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朱为杰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7):24-25
2006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其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立案标准(以下简称立案标准)就涉及到质监部门。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具 相似文献
2.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1,(3)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颁布了一批有关打假的司法解释,自4月10日起施行。见假不打失职官员要判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具有对三个以上制假售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情形,属于刑法第414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放纵制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放纵可判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制假售假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假货未出手一样有罪制假售假的“销售金额”被界定为制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这样,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也将以制售伪劣产…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执法人员放纵制售股冒伪劣商品行为,造成恶性后果的事件屡屡见报,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笔者在日常工作中也发现,有些负有打假治劣职责的行政执法人员.因考虑到种种因素.对本辖区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或制裁不力、以费代罚;或放任不管、包庇纵容,有的甚至出面替违法者说情开脱。如此种种,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执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为此,笔者拟依据有关规定,对放纵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党纪责任作一分析归纳,以警示负有打假治劣法定职责的执法人员。一、行政责任《行政处罚法》… 相似文献
4.
为了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专门设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各种犯罪行为,直当受到刑事追诉的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了实施刑事司法的需要,也为了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建设园地》专栏本期刊登《法律顾问(5):经营者产品质量刑事责任》一文,列举了经营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等,依照新《刑法》的规定应追究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为全面贯彻《产品质量法》,严厉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1993年7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补充和完善我国的《刑法》。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刑法》的修订。新《刑法》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吸纳于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该节自第140条至第150条,共11条。新《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与新修订的《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
7.
8.
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不法经营者将严惩不贷。 修订后的《刑法》,在分则部分的第三章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行了专章规定。其中第一节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它规定,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相似文献
9.
<正> 深圳市监察局负责人称:今年将严格执行《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重点查处和追究的七种过错行为是:一、拒绝、放弃、不完全履行规定职责的;二、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权限和时限履行职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两部法津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产品质量工作已进一步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该法律全面、系统的提出了国家关于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激励引导措施;规定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履行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质量责任; 相似文献
11.
12.
13.
第十六讲产品质量刑事责任 为全面贯彻<产品质量法>,严厉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1993年7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补充和完善我国的<刑法>.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刑法>的修订.新<刑法>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吸纳于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该节自第140条至第150条,共"条.新<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与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衔接,200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于2001年4月10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14.
《大众标准化》2003,(2):21-21
自2000年以来,在太原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太原市公安局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对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销售伪劣商品的工作,突出重点,破大案、端窝点,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制售假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为全力维护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15.
为配合全国联合打假行动的开展,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苦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行政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同年颁布了《关于办理生产、经销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之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又做出《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经销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以下简称《行政通知》)。匕述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站位有所不同,致使在惩治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与犯罪行为衔接的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疑惑。 相似文献
16.
据新华社北京电犯罪分子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何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作出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作出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这个自4月10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根据这个司法解释,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假充真… 相似文献
17.
一、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移送 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移送是指技术监督部门对已立案的案件,经过初步审查后,发现超出地域、级别管辖范围规定,移送给其他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发现超出主管范围,移送给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行政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对案件移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受局部利益的影响,致使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得不到追究,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者更加肆无忌惮,同时也影响了技术监督部门的公正、公平、正确执法。以下谈谈案件移送的重要意 相似文献
18.
19.
李国良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1997,(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已正式颁布实施四年了.四年来,随着《产品质量法》广泛深入的宣传贯彻,对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强化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和市场环境净化,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经销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产品质量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区的质量工作有法可依,纳入了法制管理轨道《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今年又审议通过了新的《刑法》,为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完善质量法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