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陈静梅 《新金融》2002,(3):29-30
1995年11月26日,某市商业银行营业部与该市正华实业总公司签订了一份人民币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正华公司向营业部贷款500万元,月利率12.06‰,期限自1995年11月27日至1996年11月30日,具体发放时间以借据为准,同时合同还约定由正华公司将自己所有的正华大厦一至三层的使用权和转租权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于1995年11月27日经郑州市公证处公证。  相似文献   

2.
基本案情2003年1月2日,张荔与大宏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张荔向大宏公司购买定门大厦3层007商铺,总价款3716240元,买受人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付款,在2003年3月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10%,2003年4月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10%,2003年5月前支付1972992元,余款100万元向银行申请按揭等内容,刘佩作为大宏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名。同月19日,A银行与张荔、大宏公司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约定A银行  相似文献   

3.
[案情]1996年1月18日,农行某县支行(以下称“县农行”)与借款人 A 公司、担保人 B 公司共同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抵押担保借款书》,同日,县农行与借款人 A 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县农行向 A 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万元,期限从1996年1月18日起至1996年7月18日止,月息为10.08‰,由担保人 B 公司以其厂房一幢作抵押担保,同时约定由担保人 B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签定当日,县农行按约将50万元划  相似文献   

4.
刘楠 《银行家》2012,(7):122-124
正基本案情原审法院查明:2004年1月24日,张大城与宏辉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张大城向宏辉公司购买位于中原区1号高层住宅楼房产一套。2004年3月9日,张大城与A银行望大路支行签订《A银行顺城分行楼字按揭人民币贷款合同》一份,主要约定张大城向A银行望大路支行借款41万元用以购买宏辉公司建  相似文献   

5.
基本案情A银行东达支行在一审中诉称:2002年7月26日,A银行东达支行与张大生、成泰公司签订《中国A银行分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张大生向A银行东达支行借款184万元,借款期限自2002年7月26日至2012年7月25日,张大生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成泰公司  相似文献   

6.
A信托公司(以下简称“A信托”)与B公司(融资人)签订《信托合同》,约定由B公司将其持有的某不动产项目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A信托成立收益权信托计划。C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信托投资人,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投资该信托,投资资金由B公司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和调整财务结构。为保障投资本金和收益的按时足额支付,B公司将项目资产抵押给A信托。同日,A信托与B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金额、利息等条款与《信托合同》基本一致,同时签订《抵押合同》,以项目资产为信托贷款设定抵押担保。其后由于B公司违约,A信托宣布信托贷款提前到期并起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则辩称该笔业务应为经营性信托而非借款,《信托贷款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属无效,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应无效,A信托依据《信托贷款合同》收取的融资服务费等费用应予返还。  相似文献   

7.
[基本案情] 1997年3月1日,农行某县支行(以下称“县支行”)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县支行向B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万元,期限为7个月,月利率为4.92‰,B公司以其所有的门面房作为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利息支付方式为按季结息。合同签订后,县支行依约定向B公司发放了贷款。贷款到期后,B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金,利息支付至1997年9月20日。县支行经多次催收无果,  相似文献   

8.
一、案情介绍2001年12月25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与ST集团公司(以下简称"ST集团")签订《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进出口银行向ST集团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额度1.8亿元,期限13个月;由GC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C集团")提供还款保证,如ST集团不能按期偿还到期贷款本息,则由GC集团偿还。ST集团董  相似文献   

9.
卜祥瑞  于春露 《银行家》2012,(2):114-116
正基本案情2004年3月某商业银行A支行与B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A支行同意向B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贷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由上市公司C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2005年3月因B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A支行将B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C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B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A支行3000万借款及相应利息,C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10.
2003年1月,A贸易公司向某商业银行石家庄Y支行(以下称Y支行)申请一年期贷款500万元.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A贸易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Y支行有权从A贸易公司在Y支行开立的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若A贸易公司在Y支行的账户资金余额不足,Y支行可从A贸易公司其他账户中扣划资金直至其完全清偿债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