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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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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其他低扣凭证中目前没有纳入信息化监控的重要票据,存在着收购凭证数量大、抵扣进项税金额大、税务机关管理难度大,企业会计人员对税务机关的一些地方性管理方法意见大等情况,而且,目前也确实存在着凭证开具对象违规、虚假开具、内容填写不齐全等问题。在此笔者以主要农产品之一“小麦”的和税凭证、扣税率的几次变化为例,提一点建议,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证明,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由于海关进口增值税抵扣需提供付款凭证,即如企业在3月1日开具了海关完税凭证,必须在6月10日申报期前付汇。对外  相似文献   

3.
一、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管理现状目前,农产品收购企业虚开、代开、擅自扩大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抵扣范围等现象较为严重。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收购行业管理,我们组织人员对农产品收购行业进行调查,通过分析,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税收政策设计的缺陷是造成管理难点的根本原因。当前农产品收购企业实行的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按照收购价的13%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一些不法企业采取虚开收购数量、金额,多列进项税额的手段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造成了农产品收购企业零税负申报、低税负申报问题较为突出。  相似文献   

4.
《国际商务财会》2013,(7):82-82
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  相似文献   

5.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6.
发票在财务监督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有效的发票是会计核算与监督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解决了开具发票覆盖面不全面的问题,即满足了不符合印制、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无法开具发票的现实需要。但是,在现实的经济业务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和审核把关不严,对经济事项发生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某些单位利用代开发票途径进行不法行为成为可能。本文通过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现状和后果进行分析,提出了应对代开发票管理漏洞的几点对策。  相似文献   

7.
发票在财务监督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有效的发票是会计核算与监督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解决了开具发票覆盖面不全面的问题,即满足了不符合印制、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无法开具发票的现实需要.但是,在现实的经济业务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和审核把关不严,对经济事项发生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某些单位利用代开发票途径进行不法行为成为可能.本文通过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现状和后果进行分析,提出了应对代开发票管理漏洞的几点对策.  相似文献   

8.
新版农产品收购发票不仅是重要的商事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而且是纳税人抵扣税款的合法证明和依据。但是在使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加强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9.
解疑释惑     
最近有企业来询问关于丢失增值税专业发票如何退税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允许抵扣的丢失抵扣联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以下办法实施。1 . 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相似文献   

10.
《工商行政管理》2009,(12):46-46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对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涉税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文件明确,股权转让交易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没有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  相似文献   

11.
政策     
《光彩》2013,(4):5
网络发票4月起全国推广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税务机关将根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核定其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的种类、行业类别、开票限额等内容。同时,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  相似文献   

12.
严冰 《中国市场》2005,(2):81-81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以商品或者劳动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并具有直接抵扣税款功能的专门用于增值税的收款凭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指没有货物销售或者没有提供应税劳动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虽然有货物销售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动但开具内容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货物的纳税人可以抵扣其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开具普通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货物的纳税人无法抵扣其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抵扣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的产品相对价格较高.这就有选择和比较的问题,他们之间价格达到什么比例会导致采购哪种类型的企业较合算?本文章采用净利润法,对不同企业的净利润比较.得到他们进货价格的比例,从而知道采购哪种类型的企业较合算。  相似文献   

14.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以商品或者劳动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并具有直接抵扣税款功能的专门用于增值税的收款凭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指没有货物销售或者没有提供应税劳动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虽然有货物销售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动但开具内容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营改增"多数试点企业多数未接触过增值税,对抵扣凭证的风险疏于认识与管理,极易引发税务风险。"营改增"试点企业需从思想上与行动上高度重视,对抵扣凭证的常规风险、虚开增值税发票、失控发票、滞留发票以及逾期发票的抵扣风险等从制度上加强防控,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  相似文献   

16.
何燕 《财经界(学术)》2013,(15):244-245
在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环境下,增值税制度改革逐步得到大众的认同。同时,各级税务机关也在不断提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关注度,但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存在着各种类型的开具方式,并且有悖于现今税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增值税制度的贯彻落实。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能够有助于相关部门的税费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57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发[1999」136号文中对棉花经营单位棉花进项税额抵扣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自1999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可根据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的收购金额按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对棉花进项税额抵扣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18.
陈凌霜 《商》2013,(9Z):160-160
加强纳税人账簿凭证管理是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成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的一个新课题。在实际的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仍然存在着账簿凭证管理不健全、账簿混乱,甚至是故意藏匿账簿凭证以达到偷税漏税目的的各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进行。本文拟从纳税人自身、税务机关和现行法律法规三个方面来分析纳税人账簿凭证管理问题的原因,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9.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实际加工方式可分为:作价加工和委托国内生产企业加工.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作价加工销售是指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用减免税的料件作价销售给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购进料件后加工成成品,再由外贸企业收购复出口的方式.要做好这种方式的会计处理,必须搞清楚这种方式的相关税收规定.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报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将有关免税证明报送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应缴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以下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20.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实际加工方式可分为:作价加工和委托国内生产企业加工。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作价加工销售是指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用减免税的料件作价销售给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购进料件后加工成成品,再由外贸企业收购复出口的方式。要做好这种方式的会计处理,必须搞清楚这种方式的相关税收规定。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报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将有关免税证明报送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应缴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以下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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