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农业风险具有系统性特征,大灾风险是农业保险与生俱来的风险。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即解决农业保险人赔不起、保证农业保险可持续经营的机制,是农业保险制度建设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文章对我国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原因、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建设缺乏系统性顶层设计、公司层面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存在不足、地方政府层面的分担机制复杂多样不完善、中央政府层面的分担机制如何建立尚无明确思路,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公司层面的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再保险体系和分保机制及建立财政支持的国家大灾风险基金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4.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方式的模拟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甘肃省为代表,把省农业保险系统动力学模型和人保财险总公司农业保险宏观系统动力学模型相耦合,对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方式进行了模拟研究。结果表明,在未来九年内发生一次五十年一遇的农业大灾时,我国现行的建立在保险公司层面的大灾准备金和再保险模式,不仅省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严重不足,而且人保财险总公司农险也将需要74亿元的超赔补偿资金。而在2031年以后,也许不需要外部的补偿资金,通过自身大灾准备金的积累,人保财险总公司农险甚至可能承担百年一遇的大灾损失赔款责任。因此,未来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拟以建立直接或间接融资预案为主要方式,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灾准备金可主要用来支付农险经营机构的融资利息。 相似文献
5.
自2013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农业保险条例》虽然提出了国家和地方要建立农业保险相关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但是规定太笼统,不便于各地方政府制定农业保险方案和具体操作。故有必要使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更加具体一些,具体到其形式和途径等问题。因此本文从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出发,探讨了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制约因素,进而简略提出了机制初步框架建立的具体可行措施。 相似文献
6.
7.
2014年4月30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18号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制度”。2014年5月30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颁布实施《上海市农业保险大灾(巨灾)分散机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8.
9.
10.
一、国内动态1、2012年3月30日,为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金融企业准备金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完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办法,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办法》规定: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押资产、 相似文献
11.
12.
新近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提出了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这一重要问题。提出和关注这个问题尽管已经有好几年了,但是它的重要意义还是需要进一步讨论,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更需要研究,以便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尽早在我国建立和完善这种农业保险的大灾分散机制和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湖南省水稻种植保险为例,研究了湖南省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保费准备金提取比例和触发条件。首先,将极值理论引入种植业巨灾损失评估模型,采用超越阈值模型拟合水稻种植保险巨灾损失分布,运用一致性风险度量工具——期望损失,衡量各重现期下巨灾损失程度。然后,结合湖南省水稻种植保险保费数据,提出湖南省种植业保险巨灾准备金提取比例测算方法。实证结果表明,目前湖南地区种植业保险巨灾准备金提取比例较低,但巨灾准备金触发条件设定合理。保险公司应该全面认识农业巨灾损失发生规律,谨慎确定巨灾准备金筹集规模和计提比例,有效防范和应对巨额赔偿风险,保障农业保险稳健经营。 相似文献
14.
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准备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准备金,是为了应付巨灾风险事故发生后,责任准备金不足以支付赔款的一种准备。本文以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例。运用农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数值计算方法等相关理论与方法,利用SPSS等相关统计软件,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根据1983-2009年北京市农业生产及灾害损失等相关资料,采取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北京市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进行规模测算和推论分析,从测算结果和实际需求出发。笔者建议可以取消已经建立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如果继续保留该巨灾准备金。则需要从运行机制和政策环境两方面对现行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5.
我国农业保险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有一个健全的大灾风险管理制度,而这个题目已经通过《农业保险条例》原则性地提出来了,期望尽快破题新近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正式提出了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重要问题。提出和关注这个问题尽管已经有好几年了,但是它的重要意义还是需要进一步讨论,具体操作层面的问 相似文献
16.
17.
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国务院于2012年10月24日第22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农业保险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保险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界定了政策性农业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而农业问题又是解决“一农”问题的关键。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对于确保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农业保险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相似文献
1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国务院同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收缴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法》发布前,相关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仅限上市公司)已将应当计提的风险准备金计入企业当期收入的,可选择由其所属集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替代上缴. 相似文献
20.
系统性风险削弱了传统农业保险分散风险的能力,是农业保险经营中的最大障碍之一。本文利用小波多分辨分析和系统聚类法对河南省小麦、玉米、棉花和花生系统性风险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发现,河南省大部分县级区域的农作物系统性风险处于高和较高的等级水平内,四种主要农作物的系统性风险大小依次为棉花>小麦>花生>玉米。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创新指数化农作物保险、建立有效的巨灾风险准备金机制,在创新指数化农作物保险的同时,政府的财政补贴、巨灾风险准备金机制也应根据省域内作物种类、风险水平的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以有效应对农作物系统性风险给农业保险经营带来的潜在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