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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魏远竹  张春霞  林玲 《林业经济问题》2006,26(6):495-499,569
产权问题是我国林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我国的非公有制林业目前在林地和林木的产权上还受到一些限制,从而导致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本应享有的山林产权变得不完整,并由此引发了其他一系列问题。为此,必须改革林木的限额采伐制度和收购及运输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山林产权流转制度,以期消除山林产权受限问题,从而促进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正> 南方集体林区的山林大部分属山村集体所有,因此集体山林的经营水平对南方集体林区的林业及林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多方面的资料表明,目前集体山林经营十分粗泛,经营效益仍然很差。造成这一状况的因素是很多的,诸如现有的林业科学技术不能得到有效地推广应用;林业技术人才和林业经营人才的严重不足和不能很好的利用;林业投资不足和投资管理水平不高;林业经济政策的失误等等。除了上述因素外,还有一个影响显得尤其严重,这就是集体山林的经营组织方式。经营组织方式不仅以所有制和组织两大方面产生  相似文献   

3.
集体山林经营方式改革:股份制与合作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集体山林经营方式改革:股份制与合作制刘伟平,张建国南方集体山林区各省乡村集体山林占90%左右,这就决定了集体山林经营在南方集体林区林业发展中的地位。因此,在南方集体林区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中,集体山林经营方式改革必然成为重点环节在改革开放十几年历程中,...  相似文献   

4.
广东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1993年,广东省实现绿化达标后,广东务林人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及时调整林业发展战略思路和政策措施,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异军突起,成为林业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基本实现了由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的重大转变,初步形成了个体、私营、外商、集体和国有林业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互相促进的格局。  相似文献   

5.
国家林业局提出要把大搞非公有制林业作为加快我国林业发展的突破口,加快发展速度,扩大发展规模,创新发展方式,让其尽快在整个林业建设中的比重有个大的提升,可以说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然而,在实践领域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如山林权属、盈利预期、政策、资金等,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加快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随着"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的落实,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得到快速发展,林业所有制形式和投资结构开始趋向多元化.通过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依法确权发证,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促进了以资源培育型为主的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使其逐渐占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7.
非公有制林业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林业建设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板块。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不仅是调整林业所有制结构、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缓解木材和林产品短缺矛盾的有效手段,而且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速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广西加快林业改革步伐,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来说还是进展缓慢,与广西拥有的诸多发展林业有利因素很不协调。加快广西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已经迫在眉捷,应引起我们认真思考。  相似文献   

8.
创造条件加快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林业局提出要把大搞非公有制林业作为加快我国林业发展的突破口,加快发展速度,扩大发展规模,创新发展方式,让其尽快在整个林业建设中的比重有个大的提升,可以说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然而,在实践领域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如山林权属、盈利预期、政策、资金等,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加快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关键。一、要明晰山林权属山林权包括山权和林权两部分。山权通过1981年林业“三定”后,权属基本明晰,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国家,一类是集体。林权1981年“三定”时划分为国有、集体、个人(自留山)三种,但从那以后随…  相似文献   

9.
随着“准造准有、合造共有”政策的落实,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得到快速发展,林业所有制形式和投资结构开始趋向多元化。通过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依法确权发证,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促进了以资源培育型为主的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使其逐渐占主导地位。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截至2003年底,我国非公有制森林面积达到3510万hm^2。  相似文献   

10.
河南省光山县是半山区县,全县共有林业用地92.5万亩。近年来,光山县抓住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政策机遇,从改革林业产权制度入手,大胆尝试,对集体管理不好的林场、山林和无力绿化的“四荒”,采取拍卖、承包、租赁、转让等多种形式的开发经营方式,明晰林业产权,吸引社会闲散资金投入林业开发,鼓励个体承包退耕地和荒山荒坡造林,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到2005年底,全县共有非公有制林业开发面积35万亩,占全县有林地总面积的53%,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光山县非公有制林业的特点近年来,光山县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突出表现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1.
非公有制林业在我国发展大约有2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放后,南方集体林区率先实行家庭承包形式的自留山与责任山,开始了非公有制林业的萌芽.随后,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谁造谁有","谁投资、谁受益"政策的出台,以造林大户为主的非公有制林业得到迅速发展.近年来,由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林业局提出了由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历史性转变,这充分表明国家开始调整国有林区独木支撑的经济结构,非公有制林业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尽管非公有制林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由于缺乏资金,后劲不足,制约着非公有制林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拓宽融资渠道是解决好这个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随着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林业所有制改革已成为一个急需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本文试图对林业所有制改革进行探讨,以寻求适合林业发展的最佳目标模式。一、对当前林业所有制改革的评估(一)对林业集体所有制改革的评估1981年,南方集体林区开始划分“自留山”和“责任山”,尔后又实行了“两山并一山”的做法,将“责任山”也划为“自留山”。改革的结果,南方集体林区以个体林业为主体的  相似文献   

13.
拓宽融资渠道 推进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公有制林业在我国发展大约有2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放后,南方集体林区率先实行家庭承包形式的自留山与责任山,开始了非公有制林业的萌芽。随后,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谁造谁有”,“谁投资、谁受益”政策的出台,以造林大户为主的非公有制林业得到迅速发展。近年来,由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林业局提出了由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历史性转变,这充分表明国家开始调整国有林区独木支撑的经济结构,非公有制林业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尽管非公有制林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由于缺乏资金,后劲不足,制约着非公有制林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拓宽融资渠道是解决好这个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4.
稳定山林所有制和落实林木管理责任制(简称林业“两制”)是发展林业生产的首要前提。最近收到一些来信,反映我省农村在落实林业“两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林业生产的发展。为此,本刊特请林业厅林政处编写了一组“林业政策问答”,以助这些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5.
海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问题的调查报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海南省非公有制林业作为全省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产权明晰、利益直接、经营独立、社会负担较轻等优点而得以长足发展,在周期短、税费轻的经济林、竹林、花卉等领域发展尤为迅速。作者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大家了解海南非公有制林业迅速发展情况提供了客观的背景、翔实的数据、可借鉴的政策建议等。报告篇幅较长,本刊分两期刊登。  相似文献   

1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相似文献   

17.
<正> 江西省吉水县林业1982年普遍实行“三定”(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政策后,形成了以家庭经营为主、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新格局。在这种新的情况下,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路子来加快林业的发展,是林区面临的新课题。本文联系吉水县近几年林业发展的实践谈点看法。  相似文献   

18.
集体林区林业股份合作经济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3,他引:1  
集体林区林业股份合作经济的研究吴静和80年代随着农业家庭经营承包制的推行,落实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南方集体林区统一的山林集体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林业股份合作组织也就悄然兴起,在实践中产生了好的社会经...  相似文献   

19.
近10年来,南方集体林区进行了林业经营方针和经营结构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林业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和改革改变了与林业生产发展所不相适应的经济关系,为林业科技应用和生产经营管理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南方集体林区林业生产的潜力尚未全面开发,林业在乡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林业生产与现代林业经营的要求还相距甚远。形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是乡村集体所有的山林经营水平普遍不  相似文献   

2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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