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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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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才》2005,(6):29-29
《英才》:你对桑粤春的一审判决感到意外吗? 李晓军:非常意外,特别是在本案诸多罪名中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尤其困惑。在一审庭审调查示证质证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一系列证据来证明贪污罪的事实。但这一系列证据所能证明的只能是长春吉港工贸总公司乃至吉港集团与证据所载明的单位的挂靠关系,并不反映设立企业的投资关系,不能证明挂靠企业开办资金的来源,而企业性质的认定的主要依据只能是开办资金的来源。  相似文献   

2.
一、境外企业审计的必要性 (一)谢鹤亭贪污案敲响的警钟:放松对境外企业的审计监督,必然导致境外国有资产的流失 2000年10月13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广东省天龙集团公司总经理(副厅级)贪污案宣布死刑复核判决,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谢鹤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同时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谢鹤亭立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谢鹤亭是建国以来广东省被枪决的贪污犯中贪污数额最大、级别最高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1993年3月至1995…  相似文献   

3.
死刑曾经在历史上对维护国家统治及其社会安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对人权保障的重视,限制死刑、控制死刑甚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各国立法发展的潮流,在我国目前虽然就废除死刑还不具备现实条件,但对于死刑也同样秉持着"少杀"、"慎杀"的原则.首先从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入手,特别指出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法律监督中缺位,以此来探讨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4.
自贝卡里亚在1764年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对死刑存在合理性的质疑以来,有关死刑存废的探讨一直没有间断,有些国家在立法上也已取消死刑.我国学者对此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绝大多数学者认为现阶段仍应保留,我国立法在保留死刑的同时限制了对死刑的适用.尤其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对死刑提出比较大的修改意见,值得我们对死刑的立法控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贪污腐败的手段也日趋多样、日趋隐蔽,虽然我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贪污罪的认定及处罚都作出了较为完善和科学的规定,但是某些情况下相关法律法规依然无法起到惩治贪污腐败的作用。目前贪污犯罪的犯罪对象、既遂和未遂等方面争议较大,如何更好的理解和贯彻这两方面的立法原意,意义十分重大。  相似文献   

6.
一废除死刑--我国死刑的最终选择 废除死刑中国自身法治完善的必然要求.死刑,其最根源是古代复仇的思想.[1]由原始社会以血复仇制度演变而来的死刑制度,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走向衰落,而绝不会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发扬光大.  相似文献   

7.
死刑的存废是一个古老但历来颇受世人关注的话题。原因在于,死刑关系一个人的生死。死刑的威慑力究竟有多大?对杀人犯不处死刑能否得到普遍大众的认可?死刑是否真能阻止住恶性暴力犯罪的日益增加?本文从四个方面:死刑存废之争,减少死刑保障人权,死缓制度以及死刑复核程序来论证这些问题。着重讨论死刑的人权保护和价值观的转变——努力限制和减少死刑。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传统的死刑观念不断受到冲击,限制、废除死刑已成为国际社会刑法制度改革的趋势。结合我国的社会历史状况,我国目前不宜废止死刑,而应将对死刑的严格限制作为最佳的突破口,最终达到废除死刑的长远目标。  相似文献   

9.
自贝卡里亚在1764年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对死刑存在合理性的质疑以来,有关死刑存废的探讨一直没有间断,有些国家在立法上也已取消死刑。我国学者对此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绝大多数学者认为现阶段仍应保留,我国立法在保留死刑的同时限制了对死刑的适用。尤其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对死刑提出比较大的修改意见,值得我们对死刑的立法控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死刑的起源和本质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是个历史范畴,因此探讨清楚死刑是应存还是应废十分重要。要搞清死刑向何处去,就必须明确死刑从何处来,其本质是什么?正是基于此种考虑,笔者在本文中试图对死刑的起源和本质作一新的探索,为人们研究死刑的存废问题提供新的线索。  相似文献   

11.
贪污与肃贪研究(续二)林炳发第二篇贪污行为主体要件与主观要件研究一、贪污罪主体的立法演变我国刑法等对贪污罪主体的有关规定,是准确地理解贪污行为主体这个定义一个十分重要的参照系。贪污罪主体是贪污行为主体中贪污数额、情节等达到刑法规定标准以上的部分。对贪...  相似文献   

12.
辛业江海南省人大原副主任1998年5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陈希同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原市长1998年7月因犯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姜殿武河北省原人大副主任1998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徐炳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99年8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孟庆平湖北省政府原副省长1999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胡长清江西省原副省长2000年2月因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刑,同年3月在南昌执行成克杰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2000…  相似文献   

13.
7月上旬,"曾成杰"这个名字被推到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这缘自曾成杰女儿的一个微博.7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对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其女儿在微博称,执行死刑当天没有接到通知,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  相似文献   

14.
死刑,又称生命刑,在刑罚体系中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是以剥夺犯罪人生命手段的方法。死刑作为人类最古老的一种刑罚,历来都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被认为具有最大威慑力的刑罚方法。其存在也被认为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直到1764年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废除死刑的论述,人们从尊重生命权和天赋人权的角度,对废除死刑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引起人们对死刑利弊的激烈争论,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对死刑的存废之争。本文结合人文理念下的中国,司法现实,国外对死刑的存废之争讨论以及我国历史现状和未来展望。  相似文献   

15.
法律的公正其实是相对的,持有不同立场,看法绝不可能一致;即便吴英死,也不要白死吴英案,是时下最富于争议的金融案件。我以为,吴英是否一定要判死刑,可以商量。甚至,给吴英定罪的那些"事实",在不同的时空里,从不同的角度看,也充满了争议。我见识过辛普森案的最后审判过程,那个案件让我懂得法律的公正其实也是相对的。即使在同一个陪审团里,面对相同事实,不同的人在看法上也会大相径庭。所以,对吴英的处  相似文献   

16.
胡羽知 《活力》2005,(7):172-172
一、现阶段的基本死刑制度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就提出了“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确立和坚持了“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的死刑政策。这反映了党对死刑性质和作用的理性认识;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犯罪现象日趋严重,在“严打”和“禁毒”的斗争中,出现了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注重适用死刑的倾向。这种倾向主要体现在1997年的刑法中,死刑立法不断扩展,适用死刑的数量骤然增多。至此,我国的死刑政策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相似文献   

17.
死刑作为一种形式简单的刑罚,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并未产生较大的发展变化,只是随着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不同的执行方式和执行标准。近代自从贝卡利亚提出废除死刑,便出现了死刑的存废之争,成为刑法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从而也带动了很多国家死刑制度的演变。目前世界各国对待死刑的政策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完全废除死刑,有的部分废除死刑,有的保留死刑,但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我国是至今保留死刑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规定死刑罪名数量最多的国家。笔者从公正性、效益性和人道性的三大价值标准,简述我国死刑的价值分析。  相似文献   

18.
经济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是贪利型同时也是智能型犯罪。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经济犯罪的数量和形式在不断增加,我国对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与此同时,经济犯罪的死刑废止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国际上死刑逐步趋向废止的大前提和我国死刑的适用越来越慎重的观念指导下,经济犯罪的死刑废止与替代问题,不断受到广泛的认同和讨论。本文从死刑的适用标准、人道主义观念以及经济犯罪所侵害的法益等方面论证经济犯罪死刑废止的意义,并提出相应的死刑替代刑罚。  相似文献   

19.
栗洁  蒋少可 《企业导报》2014,(3):195-195,13
死刑作为对犯罪分子最严厉的处罚,在我国的刑罚中一直处于独特的地位。但我国死刑制度罪名过多,涉及面过宽,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国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刑法修正案(八)删去了13个经济型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从而提高了我国保障人权的状况,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使我国死刑制度更趋完善,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但我国的死刑制度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使其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20.
毒品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近年来,毒品消费市场的需求量不断增大,毒品犯罪被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毒品犯罪中的运输毒品罪,是我国刑事犯罪中发案较多、 涉及范围较广的一种犯罪,也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缉毒工作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犯罪分子运输毒品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新型运输毒品的方式不断出现,给侦查机关破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我国现行刑法是将运输毒品罪以选择罪状的方式规定在走私、 贩卖、 制造毒品罪中,并没有将其单独定罪,并且规定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而在司法实践中,运输毒品罪本身存在着很多有争议的问题.从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运输毒品罪的价值,有利于更准确的理解和适用刑法对运输毒品罪的规定,使毒品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为了丰富和发展毒品犯罪理论,使毒品犯罪的立法规定能够适应新形势下打击毒品犯罪的需要,有必要对运输毒品罪的基本理论、 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和本罪的死刑存废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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