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物权变动模式关系到物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是集体林权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辨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物权变动的基本模式、例外模式和专门法律中的林权物权变动模式状况,在综合考虑中国国情、司法实践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在中国集体林权领域应当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2.
我国森林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在分析森林资源物权有着不同于传统民事物权特性的基础上,对现行森林资源物权法律制度存在的主体虚化、物权变动随意性大、权能残缺等现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建议。主张建立森林资源分类管理法律制度,对公益林实行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对经济林则实行自由交易法律制度和采伐申报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赵海萍 《农村经济》2012,(12):100-104
基于现状考察和价值考量的基础上对农村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进行研究。在当前制度背景和现行法律框架下,我国农村不动产物权变动应采用公示对抗主义为主、登记生效主义为例外的立法模式。本文从我国农村登记制度的不健全、乡村法秩序的特点、登记对抗主义移植的经济基础以及城乡二元土地格局的长期存在等四个方面论证了该模式选择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土地物权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文章从物权基本理论出发,探讨了在我国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应建立的土地物权法体系,认为地上权是构建我国土地他物权制度的核心,并认为在土地物权制度中应摒弃“产权”概念的使用。  相似文献   

5.
物权     
物权一词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但直到1900年才由《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在法律上予以正式确认。此后,许多国家的民法典都规定了物权制度,物权法遂成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受的支配权利。换言之,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也就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所有权则是物权的基础,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由所有权产生的。物权的基本法律特征是:①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也不是精神财富。这是物权…  相似文献   

6.
学术界从民事权利的角度研究自然资源物权,忽略了自然资源的生态与社会属性,不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性利用。为此,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严格区分了自然资源物权与民事物权的权利性质、权利客体、权利内容与权利的处分限制,认为自然资源物权是社会权,而不同于民事物权的私权属性。在此基础上,经分析批判现行自然资源物权制度设计模式后,提出了构建政府干预型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一般模式——政府主导的一级市场与政府介入的二级市场,希望有益于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从集体土地使用权特性进行分析,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用益物权。借鉴英国地产制度和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作者今提出我国集体土地物权体系的构建应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探索世界各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范式,探讨适合中国大陆国情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研究方法:文献资料分析法,归纳总结法。研究结果:中国大陆民法学界的共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申请登记,并以登记发生效力。研究结论:中国大陆不动产物权登记属权利登记制,同时也汲取了托伦斯登记制的优点;不动产登记具有决定因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权利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善意保护的效力、风险警示的效力。  相似文献   

9.
2005年7月10日,物权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社会发布,广泛征求意见。物权法立法与土地管理工作密切相关,我们应当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积极参与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活动,提出科学、合理的立法建议。物权制度历来都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早在商朝的法律中,就有关于土地所有权制度的规定。此后,从西周一直到明清,物权制度特别是土地物权法律制度,始终是我国封建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实上,几千年中华文明,一直是伴随着土地制度的革新和演进向前发展的。但由于中华法系“诸法合一”、“民刑不分”,我国封建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  相似文献   

10.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已经进入法律继受的高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业已展开,如何在法律继受过程中既做到兼容并蓄,又能形成中国自己独特的民法体系。本文力图通过对物权法草案中争议较大且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物权变动模式立法选择问题进行  相似文献   

11.
今年10月1日,广受瞩目的《物权法》正式实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与我国的土地管理紧密相关,如《物权法》构建的物权体系(当然包括土地物权),《物权法》规定的征地补偿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等等,都将对我国的土地管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那么,影响何在?土地管理领域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新的《物权法》?《物权法》实施后,土地管理又该如何调整创新?  相似文献   

12.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两权合一的现状无法满足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与管理者职权分离的现实需要,构建矿业权物权登记簿成为促进两者分开的关键环节,如何编制矿业权物权登记簿并安排其内容结构成为首要问题。矿业权适用用益物权规范,矿业权物权登记参照不动产法律法规设置,矿业权的特点显示:探矿权客体可以根据出让时的资源情况定义为与成矿有关的地质体或矿体,采矿权客体是矿体。对矿业权物权登记簿编制的建议:一是将宗矿产作为矿业权物权登记簿编制单位,宗矿产是权属界线封闭范围内的与成矿有关的地质体或矿体,既可解决矿业权不适应宗地、宗海的问题,又有助于矿政管理;二是以矿业权客体范围为中心构建矿业权物权登记单元,矿业权与宗矿产一并构成矿业权物权登记单元。探矿权面积核减、探矿权分立、探矿权转采矿权等变动情况可以通过对矿业权物权登记单元的新设、变更登记予以解决,矿产资源储量信息可以被矿业权物权登记记载。  相似文献   

13.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解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进行全面的法律解析。认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法律意义在于落实集体林成员总有和林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是通过制度变革与创新落实林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建立低交易成本的林权流转制度。提出,在集体林业发展过程中,良好的法律制度是有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森林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路径。  相似文献   

14.
我国林权制度是以《宪法》、《民法通则》和《森林法》为主体建立的。林权制度应以物权制度为基础进行类型化、具体化,而目前《森林法》正在修改中,所以这应该是完善林权制度的一个难得机遇。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所有权、林权转让与抵押、林地征用或占用的补偿等,这为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也为林权的物权化奠定了法律基础。所以,研究物权法对我国林业相关制度的影响,对推动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以及指导当前集体林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根据福建省典型样本村的跟踪调查,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Tobit模型实证分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林地经营规模变动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农户间林地经营规模的变动差异较为明显;变动差异主要来源于劳动力和资金因素;林业经营预期和砍伐限额制度对农户林地经营规模变动影响显著。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大对林农的资金扶持;鼓励林权流转,创新林业经营体系;优化砍伐限额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介绍了作为物权法基本原则之一及土地登记制度法学理论基础的物权公示及公信原则。侧重分析了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方式的登记形式、效力及其公信力。在此基础上对完善我国土地登记制度提出立法建议,呼吁尽快出台专门的土地登记法律或法规,在继续强化土地登记的国家管理作用的同时,显化土地登记的权利公示作用  相似文献   

17.
中国林业物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我国的《物权法》已在制定当中。林业物权制度及其实施状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革林业物权制度?本刊就上述有关问题约请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林业政策与法律问题专家陈根长教授撰写了此文,相信您会从中受益颇多。文章较长,分两期刊发。  相似文献   

18.
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第十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对物权担保规则作出了较大的改动,并明确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这种规则的新变动,将对银行的信贷业务产生极大的影响。本文就此对《物权法》与《担保法》在物权担保方面的规  相似文献   

19.
林木抵押疑难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胡玉浪 《林业经济问题》2007,27(3):217-220,224
在林木所有权可以抵押的前提下,从抵押权的历史发展和《担保法》的体系解释两个角度,阐述林木用益物权抵押的可行性;分析我国禁止重复抵押的不当之处以及建立林木重复抵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张林木可以与林地使用权分离单独设定抵押权,也可以与林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权。  相似文献   

20.
对林木物权的含义进行了界定,指出林木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木采伐权和林木抵押权,分析了我国现有林木物权法律保护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加强林木物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