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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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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积极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保险公司拓展农业保险业务,提高农业巨灾发生后恢复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保险公司计提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2012,(6):79-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积极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保险公司拓展农业保险业务,提高农业巨灾发生后恢复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保险公司计提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2,(11):79
<正>财税[201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积极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保险公司拓展农业保险业务,提高农业巨灾发生后恢复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保险公司计提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2012年1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以下简称财税[2012]5号文),现就应注意的七个政策风险点提示如下:风险一:计提资产损失准备金范围有变化  相似文献   

5.
在保险公司所得税税制完善的探讨中,人们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公平税负、统一中外资保险公司的所得税,为中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创造条件;降低保险业税收负担,体现国家的行业扶持政策,促进保险业的发展等。笔者认为在此基础上,还应考虑下列几个方面。一、一般性规定(一)允许保险公司税前列支巨灾准备金。一些可保事件发生的概率很低,然一旦发生则财务损失巨大(如自然灾害和信用风险)。许多国家要求保险公司扣除一部分巨灾准备金。巨灾准备金的增加抵消了保费中额外的风险加成部分,因此从理论上讲是公正的。现实中许多国家也是这样做的,如法…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湖南省水稻种植保险为例,研究了湖南省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保费准备金提取比例和触发条件。首先,将极值理论引入种植业巨灾损失评估模型,采用超越阈值模型拟合水稻种植保险巨灾损失分布,运用一致性风险度量工具——期望损失,衡量各重现期下巨灾损失程度。然后,结合湖南省水稻种植保险保费数据,提出湖南省种植业保险巨灾准备金提取比例测算方法。实证结果表明,目前湖南地区种植业保险巨灾准备金提取比例较低,但巨灾准备金触发条件设定合理。保险公司应该全面认识农业巨灾损失发生规律,谨慎确定巨灾准备金筹集规模和计提比例,有效防范和应对巨额赔偿风险,保障农业保险稳健经营。  相似文献   

7.
刘超 《金融会计》2014,(2):65-70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核电站的增加也导致核风险逐步积累,构建巨灾保险体系成为当前保险业的重要课题。计提巨灾保险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分析巨灾准备金计提的必要性、对比国外巨灾准备金计提情况,分析我国当前制度下巨灾保险产品准备金确认与计提的现状并提出完善我国巨灾保险准备金计提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何凯 《甘肃金融》2022,(7):64-65
文章从会计核算及税务方面介绍了融资担保公司准备金的相关规定,指出目前融资担保公司准备金规定执行存在的问题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依据不充分、担保赔偿准备金税务规定不合理、风险补助资金会计核算和使用规定不明确,提出取消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给予担保赔偿准备金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明确政府风险补助资金会计核算和使用规定等完善融资担保公司准备金相关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新会计政策关于保费统计口径的变化、责任准备金最优估计假设需要税收配套安排。实证结果表明,我国三大上市保险公司按照新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后,实际税负均有大幅上升。有必要解决税务会计差异问题,建议建立税收准备金;明确混合保险合同分拆后,手续费和佣金扣除基准;对纯保障寿险和意健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允许总准备金税前扣除,以增加巨灾保险的有效供给。  相似文献   

10.
王刚  李瑞波 《税收征纳》2009,(6):33-34,37
4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对企业资产损失进行了明确,此后又下发了《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11.
<正>财税〔2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似文献   

12.
(一)以政策性保险为主,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并对种植业、养殖业的保费收入免收营业税,以减轻保险公司成本;同时,允许保险公司从经营盈余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险准备金,并在税前扣除,以增加保险公司的资金实力,或者延长农业保险的核算周期,允许保险公司将当年盈余建立风险准备金,提高农业保险的偿付能力,充分调动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3.
保险合同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和计量的成本项目,也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一项成本支出。保险合同准备金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影响到现金流状况和偿付能力水平,是保险公司所得税制中的重要内容。保险公司自2009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下简称准则2号解释)后,客观上形成了用于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备金与用于偿付能力报告的法定准备金的差别,由此产生了对用于判别所得税前扣除额度的准备金(以下简称税收准备金)应以会计准备金还是法定准备金为基础确定存在不同的理解,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做出解释。本文从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原理出发,论述了其在税前扣除的必要性,并就执行准则2号解释后税收准备金的确定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村镇银行执行财税新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财金[2009]15号《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财政部国家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6,(22)
<正>财税[2016]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农业保险、巨灾准备金和所得税三者之间的关系出发,研究巨灾准备金是否应该在税前扣除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和扶持;合理的征税基础应该是提取巨灾准备金之后的盈余;从国外来看,很多国家针对农业保险所得都是免税的。本文最后建议,为扶持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巨灾准备金应该在所得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7.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二、本公告所称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一)农户贷款;(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相似文献   

18.
陶能虹  马明 《金融会计》2009,(12):34-38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为进一步明确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和税前扣除有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上半年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等一系列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财税政策。  相似文献   

19.
《财会学习》2012,(5):6-7
正◎政策背景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而信用担保在经济活动中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4月11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税前扣除政策问题进行了明确。这是《财政部国家税  相似文献   

20.
《税收征纳》2012,(6):42-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证券类准备金(一)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发[2000]22号)的有关规定,按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经手费的20%、会员年费的10%提取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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