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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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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屹峰 《财会学习》2012,(12):53-55
2012年4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  相似文献   

2.
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也就是说,对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办法。  相似文献   

3.
税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目前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乳制品、酒及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12,(7):44-45
(2012年4月6日财税[2012]38号)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抵扣。  相似文献   

5.
《财会学习》2012,(8):9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通知》第一条所述"液体乳及乳制品"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乳制品制造"类别(代码C1440)执行;"酒及酒精"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酒的制造"类别(代码C151)执行;"植物  相似文献   

6.
《山西财税》2012,(7):25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明确了在我省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并同时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明确了以下几点规定:一是我省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统一按投入产出法核定。二是对部分酒及酒精、植物油耗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具体标准暂按《山西省试  相似文献   

7.
《会计师》2016,(8)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现将若干税收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6,(10)
2012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从当年7月1日开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并且以该农产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并销售酒及酒精、液体乳及乳制品、植物油等产品的,都应当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的试点范围之内。本文主要阐述了农产品核定扣除抵扣进项税政策,分析了该政策的利与弊,并从两个角度就进一步完善该政策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9.
纪小平 《财会学习》2013,(12):45-4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规定,2012年7月1日开始,我国以生产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为试点,取消其采购农产品原料在购进环节抵扣进项税额制度,改为销售时按照核定的农产品单耗率或耗用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该政策具有"以税促销,以销养税"的重要功能,还可以促进试点企业厉行节约,严格落  相似文献   

10.
《会计师》2015,(12)
近年来我国橡胶企业在执行增值税税收政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纳税风险,也给税务机关带来征管风险。我们可借鉴现行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办法,并进行适当完善。这样不会产生重复征税或重复抵扣,不会出现"低征高抵"现象,有利于橡胶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按注明价款的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公平税负、促进农产品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农产品收购发票是由农产品收购企业自行开具,并据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种做法看似简  相似文献   

12.
《会计师》2013,(17)
<正>财税〔2013〕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以下简称核定扣除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扩大实行核定扣除试点的行业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3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13.
当前在对企业实施的财政税务检查中,农产品生产企业进项税额抵扣异常,偷漏增值税的现象比较突出.所谓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异常,就是农产品生产企业用于抵扣的购进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超出了正常数额范围,或远远大于本地区同类企业,或远远超过本企业历史水平,或远远超过国内同行业平均抵扣率,或者表现为零税负,存在着假票虚开(用假发票虚列收购业务)、直票多开(即"小头大尾",出售人的取款联金额小,收购联金额大)等多种偷漏增值税行为.对此,需要采取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核查.  相似文献   

14.
张伟 《齐鲁珠坛》2012,(3):55-57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留抵金额过大的成因分析 (一)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增值税留抵现状 由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销售额比较大,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及物价上涨,并伴随着宏观调控带来的企业利润的下降,增值税留抵金额也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15.
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按注明价款的13%扣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公平税负.促进农产品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农产品收购发票是由农产品收购企业自行  相似文献   

16.
建安企业应对增值税转型的税务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问题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相似文献   

17.
《财会学习》2013,(10):8-8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以下简称核定扣除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扩大实行核定扣除试点的行业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针对国家对部分农产品加工业购进农产品原料进项税额试行核定抵扣新政,文章运用类比分析、归纳演绎、判断推理等方法,在对试点企业改革前后的进项税额核算办法进行比较分析基础上。就试点企业在销售环节核定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方式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列举和剖析了一些企业采用“进项税额预提澍’的弊端,提出了“销售成本核销法”的新主张。  相似文献   

19.
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新购进(包括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融资租赁获得固定资产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对原试点地区或行业,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说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此次增值税改革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适用对象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20.
一、农产品加工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现状 农产品加工出口货物在收购环节进项税额抵扣.除应该取得发票的以外.收购免税农产品由收购者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计算、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退(免)税管理与一般出口货物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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