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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承地  薛恒 《活力》2011,(3):39-40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一定补偿或视情况进行迁移安置的活动。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城市规划的具体落实,是一个敏感而又普遍的社会问题。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被拆迁的原住户、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可能是被拆迁人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拆迁过程中,必须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本文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进了初步研究,就其充分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房屋拆迁中房屋拆迁人妥善安置好房屋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人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由于房屋被拆迁人的情况复杂,房屋被拆迁人如何能被妥善安置好,关系到安置标准问题。一、现行规定执行中存的问题就上海市来说,妥善安置的标准,就是1991年上海市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安置一章中,规定了拆迁房屋安置标准。这个安置标准,主要是按照原来  相似文献   

3.
《城市房地产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此条,在实际操作中我省在拆迁管理条例中作了如下规定:拆迁租赁的公有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补偿金额中相当于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部分补偿给房屋所有人,其余部分补偿给房屋承租人,被拆迁…  相似文献   

4.
巢炯 《上海房地》2004,(4):58-61
发生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原因,既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因安置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安置住房面积方面发生的争议;又有被拆迁人家庭内部矛盾引发的安置纠纷,尤其是随着新的房屋拆迁政策的出台而引起的有关同住人问题最为突出。因此,需要我们在原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合理的原  相似文献   

5.
滕世伟 《活力》2011,(2):48-48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也在逐渐加快。而要推进城市建没,往往首先遇到的是对城区陈旧房屋的拆迁改造问题。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国家法律规定允许要求回迁安置住房的拆迁人口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之一,也是拆迁补偿安置的最后一道程序。  相似文献   

6.
吴红江 《企业导报》2011,(10):30-31
本文主要着重研究在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背后的政府行为,分析我国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中主要问题及产生的根源,提出规范房屋拆迁政府行为的对策,合理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使被拆迁人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以使城市房屋拆迁达到公平、合理、透明、实效,促进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顺利开展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符合城市规划和旧区改造的原则,更要保障和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也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此,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海市政府于今年10月29日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经修改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上海市政府于1997年4月22日、12月8日分别发布的《上海市个体工商户营业用房拆迁安置补偿办法》、《上海市危棚简屋改造地块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该《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将对支持上海市新世纪的城市建设,特别是促进新一轮的旧区改造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当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经常会因补偿、安置等问题达不成协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不能如期签订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递交房屋拆迁裁决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受理后,负责组织召开调解会议。调解会议是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拆迁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一种好形式。一般拆迁过程中遇到的补偿、安置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会这种方式得以解决。然而,如何才能提高调解成功率昵?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9.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房屋拆迁已关系到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国务院修订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城市房屋拆迁的主体、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均作了明确规定。笔者通过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为影响城市房屋拆  相似文献   

10.
强制拆迁是指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不履行生效搬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搬迁义务时,由拆迁人通过仲裁、诉讼或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方式,使拆迁行为获得法律上的强制效力,迫使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的活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11.
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机制的分析与思考——以上海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现行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1、房屋价值评估中出现的问题拆迁补偿是建立在对被拆迁人房产评估的基础上的,因此,做好补偿安置的前提是对被拆迁房产价值的正确评估。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机构承担,估价报告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在2001年11月1日颁布施行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第七条规定:拆迁人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的第五项资料为“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第二十条规定:“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这些规定是国家全力保护被拆迁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政策依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是否能及时、足额到位,并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是事关全部拆迁工作是否能顺利完成的关键,是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4.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应主要是一种民事活动,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应遵循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和权利不得滥用等民法有关原则履行其权利和义务。从实际情况看,虽然有关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规日益完善,但相对于拆迁人而言,被拆迁人受到了程度不同的差别对待。  相似文献   

15.
浅析房屋拆迁纠纷及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贵阳市过去几年发生的拆迁纠纷看,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类型:一.因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房屋性质的确认和房屋评估结果等问题,经协商达不成协议而引发的拆迁纠纷和信访。产生这种纠纷和信访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拆迁人提供的拆迁补偿安置条件和标准苛刻,被拆迁人难以接受;另一方面是被拆迁人提的要求过高,拆迁人不能违背拆迁法规的原则满足他们的过高要求。二.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纠纷和信访。这种纠纷…  相似文献   

16.
一、当前城市房屋拆迁中利益冲突的类型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到政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城市规划的具体落实和城市的  相似文献   

17.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予以迁移安置以及经济补偿的活动。实践中,通常的方式为,政府向拆迁人颁发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实施拆迁行为。政府行使行政许可权,拆迁人取得拆迁权,对这些权力必须加以限制,否则必然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破坏。  相似文献   

18.
在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拆迁对于大多数北京居民来说并不陌生,也许,有些居民已经经历、正在经历或将要经历拆迁。由于拆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老百姓普遍非常关注。但由于拆迁所涉及的关系复杂、政策性强,加之国务院新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颁布《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在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对象、方式、标准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与变动,老百姓对特别关注、迫切希望了解的诸如拆迁如何补偿安置、补偿安置如何计算等问题并不了解。本刊将继续对这两个问题的后一问题进行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19.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是指房屋拆迁裁决部门根据法律规范的授权,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等平等主体之间,就有关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事宜作出的明确拆迁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裁决。这是目前我国国家机关处理拆迁当事人因房屋拆迁而产生的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的唯一法定方式。  相似文献   

20.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拆迁人无论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都必须对被拆除房屋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是为保护拆迁当事人尤其是被拆迁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程序。只有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才能合理地以房屋价值为基础确定货币补偿的金额和产权调换的差价。评估结果也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拆迁纠纷的重要依据。但是在拆迁工作中常常出现一些被拆迁人拒绝配合评估,导致拆迁协议无法达成,甚至连拆迁裁决也无法进行。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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