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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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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正平 《发展》2009,(8):75-75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是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了各种法定的执行措施,债权人也用尽了各种手段,均未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对于这类案件,传统的做法就是将该类案件中止,后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以发放再执行债权凭证的方式终结,待发现有财产后由申请人再申请执行。最近,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法发(2229)15号文件,通知要求该类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终结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2.
凌薇 《湖南经济》2002,(5):45-47
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法律设定的条文比较简单,有不少问题认识不一。笔者仅对实践中遇到的两个争议较大问题谈些粗浅看法,以求教于同行。关于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包括实质性的条件和形式上的条件。实质性的条件即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合法,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当然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形式上的条件,则是指申请的主体、申请的对象、标的、申请的时间以及受申请的法院等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本文重点探讨形式条件中申请时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似文献   

3.
刘国禹  罗建升 《魅力中国》2009,(36):204-204
当前,在刑事案件中,判决附加财产刑的案件不在少数,但执行的少之又少。今年来,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2008年判决并处或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183人,其中被强制缴纳的0人,自动履行的19人,已执行的共19人,执行率为10.38%。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没有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处罚而影响了刑罚目的的实现,也直接影响了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何  相似文献   

4.
原告梁晖与被告张晓文担保借款纠纷一案,经G县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而原告在提起诉讼时,申请G县人民法院对被告张哓文在G银行某储蓄所的个人仔款10万元予以冻结。判决生效后,原告梁晖申请G县人民法院执行被告张晓文被冻结的个人存款。为此,G县人民法院向G银行某储蓄所下达提取个人存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G银行某储蓄所工作人员在对G县人民法院所提交的材料审核后,拟办理扣划手续,预将款项划至该法院账户。但执行法官坚持要提现。双方遂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5.
王西振 《魅力中国》2013,(20):34-34
在洛阳铁路法院的执行案件中,近几年,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有不断攀升的趋势,2011年占执行案件总数的25%,2012年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9%,2013年1、2月份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2%。在此类执行案件纠纷中,申请执行人往往是妇女、老人以及未成年人,其执行内容大多涉及的都是当事人的生存和生活、家庭和睦和人身权益,如申请抚养费、探视权及房产纠纷等,如果此类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意外事件的发生。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必须讲求该类型案件的执行技巧,以尽量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笔者就执行此类纠纷案件中的执行方法谈些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6.
党小芳 《特区经济》2014,(3):113-114
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以及交易安全,提高诉讼的经济效益,所以任何一国都不是无条件地承认与执行他国法院的判决。但是,为维护本国的司法制度,避免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带来不利结果,各国立法大都规定了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我国的相关对此作了规定,但是整体上来说,有关规定还是很不具体,甚至存在不合时宜之处,与发达国家的现行规定和《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的内容相比有不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7.
各国由于宪法基础、法治传统、民族特色等的差异,有关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具体构建存在很大不同,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形成了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己执行为辅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在我国,由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作最终的司法诊断是有必要的,但是现有的形式审查方式难免流于形式。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建立起完善的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司法审查方式。  相似文献   

8.
白律师信箱     
尊敬的白律师: 我从贵刊上看到您的信箱,现在有一件涉及我本身的案件问题,急需向您请教,请您在百忙之中给我回信。我将十分感谢! 我向您请教的问题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案件判决,尤其是对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案确有错误,能否再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推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已经执行的财产,能否返还? 读者 钟毅钟毅先生: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  相似文献   

9.
高琦 《黑河学刊》2005,(1):88-91
执行难应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执行,可以执行的案件难以执行。在现阶段,执行难有其必然性,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地缘关系”和“人缘关系”的干扰。解决的方案,是实行在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对不同的案件采取委托执行、异地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和统一执行制度。而要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则有赖于改革司法体制,消除司法权地方化,切断法院、执行人员与当地政府、周围环境之间非必要的联系。  相似文献   

10.
本文论证了法院对行政主体及权利人申请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的必要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合法性审查.而且,在合法性审查时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的标准和审查制度的程序规定,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两年前,王某向刘某借200万现金做生意,借款到期后王某说没钱可还,刘某起诉,法院判决王某还钱。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还钱,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明王某名下没有财产,无法强制其还钱。刘某表示,据朋友反映,王某其实是把财产转移了,本人每天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还不时出去旅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相似文献   

12.
《中国西部》2008,(4):14-14
19岁的精神病妹妹在医院被赤身捆绑在床,双手被绳索勒伤而溃烂不堪,为了让妹妹不再受折磨,身患抑郁症的孪生姐姐亲手将妹妹捂死,随后投案自首。2月26日,四川彭州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进行判决:姐姐廖婷婷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这一判决结果导致众人看法不一,觉得法院判得很有人情味的大有人在;  相似文献   

13.
徐建峰 《杭州研究》2009,(4):152-156
“执行难”是困扰我国法院系统的与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等3个老大难问题之一,尤以“执行难”最为突出,群众意见最为集中,社会最为关注。本文就当前执行工作的现状、困难和原因作了探讨,并以西湖区法院为例,提出了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和威慑机制、整合全社会资源来共同破解“执行难”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王国亮 《魅力中国》2011,(18):298-298
四川泸州二奶案件已经过去10余载,当年的法院判决无不大快人心、百姓称颂。但仔细回想一下,法院适用的基本原则是否得当?法院的判决是否真正做到了依法判决?本文再次旧案重提,简单推敲,试明晰当年的疑误。  相似文献   

15.
2011年1月19日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该草案中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作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一种,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会增加人民法院的负担,笔者认为我们亟需完善非诉执行制度,对于申请法院强制拆迁设立听证程序。  相似文献   

16.
民事执行是查明被执行财产状况的发现程序。查明执行案件的事实,有赖于证据的科学运用。在对执行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中,应当坚持主动调查规则、有限调查规则、权利保护规则、当事人参与规则,以保证案件事实认定的准确性,提高执行效益。  相似文献   

17.
骆朝伟 《魅力中国》2011,(9):220-221
因果关系在侵权案件的审判中相当重要,是法院确定是否构成侵权和承担责任大小必须考虑的因素。然而,我国法院在侵权案件中认定因果关系很随意,因果关系认定要么过于宽松,要么过于严格,造成判决的不公正。本文从影响因果关系的因素出发,提出了法院在认定因果关系案件时应当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否可预见、盖然性大小、当事人双方过错程度,并如何判断这些因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使判决更加科学公正对司法实践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8.
《老区建设》2012,(1):4-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优先安排解决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  相似文献   

19.
2005年10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上的白领大厦门前,一位民工举着块牌子,上面一行大字:“急卖判决书”。下面一行稍小的字:“655万元急卖550万元”。据媒体报道,这笔款子是开发商拖欠承建公司的工程款,法院判决后一直未能得到执行,承建公司因此无法向建筑民工们兑现工资。无奈之下民工们打算自己亏一百万元换个现金救急。近几年来,由于“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百姓手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当街叫卖的现象屡见于报端。  相似文献   

20.
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作为补充主刑惩罚罪犯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从长葛市法院去年判决案件看,并处(或单处)附加刑的占很大比例,但实际执行效果欠佳。附加刑执行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罚金因犯罪分子无实际履行能力而难以落实,没收财产因犯罪分子规避法律而难以履行,剥夺政治权利因管理疏漏而导致失控。随着附加刑使用频率的大幅度提高,实践中的“空判”现象也日益严重,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已经明显削弱了刑罚的应有功能,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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