法制工作者探讨并起草反价格垄断的部委规章,使其能够成为  相似文献   

1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这无疑为今后的反价格垄断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价格监管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介入反价格垄断工作的重要性,及时调整思路,审时度势,苦练内功,为主动适应反价格垄断执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常态作好全方位的能力和素质准备。  相似文献   

14.
时建中 《中国物价》2013,(11):20-25
基于我国反垄断法施行5年来的执法现状,本文梳理了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显著成效和执法经验。为了有助于相关制度的完善,更好地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针对反价格垄断的授权执法、销售额的界定、"交易相对人"的责任承担、纵向垄断协议的法律适用原则、价格垄断行为与宽恕制度和承诺制度的关系、反垄断民事诉讼的证据支持、反垄断执法体制与机制的完善以及反垄断行政执法环境优化等问题,本文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成立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会有三个执法机构: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下设反垄断局,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地,发改委设置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工商总局设置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按照分工,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则负责垄断协议(价格垄断协议除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国家发改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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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反价格垄断立法的不断完善,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也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从2010年的打击"蒜你狠"、"姜你军"、"逗你玩"等农产品商家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到查处富阳造纸协会的价格联盟,再到2011年查处山东两家药厂非法垄断药品原料,反价格垄断执法可谓声势浩大,如火如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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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加快,而市场经济尚处在初级阶段的今天,一些经营者为谋取竞争优势,减少经营风险,常常通过协议、联合、协调或者协同行动,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实行价格垄断。某些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处于多发态势,价格垄断案件集中出现,反价格  相似文献   

18.
反价格垄断国际研讨会即将结束。会议的时间虽然很短,但交流了经验,加深了对相关问题的理解,收获很大。国家发展改革委彭森副主任和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马德洛副总司长出席会议并致辞。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德国竞争委员会、西班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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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反行政垄断执法与司法面临诸多挑战,用"红头文件"破除行政垄断的传统方法难以为继,政府在实施产业政策过程中排除、限制竞争的弊端凸显,政府公权力介入导致行政垄断的问题愈发明显,更多企业开始寻求司法救济。而行政诉讼法在立案登记制、受案范围、出庭应诉以及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制等方面的改革,也将有助于行政垄断诉讼的展开。同时,竞争执法机构需要及时公布案件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开展普法宣传与警示,提高政府的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维护市场竞争,限制公权力的滥用。  相似文献   

20.
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欧盟竞争总司在北京联合举办反价格垄断国际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聚焦价格垄断协议"。与会各方主要就当前各国在制止价格垄断协议方面的立法、执法情况及相关理论研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国家发展改革委彭森副主任和欧盟竞争总司马德洛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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