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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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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三个和最高额抵押登记有关的问题。一、第一次抵押是最高额抵押,在主债权尚未确定时,当事人申请办理后顺位抵押,后顺位抵押仍然准备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我们是否可以受理?如果可以,登记机构应该注意些什么?二、有一宗最高额抵押,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已届满,债务履行期也即将到期,银行准备对债务人展期贷款,并继续申请最高额抵  相似文献   

2.
根据一则案例分析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几个问题。认为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中记载于登记簿的债权确定期间以及最高债权数额应以抵押合同条款约定为准,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为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而消灭。  相似文献   

3.
根据一则案例分析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几个问题。认为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中记载于登记簿的债权确定期间以及最高债权数额应以抵押合同条款约定为准,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为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而消灭。  相似文献   

4.
《中国房地产》2009,(12):45-46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2008年8月,当地的一家银行和某企业签订了贷款300万元的合同,还款期限为2009年8月25日。双方同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限额也是300万元,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就是还款期限。  相似文献   

5.
最高额抵押制度是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市场主体对交易效率追求的提高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抵押担保制度。该制度在抵押权的从属性、特定性、适用范围以及抵押权的实现方面与普通抵押权有诸多不同之处。由于现实中缺乏对最高额抵押详细且明确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存在着混淆最高额抵押与普通抵押的现象,以及错误理解与适用最高额抵押制度,使该制度的价值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也不利于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6.
某市登记机构就最高额抵押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1.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哪些主要差别;2.最高额抵押是否有最长时限的限定;3.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最高额抵押合同,但一次就放足贷款限额的,是否还是最高额抵押;4.最高额抵押是否一定要办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登记;5.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必须要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相似文献   

7.
房地产抵押的几个理论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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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国房地产》2020,(7):52-52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有一女性陈某,在2019年11月以她自己所有的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已到我中心办理了抵押合同备案并申请了抵押权登记,陈某于当日晚上意外去世。银行与陈某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后,尚未放款。现银行致函我单位,要求解除抵押。经查:陈某未婚,生前和与其无婚姻关系的徐某同居并生育一个女儿,已经6岁。陈某母亲已先于陈某去世,陈某父亲健在。现徐某带着女儿要求我单位将抵押备案撤销,并将房屋产权证交还给他。我们看到陈某之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由徐某持有,该证明上母亲一栏为陈某,父亲一栏空白。问:这种情况我们应当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0.
正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我市有一家企业为了向银行贷款,把该厂自有的11幢厂房向银行进行了抵押,我处也为之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现在,距离被担保的主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还有一年多时间。由于该企业对其中3幢房屋另有他用,因此和银行协商,准备把该厂所有的其他2幢面积较大的房屋(未设定过抵押)来置换这3幢房屋,以解除对这3幢房屋的抵押,银行对此也表示同意。我市以往没有遇到过这类问题,对抵押物能否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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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颁布实施后,关于银行与抵押人原贷款的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抵押展期登记业务应如何办理的问题,说法不一。对抵押展期登记的办理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相似文献   

12.
从一则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探讨两种不同最高额抵押权的区分及各自不同效果,以期对实务中申请人在申请不同种类最高额抵押权时登记机构能够予以区分应对,正确记载,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在建工程抵押是与现房抵押相对而言的,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两个:一是抵押标的物的形态不同,前者是正在建造的房屋,形象进度处于变动之中,后者是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房屋;二是抵押的目的不同,在建工程抵押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以续建工程,而现房抵押是为了融通资金可用于多种不同用途。当前,在我国建造房屋特别是成片开发项目的,资金来源除了施工方垫资、建设方自有资金外,主要还是依靠借款或贷款,由此出现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担保的情形十分常见,但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建工程抵押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正办理抵押权登记时登记机构需收取哪些要件,在《房屋登记办法》第40条中已有明确规定,但在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受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下面就《房屋登记办法》第40条所要求的业务要件做一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实施以来,对房地产登记实务具有非常强的指导作用。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实践中产生了许多新问题,笔者根据自身对相关  相似文献   

16.
《中国房地产》2012,(15):40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个有疑惑的问题,有家银行与客户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其中对被担保最高债权额的表述是: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50万元;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  相似文献   

17.
房屋抵押登记对登记机构来说是风险较大的一项工作,在以往出现的抵押纠纷(特别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中,有一些房屋所有权人否认自己向登记机  相似文献   

18.
上世纪90年代房地产抵押登记业务开展之初,房地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基本以银行贷款为主。近年来,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中,抵押担保之债呈多样化格局,除传统的银行贷款外,还出现了融资租赁之债、追偿之债、民间借贷之债、信托之债等多种形式。债的类型呈多样化是社会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多元化格局所致,从侧面也反映出各种债权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凡发  相似文献   

19.
在购房贷款中,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业贷款的利率低,同等条件下利用公积金贷款所付银行的利息比商业贷款少很多。因此,人们如果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话,一般都会以此为贷款方式。但由于某些原因,相当多的人是在办理商贷一段时间后才获得个人住房公积金,于是在以商  相似文献   

20.
关于具有公益性质的房地产的抵押问题,一直以来在各地房地产登记机构中都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可以抵押,有的认为不可以,但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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