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7 毫秒
1.
2.
3.
4.
2000年7月份,某食品厂擅自将其注册商标“西溪”改为“西喜”,并加上注册标记,使用在本厂的冷饮产品包装上。工商行政机关调查后认定:“西溪”与“西喜”读音虽然相同,但两者的字形、含义完全不同,食品厂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其使用的“西喜、商标未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已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遂依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禁止仪器厂进行广告宣传,收缴其全部商标标识,并处以罚款7000元的处理。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远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性的标志。《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注册人享有在核定的商品(服务)上独占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另一方面,内享有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权利。前者称为便条以,后者称为禁止权。《商标法》第37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由此可见,注册人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擅自进行改变,则了原来核准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而且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5.
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经国家商标登记主管机关核准认可后,商标所有权人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许可、转让等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商标一经注册,拥有了商标权,就等于进了“保险箱”,无须再去理会。事实并非如此,相反,一些企业正是由于有了上述所谓的“保险”心理,盲目乐观,对那些已经面临或即将面临的伤害视而不见,结果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相似文献
6.
本文将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进行了权利对比,说明了未注册商标的不利地位。分析了国内外有关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现状,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完善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的建议,包括赋予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继续使用权;赋予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专有使用权;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抗辩权等。 相似文献
7.
8.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一词源于17世纪的法国,主要倡导者是卡普佐夫(Gapzov),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所发展。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两种: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全面。因为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不仅是智力成果,还有商业标记。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一种权利,但并非一切智力成果均可成为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知识产权是依法 相似文献
9.
10.
论国有企业商标权的流失●王志成(兰州大学经济系兰州,730000)一、国有企业商标权流失的形成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生产或销售的同类商品和提供的同类服务相区别的标记。商标依法注册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在... 相似文献
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依法对其创造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一般分为两部分:版权及与版权相关的权利;工业产权.其中工业产权又分为两个主要类型:区别性标记--商标和地理标志;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企业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有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地理标志、未披露过的商业信息即商业秘密.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的特点,因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在于企业拥有知识产品的财产权,即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相似文献
14.
一、商标淡化的含义、性质及立法理论基础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表现为将与他人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使用在不相同、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的行为。商标淡化是一种侵害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商标淡化最基本的性质。传统理论将商标权局限在注册商品或服务,即商标权人只能在注册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享有商标权,商标淡化理论突破了这种限制,它要求对驰名商标和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扩大化保护,而扩大化保护的基础就是扩充这类商标的权利范围到所有的商品或服务。一些国际条约,如《巴黎公约》、TRIPS等都为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提供反淡化保护,也是基于商标权的扩充。 相似文献
15.
16.
未注册商标,是与注册商标相对的概念.一般认为,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依据知名度和影响力来分,未注册商标可分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和末注册的普通商标.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外,其他的商品既可以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者企业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而在电子商务的领域里,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有几个方面:专利权、商标权和域名、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等相关的领域. 相似文献
18.
19.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当前我国房地产业日益繁荣的环境下,原有会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企业核算需求,2006年财政部颁布新会计准则,对土地使用权的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文对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土地使用权的核算和管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正> 一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产权,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也是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市场竞争是通过商标来完成的,一个有信誉的商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不可估量的价值,它代表着企业的经济实力、产品质量、信誉、技术水平和整体形象。注册商标具有专用权,保护这种专用权,就是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各国都很重视商标法的建设。在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负责。但企业不能把保护商标专用权仅看作是工商部门和法院的职责,而应把对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当作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从今年度深圳市注册商标年检验证工作和有关调查情况看,企业对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主要表现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