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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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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相关税法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执行)中的第6条规定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当构成增值税税基: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12条补充说明了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表现形式,即为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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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相关税法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执行)中的第6条规定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当构成增值税税基: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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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购销业务中,延期付款发生的滞纳金,是否应交增值税?笔者的理解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发生的延期付款滞纳金,…  相似文献   

4.
宋常  张丽娜 《审计与理财》2004,(8):16-17,41
(一)关于销售时的价外费用。根据现行税收法规的规定,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而现行会计规制中的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在会计核算中,价外费用并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因此,企业计算的增值税与“主营业务收入”不完全具有对应关系,这使得计税销售额不具有历史凭据的特性。企业对此若不加以说明,税务机关则难以查找到价外费用这部分计税销售额。显然,这不便于税务人员对计税依据的核查与认定,不便于增值税的计算、稽核及征收。  相似文献   

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许多企业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户,千方百计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如汽车、摩托车销售中的代办牌照,房产销售中的代办煤气、暖气开户等。有些企业为有关部门代收相关费用,如供电部门代收的各种基金、附加费等。在缴税时,不少企业认为这些代收费用形不成企业的销售收入,不应该并入销售额计缴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关于“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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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实务中,在对代收款项是否属于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以及对作为价外费用的代收款项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的判断上,实务工作者存在意见分歧,这与现行税法缺乏清晰的法律解释有直接的关系。本文的案例分析表明,款项若不归属于纳税人并且不由纳税人开具发票,则对代收款项既不应征收增值税,也不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两种税都要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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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新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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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实务中,在对代收款项是否属于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以及对作为价外费用的代收款项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的判断上,实务工作者存在意见分歧,这与现行税法缺乏清晰的法律解释有直接的关系。本文的案例分析表明,款项若不归属于纳税人并且不由纳税人开具发票,则对代收款项既不应征收增值税,也不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两种税都要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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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免税农产品的"税",指的是增值税。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免税农产品的涉税政策首先,销售额的确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次,发票的开具。《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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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费用,是指房企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税法规定房地产企业预提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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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二销售额X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从事应税消费品且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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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企业销售货物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费,通常有三种情形:一是企业自己进行运输装卸,随后向购货方收取劳务费。二是委托从事货物运输的运输单位承运,企业先支付承运部门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销货方,销货方入账后再向购货方收回运费。三是销货方代理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由销货方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根据税法规定,第一种情况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第二种情况属于价外费用;第三种情况属于同时满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其中,混合销售行为和价外费用对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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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3年6月8日颁布、9月1日执行以来,物业管理市场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条例》第45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52条还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为了落实《条例》,也为了保障业主的利益,在深圳和郑州等地的部分物业管理企业,200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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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值税审计应注意价外费用审查罗晖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大多企业都能规范、准确地按《条例》计提缴纳税金,但我们对企业增值税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价外费用漏提增值税尤为突出。根据《条例》及《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指纳税义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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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增值税额的简易计算方法于国山我国规范化的增值税采取价外计税、发票扣税计算征收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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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亏损的概念。亏损即“收不抵支”,指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为负数,反映在会计科目上是“本年利润”的借方余额数。而税法则有自己的定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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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预提费用,是指房企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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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收入计量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收入确认的依据是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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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形成的应向购买方收取的款项,即基于赊销产生的债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最常见、最基本的债权。本文所涉及的应收账款管理主要指非金融类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主要从应收账款的意义、应收账款的风险性、应收账款管理实务三个方面分析应收账款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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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山东省计量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按照国际惯例和商品市场规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接受公用事业单位的有偿委托,代收有关费用,但是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应当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按照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量值计算,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损耗或者其他设施造成的损耗转嫁给用户”。上述规定对于保护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主要意义。现就有关问题谈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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