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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文娟 《新智慧》2006,(4):69-69
例:某企业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并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该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第一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00元;第二年客户甲单位所欠15000元账款按规定确认为坏账,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400000元;第三年客户乙单位破产,所欠10000元中有4000元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300000元;第四年已冲销的甲单位所欠15000元账款又收回10000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500000元。则该企业因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在四年中累计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多少元?  相似文献   

2.
企业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提取坏账准备;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坏账;企业根据不同方法确定的坏账准备是坏账准备的现有余额,同时要考虑原有余额,并将原有余额调整为现有余额。  相似文献   

3.
张兴亮 《新智慧》2005,(11):32-33
一、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原理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应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原理(以下简称“备抵原理”)可总结如下:①确定“坏账准备”账户的应有余额:计提本期坏账准备后“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②确定“坏账准备”账户的现有余额:计提本期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③应有余额减去现有余额的差额即为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  相似文献   

4.
熊涛 《新智慧》2006,(10):34-34
1.区分坏账准备计提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年末进行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时往往存在两种差异:一是因会计与税法上计提范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二是因会计与税法上计提比例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属于时间性差异。应收账款各期变化大、流动性强,若实际工作中未对关联企业与非关联企业的坏账加以严格区分,势必给年末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带来很大难度。  相似文献   

5.
侯贵菊 《新智慧》2004,(11B):43-43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于年度末了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应收款项是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两个科目所核算和反映的内容。同时,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又明确指出: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歉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当某项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按确认的坏账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根据以往的做法.估计坏账损失主要有四种方法,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要求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  相似文献   

6.
欧理平 《新智慧》2005,(3):52-52
《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计提坏账准备时可选用包括余额百分比法在内的四种方法。众所周知,在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时,在计提比例确定的前提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主要取决于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与《企业会汁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制度》未设置“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从而给小企、世确定应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余额带来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7.
一坏账和坏账损失坏账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与其它商务、业务往来中,因各种因素造成企业确实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坏帐损失则指企业由于坏帐而发生的损失。二对现行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的评价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可以不计提坏帐准备金,坏账准备发生时,将实际损失直接从应收账款中转销,计入当期费用,称为直接转销法;企业也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按应收账款的余额,估计应收帐款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不论当期是否发生,均计入“管理费用”提取坏账准备,在坏账实际发生时,冲减“坏账准备”,称为备抵法。这两种…  相似文献   

8.
《新智慧》2008,(2):80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比照本办法坏账损失进行管理。企业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  相似文献   

9.
按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每一纳税年度终了4个月内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在年度终了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年度所得税申报中,需要对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以下为笔者对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中常见的税务处理所做的一些介绍,希望能对实务工作有所帮助。一、资产1.各项准备金。根据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各项准备金,当年计提的上述各项准备金均计入企业当期费用。根据税法相关规定,除从事信贷、租赁(指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取坏账准备金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在所得税前再预提其他项目的准备金。因此,企业应按计入当期费用的上述各项准备金数额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应审查其当年计入费用的准备金数额是否超过税务机关批准的限额。企业若超过限额计提坏账准备,则应当相应调增其应纳税所得额。2.折旧与摊销。对于折旧与摊销,如果企业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将多列支的折旧与摊销费用加回到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外商投...  相似文献   

1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在以间接法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加回。但是,对于坏账准备的其他业务,如核销坏账业务、已核销坏账又收回业务、计提坏账准备后债务重组业务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规定得不是很具体。本文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一、计提坏账准备的现金流量表列示坏账准备的计提有四种情况,一是计提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零;二是计提前坏账准备为贷方余额且大于应提额;三是计提前坏账准备为贷方余额且小于应提额;四是计提前坏账准备为借方余额。下面举例说明。例1:假定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为8000000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为简化核算,其他应收款无余额。会计分录如下:(1)计提前坏账准备无余额,则计提金额为40000元(8000000&;#215;5‰)。借:管理费用40000元;贷:坏账准备40000元。(2)计提前坏账准备贷方余额50000元,则冲销多提金额10000元(50000-8000000&;#215;5‰)。借:坏账准备10000元;贷:管理费用10000元。(3)计提前坏账准备贷方余额30000元,补提金额为10000元(8000000&;#215;5‰-30000)。借:...  相似文献   

11.
企业担保已司空见惯,然而担保企业对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却认识不足,本文从提高担保风险认识入手,进而提出规避担保风险的策略。  相似文献   

12.
现行财务制度在估计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金时,选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即企业年度终了后,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汁提坏账准备金,用于核销其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 一、坏账损失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1.计提比切过低。据调查,一般情况下经营历史越长、技术含量越低、受政策影响超大的企业,应收账款挂账数额越多、坏账损失率越高。现行制度所规定的3~5‰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率相距甚远。按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企业在经营中应尽可能早地预计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以掌握经营的主动权。企业只有充分认识风险,积极采取措施,才能增强抗风险能力。 2.核销手续繁琐。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扣除。企业申报确认坏账损失,须提供国税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主要有:法院和债务方出具的债权、债务证明材料。因审批手续羹琐,所需证明材料取证难、成本高,以致企业在发生坏账损失后不能及时处理,长期挂账。 3.经营o担加重。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长期挂账待销,使企业的收人与费用不配比,多汁收人、少计支出,利润虚增;企业的坏账损失非但未能“增值”,甚至连投人...  相似文献   

13.
杜泽源 《新智慧》2007,(9):41-42
(一)为了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债权性资产,现代会计制度遵照谨慎性原则,规定企业应该采用备抵法合理地计提坏账准备。那么在计提坏账准备后如何正确地编制现金流量表呢?下面以一个例子作为示范,来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使大家透彻了解现金流量表的调节原理。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年初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元,库存商品600万元(年初该存货未发生减值)。当年销售年初库存商品500万元,销售收入为1170万元(包含增值税税额),其中赊销234万元(包含增值税税额),本年共收回前期应收账款100万元。该企业一贯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本年共发生坏账损失20万元,收回前期已核销坏账15万元。  相似文献   

14.
张玉明 《新智慧》2007,(5):57-57
坏账准备是金额保留性账户,应当按应收账款的规定比例保留一定的坏账准备金,年内核销坏账时记入本账户的借方。因为应收账款年内有增有减,因此在提取坏账准备前可能存在五种情况:①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零,应按规定补提;②坏账准备为借方余额,除按规定计算外,还应补足借方金额;③坏账准备为贷方余额,但小于应保留的金额,  相似文献   

15.
在所得税会计的纳税影响会计法中,最关键的步骤是计算当期的时间性差异金额。在介绍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很多教材均选用固定资产折旧问题进行说明,以便于理解。但在实际工作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产生时间性差异的问题经常发生,且颇具复杂性。因为:①每期的应收账款余额随企业的经营情况而变化,因而无法预计当期的时间性差异。②应收账款的发生是持续的,不存在一定期间内所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合计为零的情况,这样“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就不会最终为零,不像折旧那样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余额最终是否为零即可判断以前各期递延税款计算的对错。③“坏账准备”科目涉及当期发生的坏账和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账,将其计入管理费用会影响当期利润。这比折旧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复杂得多。为此,本文就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后产生的时间性差异作以下分析。一、年终调整坏账准备时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此处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仅指年终企业在调整坏账准备余额时计入管理费用的那一笔,而不是指期中发生坏账和收回前期已核销坏账时的发生额,因为只有期末这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才能影响当期利润。那么该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以下用M表示)应如何确定呢?在实际工作中,对于M都是采用倒挤法来计算,即等于“坏...  相似文献   

16.
直接资金借贷和担保贷款是关联企业间借贷资金的两种方式,为了防止关联企业间通过直接资金借贷避税,我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作了较为严格的约束。而在现实中,关联企业只要将直接贷款转变为担保贷款,就能使其绕过税法所设障碍,另辟避税途径,顺利的将利润从关联企业的一方转移至另一方。所以,堵塞法律漏洞以约束担保贷款避税,实践中切实加强反避税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17.
一、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原理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应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原理(以下简称“备抵原理”)可总结如下:①确定“坏账准备”账户的应有余额:计提本期坏账准备后“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②确定“坏账准备”账户的现有余额:计提本期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③应有余额减去现有余额的差额即为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备抵原理在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有多处运用,笔者认为,凡涉及冲销、转回、追溯调整的会计事项,如果能确定应有状况(如应有的金额、应涉及的账户等),都可以采用备抵原理进行会计处理。为了更好地说明备抵原理的应用,笔者将备抵原理推广到一般:①确定会计事项的应有状况;②确定会计事项的现有状况;③分析应有状况与现有状况的差异,决定应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二、备抵原理的推广1.备抵原理在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应用。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冲销或转回投资成本,由于其应有状况容易确定,因此可以采用备抵原理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做法是:比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假设金额为A)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累积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假设金额为B)的大小。假设投资...  相似文献   

18.
钱青红 《新智慧》2004,(8B):47-47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指企业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承担催收应收账款和坏账担保等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金需求压力,同时,有利于完善企业的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的销售能力、收款能力和收款的及时性,尽可能地避免坏账损失,减少  相似文献   

19.
通过时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模式现状分析,指出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下其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为解决这一问题,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借鉴国外风险管理方法体系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的实际,提出适应于我国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程序与方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基于目标为增加担保公司企业价值的前提下,适当风险管理方法的选择思路。  相似文献   

20.
时间性差异是因税法与会计制度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在坏账损失的确认方法上,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也需要计算时间性差异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在实务中此类问题比较复杂,因此往往会在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过程中出现差错,引发不必要的麻烦。笔者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就此问题谈以下几点看法。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采用备抵法时,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还规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在这种方法下,税法确认的坏账损失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当期实际发生的坏账;二是当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账;三是根据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相比增加的部分按5‰的固定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金。由此得出当期坏账损失的计算公式①为:当期坏账损失=(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15;5‰+当期发生的坏账-当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会计上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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