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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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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同业存单的产生同业存单在国际上被称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英文简称CDs)。是银行、其他存款机构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了规避美国政府利率管制,增强货币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资金吸收能力和满足市场投资者对短期投资工具的需求而发行的一种可以在市场上转让的定期存款凭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诞生于20世纪  相似文献   

2.
大额可转让存单作为一种标准的存款工具,起源于美国,并被其他国家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工具。通过分析大额可转让存单的特点,指出在推进大额可转让存单业务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以及大额存单作为一种存款,与现有存款监管指标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事件|     
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6月2日,央行发布并施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可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并以市场化的方式确定利率。个人投资人认购的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则不低于1000万元。  相似文献   

4.
重辟我国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十年来,我国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由于利率优势丧失,缺乏流通转让,业务一度陷于停滞和萎缩状态。跨进新世纪,金融市场应审时度势,重辟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并以此推动存款利率改革进程。本通过回顾我国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的发展及特征,论述了重辟我国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的必要性及亟待解决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5.
利率市场化的新阶段 2015年6月2日,央行正式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早在1989年,我国就曾推出大额可转让存单.但由于缺乏规范统一的交易市场,市场一度出现混乱,迫使央行于1997年暂停了大额存单业务. 此次重启大额可转让存单之后,央行可能按照“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缩小可转让存单面额——长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上限放开——短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上限放开——活期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路径继续推进.  相似文献   

6.
宗良  刘娜 《国际金融》2014,(1):10-13
一、国际经验表明:大额可转让存单是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手段 大额可转让存单(简称NCDs)于1961年起源于美国。当时美国政府对银行存款利率实行以“Q条例”为代表的利率管制,  相似文献   

7.
<正>今年福州工商银行储蓄部拟办大额可转让定期定额储蓄存单(以下简称存单).存单是一种期限固定、票面额起点高、不记名、利率比同期普通存款高,可在资金市场上转让流通的储蓄存款方式.发行这种存单具有以下作用:  相似文献   

8.
<正>6月15日,作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交通银行,携手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首发大额存单。此次,首发的大额存单期限基本都在1年内(含),其中,面向个人的大额存单起点为30万元。点评:所谓大额存单,就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是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证明。可转让大额存单与一般存单不同的是,期限不低于7  相似文献   

9.
(一) 大额存款证,简称CD,是英文Certificates of Deposit的缩写。二十世纪初,首先由美国花旗银行的前身First National City Bank发行。二次大战后,尤其是七十年代,美国、日本等国CD的发行量大幅度上升,使CD业务迅速发展。目前,大额可转让存款证已经是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大额可转让存款证(CD)是由银行开发的一种定期存款凭证,凭证上有一定的票面金额、存入和到期日以及利率。到期后,可按票面金额和规定利率提取全部本利,过期的存款不计息。大额存款证可流通转让,  相似文献   

10.
《银行家》2014,(1):64
正央行探自贸区银行需求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先行2日,央行公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并调研自贸区银行对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需求和规划,表示"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城商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将破冰北京银行瞄准首单3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通过《关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不超过6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如果北京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正式发行,就意味着城商行首次加入到了资产证券化行列中。  相似文献   

11.
5月6日,央行在2014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将逐步推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人额可转让存单,有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随着面向企业和个人的人额可转让存单的面世,个人储户,尤其是风险偏好较低的储户,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免受利率管制的伤害,从存款中获得市场化定价的利率。与此同时,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的面世,也意味着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只剩下最后的临门一脚——存款利率上限管制的最终收开。  相似文献   

1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贷款利率已完全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浮动区间已上调至10%。作为进一步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举措,2013年12月9日,人民银行颁布了《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允许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同业大额可转让存单。  相似文献   

13.
《银行家》2014,(8)
正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不断出现。最近两年来,大额可转让存单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实际上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就曾经发行过大额可转让存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央银行又不得不叫停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和流通。直到2012年以后,大额可转让存单再次成为市场讨论的一个热点。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市场参与主体,都希望通过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和流通,加快我国利率市场化过程。从国际范围  相似文献   

14.
本文详细地介绍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这一金融创新工具,及其在我国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结合各时期的金融形势,得出了几点经验启示,并分析当前重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的有利环境和必要性,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我国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的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15.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在负债业务领域不断创新,推出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定期存单、自动转账存款、委托存款等。资产业务领域创新推出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创业贷款、票据贴现、银团贷款、出口信贷、股票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等。  相似文献   

16.
重建大额存单市场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金融产品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的问题,还是中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近日,央行发布并实施《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存款类金融机构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利率的同业存单。这是央行继开放贷款利率后,再次向存款利率市场化迈出的实质胜一步。大额存单首创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最早的金融创新。中国的大额存单业务其实并非新鲜事物,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早在1986年交通银行就曾首先发行大额存单。  相似文献   

17.
1.对开办小额抵押贷款要实行限额控制,其贷款指标要按人民银行核准的信贷资金计划执行,其贷款用途要符合信贷政策的有关规定。 2.作为小额抵押贷款的抵押存单仅限于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华侨人民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记名)和外币定期储蓄存  相似文献   

18.
自1993年至今,存款保险制度酝酿了21年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2014年11月3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此举意味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有望破冰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受到了广泛关注,多位金融研究人士均指出,这是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避免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举措。但也有分析指出,短期内造成银行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存款人忙于将大额存款“分拆”、“搬家”的现象难以避免。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取得一定成果,贷款利率已全面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浮动区间也已上调至30%。2013年12月推出同业存单后,央行于2014年5月召集十四家银行征集关于《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建议,这预示着国内大额存单市场在1996年关闭后即将再次打开。此次大额存单的重启是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关键,将对我国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本文旨在借鉴国内外大额存单发展经验,探索重启我国大额存单业务后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20.
目前中国推广CD的时机已经成熟,且风险是可控的:第一,目前宏观经济基本稳定,第二,中国二级市场发展已经达到一定水平,第三,现有市场技术手段和监管水平,足以保证CD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CD指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large denomination certificate of deposit),是银行为吸收资金发行的,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转让的银行存款凭证,一般为固定利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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