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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学术界关于以资产证券化为主的金融创新在金融稳定周期中的作用机制并没有形成完整结论。通过分析发现,资产证券化的创新虽然加强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但基本功能的滥用使金融稳定中的"脆弱性"因素增加,并通过基础资产的价格波动导致金融不稳定发生,最后通过多种渠道致使金融不稳定演变为金融危机。因此,我们在发展金融创新时必须考虑对我国的适用性,合理把握金融创新的边界,有效构建金融创新的模式、品种、评级机构和监管体系,使其更好服务于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正如何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做到既能充分包容创新又能确保监管到位,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以支付宝"余额宝"、微信"理财通"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型模式,正在以飞快的速度改造着传统金融业。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和信息数据等优势大举进军金融领域;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加速互联网业务创新,加强与  相似文献   

3.
普惠金融针对的是社会所有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或者低收入人群,而"贷款专营权"则强调"许可+监管"模式.虽然二者的内涵存在差别,但是二者适用对象以及变迁动力与"普惠金融"具有共通性.结合《放贷条例》的具体规定,其许可制度中设置的准入门槛数额相对较为合理,同时有利于对市场主体进行过滤,筛选出资信状况相对较为良好的放贷组织;但是监管制度则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考虑到民间信贷市场的封闭性和开放性的需求,以引导为主,推动普惠金融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金融结构变迁要求具有动态适应性的金融监管制度,在金融结构变迁的过程中动态的调整金融监管制度能控制金融风险,增强金融系统的资金配置效率并促进金融结构的变迁。目标金融监管制度应具有前瞻性、经济可行和一定的弹性,我们应当以金融结构变迁为基础,逐渐从以行政干预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监管过渡到以行业自律为主、行政干预为辅的监管结构;从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监管;从分业监管过渡到统一监管。  相似文献   

5.
在分析和比较银证混业有关经营模式、过渡模式和监管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国情,指出我国应选择纯粹金融控 股公司的经营模式、"人为渐进"的过渡模式,辅之以银监会牵头的牵头监管模式,渐进地推进银证混业。  相似文献   

6.
区块链金融具有金融全球化服务、低成本支付、去信任特征及高度的隐私安全和抗审查性等特征,作为供应链管理和金融服务的融合业态模式,其实质是一种具有个性化特征的金融产品服务.但当前中国供应链金融面临技术、成本及授信等诸多约束,如信息化处理能力不足、存在监管空白等问题,对银行的金融安全带来一定挑战.而"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模式可解决传统供应链金融所存在的服务覆盖面不足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孤岛问题.因此,亟需探索区块链技术下供应链自金融模式快速发展的路径,即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保证区块链供应链自金融模式的安全发展;巩固区块链技术优势,加强区块链的技术研发和应用.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热度超过任何一个国家,行业内鱼龙混杂,暴露出较大的风险,急需加强监管。但对互联网金融是"严管"还是"宽管"、由谁监管、互联网金融如何定性等问题有较大争议。因此,应尽快出台监管细则,根据暴露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规范网络金融活动,对网络金融平台采取差异化的监管和风控制度,加强跨部门协调监管,强化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督,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  相似文献   

8.
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运作模式,金融控股公司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它不仅带来了经营效率的提高,也对当前的金融体制和金融监管带来了日益严峻的挑战.因此,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研究,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监管模式,并结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建立适合我国的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美、英、日、德等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并比较了各种模式的优劣.其次,根据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上述国家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原则及如何建立我国的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创新的重要应用模式,其中借贷模式最具代表性.互联网金融虽然可以创造出新的价值,但其"破坏性创新"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因此,互联网金融分业监管肩负着风险规制及金融创新发展的双重任务.实证结果表明,借贷产业发展与监管政策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借贷市场对监管政策具有滞后反应,但随后就会产生与监管政策相一致的波动.因此,制定与出台高质量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是决定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质量与成果的关键,需要对中国当前借贷产业监管政策加以完善,以实现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10.
加强城市信用社联社监管机制贾捷为适应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当前联社的监管机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以合规性监管为主,同时加大风险性监管的力度。城市信用社普遍成立时间不长,规模较小,内部控制制度不严,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在经营过程中,有意无意...  相似文献   

11.
我国城镇化发展与金融支持的协调度不断提升,但金融支持一直滞后于城镇化发展需求,且呈现差距逐渐加大的趋势。应将传统城镇化中"政府主导、市场辅助的金融支持模式"转变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引导、市场机制为主的多元化金融支持模式"。同时,提高金融支持的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金融制度、完善相关制度,进而加强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袁远 《经济纵横》2019,(6):122-128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愈加凸显。然而,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尚未建立,导致消费者财产和隐私屡遭侵犯、维权困难。应在厘清互联网金融本质基础上,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加大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在宏观方面,应树立"公共产品型"的新型监管理念,将实现消费者保护作为重要监管目标,以监管科技为依托加强事中监管;在中观方面,应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机构,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体系;在微观方面,应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三权"保护制度,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在线解决制度。  相似文献   

13.
吴真 《当代经济》2018,(6):30-31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金融业务模式,已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大有颠覆传统金融生态之势,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势在必行,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入手,论述了对其进行监管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合理适度监管,以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4.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拓宽个人投融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给民间借贷走向"阳光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是,随着中国P2P网贷运营模式的异化,也出现一些风险和隐患,如网贷平台提现困难、跑路以及非法集资等风险事件频发。文章首先通过对中美P2P网贷运营模式的介绍,从中美对比的视角,把握中国P2P网贷运营模式异化的表现形式:形式异化和本质异化。其次,在梳理现有文献基础上,从国家、政府监管当局和P2P网贷自身三个层面的逻辑深入分析异化之根源。再通过中美P2P网贷监管的比较,分析现有监管实践。最后,得出借鉴美国P2P网贷强制信息披露监管并非明智之举,提出欲突破我国P2P网贷监管困境,需创新监管方式,借鉴"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的监管思想,创新监管体制,构建"双层+双线+委托"的监管框架。在目前我国金融"强监管,防风险"的大环境下,加强对P2P网贷的监管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5.
规制市场的垄断结构和基于"权利"的法哲学原理下的监管理念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双重迷失,垄断结构下的单一规制服务无法适应异质性的农村信贷市场,垄断供给者所要求的最低收益和平均定价所形成的门槛效应将小规模农村金融机构排斥在规制市场之外。这三个因素导致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的迷失。同时,基于"权利"的法哲学原理所产生的"凡未经明文允许的事均被禁止"之监管原则又视民间金融为"非法"。相应地,内生于农村信贷市场的监管模式应该是基于"经济自由"的功能型监管:以分散决策和充分竞争下的多重均衡提供专门化、多元化的规制服务,促进正式金融向农村扩展;同时,放开民间金融并对之进行非审慎性监管。  相似文献   

16.
网络金融是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为保证金融业的稳健发展,需要对网络金融机构提供的网络金融服务和网络金融对国家安全形成的影响等进行监管。在监管措施上,应创新传统的金融监管手段,调整监管的结构,并有效加强国际间的监管合作。  相似文献   

17.
《经济师》2019,(7)
<正>一是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监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正逐步加强,但互联网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仍然欠缺,尚处在"无法可依"的境地。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群体相比传统金融消  相似文献   

18.
《经济师》2016,(11)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向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但是在互联网金融崛起发展中存在一些风险,对于风险应该加强监管,有效规避,减少损失,下面文章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随之加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核查成本过高,互联网金融创新过程中出现诸多过度创新的风险问题。以不真实披露风险概率测度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过度创新风险、以监管机构核查概率测度金融监管机构的核查力度为基础,构建监管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间的博弈模型。研究表明,融资数量、项目周期、利率等微观决定因素影响监管机构核查力度。另外,加大对不真实披露行为的惩罚力度、增加监管机构抽查频度等也可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企业过度创新风险。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现有的金融模式带来重大的影响,目前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如对个人类客户利润获取方式保障性低;无法应对大规模资金提取风险;同质化严重;监管措施欠缺等。政府应该从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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