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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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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众标准化》2010,(6):59-59
为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目录内玩具产品质量,进一步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对提升质量保障能力的基础作用,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在“六一”节前夕重点加强对CCC认证目录内玩具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相似文献   

2.
《现代质量》2002,(2):26-26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四个统一”的有关法规性文件。“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 这次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的主要内容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提高玩具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福建省质监局的部署安排,即日起至3月底前,将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玩具产品大整治,整治的主要对象是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各级质监部门将对辖区内玩具企业及流通领域销售的玩具进行全面检查,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继续销售。在本次专项整治中,有两项政策性的规定,需要引起相关企业的关注:  相似文献   

4.
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类儿童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又添新成员。根据有关规定.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目前.相关的认证与检测工作已全面铺开。 玩具产品纳入3C强制认证。将给目前的玩具业生态带来一定冲击.使不合格的小厂面临被淘汰的命运。然而。对于保护儿童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玩具行业的良性发展,提高我国玩具产品的整体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必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为了便于广大玩具生产、销售单位及时了解认证规则、积极开展认证。本期栏目详细介绍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要求与程序,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5.
给儿童和家庭带来阴影的劣质玩具将被逐出市场,规范安全的玩具产品将还孩烈门一片明朗纯净的天空。从今年6月1日起,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等6类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与此同时,全国质检机构从这天开始,  相似文献   

6.
2003年8月1日,"3C"认证制度强制实施工作正式启动,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两年来,"3C"认证在认证目录内容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受到了社会和企业越来越多的关注,继2001年1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包括电线电缆、电动工具等19类132种产品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后,无线局域网产品、装饰装修产品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也陆续被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当中.  相似文献   

7.
《监督与选择》2006,(1):15-15
问:安全滑触线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吗?河南省质监局答:你省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关于安全滑触线产品认证事宜的函》(洛质监稽发[2004]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依据《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2001年第33号联合公告,以下简称《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01年第3号公告)的规定,安全滑触线属于《目录》内产品。  相似文献   

8.
5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相似文献   

9.
质监资讯     
六类玩具强制认证,“六一”开始执法检查5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玩具产品的质量将进一步得到保证。出口玩具被召回的可能性也将降低。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将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大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12月30日发出的公告中指出,从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从今年3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目前,国家认监委已对申请承担玩具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指定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相似文献   

11.
《监督与选择》2005,(4):18-18
(本刊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3月3日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进行了公告。  相似文献   

12.
《企业标准化》2003,(5):42-49
什么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  相似文献   

13.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规定,电冰箱、洗衣机、彩电、手机、摩托车、汽车等17类共132种机电产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必须经认证合格、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认证标志是《目录》中产品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标记。消费者不论在购买进口还是国产电冰箱、洗衣机、彩电等家电产品以及手机、摩托车、汽车产品时,应认准“3C”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主管部门,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技术规则的合格评定的制度。主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规定,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3C”标志)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  相似文献   

14.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2年5月正式实施至今已经1年,今年国家将进行执法检查。为此本刊对强制认证的有关知识作一介绍。一、为什么叫“CC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简称“CCC标志”,其中“CCC”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即“中国强制认证”的英文缩写。“CCC标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标记。二、什么是“中国强制认证”所谓“中国强制认证”是指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的…  相似文献   

15.
国家认监委成立以后,推出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卫生、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的有关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管理体系实行强制性认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规定,凡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企业产品,必须申办3C认证;原来已获CCIB和长城证书的企业,也必须更换3C证书。只有获得了3C证书,有3C标志,才能出厂、进口和在市场上销售。而以前的CCIB证书、长城证书及其标志将同时作废,取而代之为3C证书及3C标志。为推动3C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认监委指定了中…  相似文献   

16.
低压配电箱是列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个别生产、销售列入目录产品的当事人,为逃避质监部门的检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的监管,以改变产品名称来对抗。  相似文献   

17.
5月21日,国家认监委对无需办理或可申请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进行了规定。 根据国家认监委出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自2003年5月1日起,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针  相似文献   

18.
本刊在2002年第4期、第6期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做过详细报道。那么,时至今日,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认证并加贴了3C标志。取得了“绿卡”?让我们共同关注。但是。已列入《目录》内,尚未进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在截止日期后就不允许进入市场了。因此,在这最后的时间段。各有关企业应切实注意到——  相似文献   

19.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在以下3种情况下准许销售:1、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进口(指完成报关手续)、出厂销售的。但属于原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目录内的进口产品,无CCIB标志的,不得销售;属于原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CCEE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无长城标志的,不得销售。对于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与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CCEE认证)目录内重复的产品,获得其中任意一种认证证书的均给予承认。CCEE或CCIB认证的。3、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生产完成尚未出厂,未获得CCEE或CCIB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已…  相似文献   

20.
《质量跟踪》2002,13(4):14-15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2001年12月3日发布2001年第33号公告,发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目录共有19类132种产品.对列入目录内的商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受理申请,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贴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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