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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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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敏  吴敏 《金卡工程》2010,14(5):202-203
一、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理论上,对于瑕疵出资股东是否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学界有着不同声音,但大多数持肯定态度。关于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主要有欺诈说、代位权说、法定义务说等等。笔者认为,更为恰当的追究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的法理基础在于民事行为的信赖利益保护理论。  相似文献   

2.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出资属于合同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虚假出资股东违反其出资义务,从实体法上分析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从程序法上,股东虚假出资承担民事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可能与民事诉讼一般规则不同,不适用"证据优势"的证明标准。这需要根据虚假出资侵犯的对象不同来具体分配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郭蕾 《金卡工程》2008,12(11):39-39
股东的虚假出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使民事责任的承担缺乏公司的资本的保障.通过对现实经济生活中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的界定进而对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的责任问题特别实际民事责任方面进行讨论,并总结出对我国法律制度完善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公司股东出资瑕疵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股东出资瑕疵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股东需要为此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现行公司法尚无系统的规定,故应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经验,在我国公司法修改之机,重新构建我国公司股东出资瑕疵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5.
吕辉志 《金卡工程》2010,14(10):173-174
公司制度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现代公司制度的设计使得股东在承担相应范围内的责任的同时,使资本得到增值获取利润,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公司法理论上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将公司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和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以及无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法律承认的两种公司形式。在经济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是利用最多最普遍的形式。  相似文献   

6.
欧超男 《金卡工程》2008,12(12):39-39
资本是公司的血液和灵魂,公司制度的三大支柱独立财产、有限责任和独立人格都有赖于充实和确定的公司资本.新公司法不仅降低了公司成立的最低门槛,放宽了股东出资形式的要求,而且允许分期出资,如何保证出资人出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成为公司法不得不重新考虑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责任现行规定下,对完善我国股东出资责任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付明叙 《金卡工程》2011,(3):208-209
股东的出资义务要求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约定所需认缴的出资额,若股东违反其出资义务则会损害公司的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解决欠缴问题的最佳状态是公司在其运营的过程中,由欠缴股东自觉补交;在股东不自觉补缴的情况下,由公司基于公司章程直接诉至法院要求其补交;若公司怠于行使追缴权,则享有代表诉讼权的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要求...  相似文献   

8.
公司减资是公司在存续期间出现了法定的减资的事由后,以法定程序减少资本总额的行为;本文从减资时如何合理保护股东与债券人的利益,平衡二者之间的冲突出发,分析我国对于这一问题的立法现状,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9.
2014年3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公司法》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出现了公司资本弱化的趋势,其中之一的表现就是股东可自治协商确定认缴出资的缴足期限。但若股东虚设缴足出资期限,公司债权人利益如何保护,这是一个摆在面前亟待解决的理论及实践问题。本文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对股东虚设缴足出资期限的性质进行分析,提出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人的保护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0.
11.
由于我国立法的空缺,学界和司法界在非破产情形下能否加速股东出资到期义务的问题上一直争论不休,判决结果各异。本文在梳理现有理论和司法现状的基础上,将该问题回归学理剖析,对主张非破产情形下加速股东出资义务到期的观点进行辩驳,指出债权代位权的行使不应突破债权到期界限、扩张解释不应违背文义解释,非破产情形下加速股东出资到期实质上破坏了公司的独立地位。针对债权人的保护,提出应当在债权形成前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债权形成后运用法人人格否认、破产程序和谨慎的诉讼策略来维护权益。  相似文献   

12.
股东出资瑕疵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一是虚假出资行为即出资不足或未出资;二是出资不当抽回行为;三是出资抽进行为.无论哪种行为都会使公司资本受到影响,影响公司经营及带来外部交易的安全问题.由于股东出资瑕疵的存在会使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法》应该增加规定股东出资瑕疵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增加受让股东责任承担情形及协助抽选出资人的责任承担规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公司法人财产权和外部交易相对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2013年《公司法》的修改,公司资本制度实现了由实缴制向认缴制的转变,这一转变在鼓励投资者积极进入公司资本市场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个难题:在公司未到破产地步却没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时,面对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能否要求其在认缴额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本文通过考察了对司法实践中两种向对立态度及相关案例,分析其支撑理论,并对股东加速到期制度进行正当性证成,提出现阶段应当通过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二款的扩张解释构建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  相似文献   

14.
唐静 《金卡工程》2009,13(3):115-115
股东出资对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存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对于缴纳出资与公司股东资格取得的关系,各国立法大多未作明确规定。我国新《公司法》对缴纳出资与股东资格取得的关系规定的比较原则,这个问题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也引起了一定的争议,本文将针对此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王静 《财会学习》2006,(6):46-48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由法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的企业法人.公司股东必须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抽回其出资,否则,也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注册资本记载于公司营业执照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息.  相似文献   

16.
由于环境的变化和理论的发展,债权人的公司治理角色正在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它不但参与了公司治理,而且越来越成为未来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力量。本文在介绍债权人权利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实践的基础上,对债权人公司治理的原因和治理效应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洪亮 《浙江金融》2004,(6):29-31
虚假陈述的概念与形态 美国1993年<证券法>将虚假陈述的形态表述为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untrue statement of a material fact)、对重大事实的遗漏(omitted to state amaterial fact)和误导(misleading).从我国<禁止证券欺诈暂行办法>第11条"虚假陈述是指单位或个人对证券的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做出不实、严重误导或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陈述",<证券法>第59条"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来看我国证券法律也将把虚假陈述的形态分为不实、误导、重大遗漏.  相似文献   

18.
杭飞 《金卡工程》2010,14(10):125-125
自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代言虚假广告的名人被推到浪口风尖。由于我国立法缺失对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消费者要求名人承担民事责任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本文将通过分析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责任的种类及其构成要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9.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转让出资的限制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规定存在种种弊端,影响了公司健康有序的运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现存有关问题分析。完善我国《公司法》的若干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20.
控股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在我国,控股股东往往凭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当局的控制操纵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应当追究控股股东对虚假陈述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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