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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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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台经济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新发展格局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本文基于近年来出现的大型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案件,针对平台经济反垄断所面临的三个方面的挑战,即平台经济垄断行为识别难度大、技术制约导致监控和执法难度加大以及对制度和法律层面带来的挑战,提出了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四条规制路径。通过引入企业合规治理、充实监管力量、加强平台经济数据立法以及培育或引入新的平台,规范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2.
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势力来源于平台生态,垄断规制却局限于平台企业,这种错配引致了平台资源公共属性与平台企业私用限制、平台垄断福利保障与平台垄断威胁规制、平台模式复杂化与平台规制明晰性、行为主义导向型垄断与结构主义导向型规制等之间的不适恰,进而造成了平台反垄断困境。那么,立足资源权属建构规制范式、聚焦生态竞争构筑规制模式、基于权益保障改进规制法规、依据主体关系革新规制手段,据此扭转平台生态垄断和平台企业规制之间的错配,成为解决平台反垄断困境的重要策略选择。本文提出的平台生态垄断和平台企业规制之间错配的分析框架为考察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提供了有效的逻辑起点,既为阐明现有的规制困境提供了逻辑一致的架构,也为厘清当下的各派争议提供了一以贯之的逻辑,还为重新审视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以及必要设施理论、平台自我优待与平台看门人理论的反垄断观点提供了崭新的角度。  相似文献   

3.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互联网经济逐渐进入平台企业经济时代,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移动支付平台等网络平台已经融入寻常百姓生活,给广大平台用户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竞争失序行为日益凸显,"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等平台垄断行为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导致社会上...  相似文献   

4.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平台经济领域产生的企业垄断规制问题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由于平台经济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衍生出的企业垄断行为在大数据和算法的“庇护”下,使得监管与反垄断执法面临极大挑战。本文就平台经济的企业垄断行为形成及反垄断规制进行分析,针对性的提出反垄断规制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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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新的经济业态与生产组织方式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多元融合、促进产业升级与跨界融通发展的重要作用。平台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垄断隐忧,妥善处理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与规制平台垄断行为的关系是全球反垄断司法辖区亟待解决的问题。平台的算法行为是企业为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做出的明智的单方市场应对行为还是竞争者间非法合谋的结果,是数字经济中尤为突出的难题。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平台的滥用行为既有传统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滥用行为的新表现,也有新型滥用行为。同时,大型数字科技公司的零存活区策略以及大型公司对初创企业的收购对竞争的影响亦值得反垄断法关注。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合并控制等角度看,应加强平台竞争监管,在现有反垄断法分析框架和体系下对平台竞争垄断进行规制,通过对立法、执法、司法的技术完善和更新来适应数字经济的特点和发展变化。在加强对平台竞争监管的同时,更要顺应数字经济的发展规律,创新对平台竞争监管的方式,构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相关技术的革新与进步,推动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从而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总福利的提升。此外,应优化竞争分析框架,构建包含消费者福利、用户数据及隐私保护、平台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等因素的多元分析框架,改进市场调查等竞争政策工具。  相似文献   

7.
按照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正在加大开放国内市场的步伐.大批外资企业涌入国内,国内的一些企业积极地走出国门,全球性大市场正在形成,对反垄断造成极大的挑战.我国至今尚未颁布《反垄断法》,反垄断立法中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并借鉴他国经验,立足于全球化的立场,力求适应经济生活变化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倪梅娟  奕琴 《现代商业》2007,(23):157-157
按照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正在加大开放国内市场的步伐。大批外资企业涌入国内,国内的一些企业积极地走出国门,全球性大市场正在形成,对反垄断造成极大的挑战。我国至今尚未颁布《反垄断法》,反垄断立法中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并借鉴他国经验,立足于全球化的立场,力求适应经济生活变化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反垄断问题引发了全球关注。其中自我优待作为一个新兴热点,频繁出现在调查报告与立法新规中,但我国尚未对其内涵外延、规制方法等有明确的界定。本文将界定自我优待的具体外延以区别于其他垄断行为,分析传统反垄断法对自我优待的可行规制方法,探究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法的更新路径,参考国外最新立法以期为我国之后的规定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0.
孙力 《全国流通经济》2022,(31):142-145
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和海量数据的爆发式增长,近年来平台经济独树一帜,涌现出了一大批平台企业,比较有名的如国内的京东、淘宝,国外的沃尔玛等。平台经济的发展不仅提高了市场交易效率,支持了技术创新,而且在平衡资源配置、刺激消费、促进就业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型平台企业在其平台上构建了庞大的产业生态系统,使其覆盖面和经济规模、经济效益空前提升,同时提高了社会福利。然而,随着平台规模的不断扩张,平台企业一家或几家独大的现象和对竞争对手的限制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影响了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公平竞争。近年来,一些平台企业经常被爆出垄断行为,如“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利用算法实施共谋等。因此,加强对平台经济的垄断治理,控制平台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势在必行。然而,平台经济的特殊形式和特殊交易模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在平台经济反垄断治理方面的适用。  相似文献   

11.
胡郡玮 《中国商论》2022,(23):134-136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模式,因其独特的数据优势、创新能力及平台效应,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对我国反垄断监管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在总结我国数字经济反垄断变革进展的同时,我国应关注当前反垄断立法与司法实践中无法避免的难题,通过科学界定相关市场,多维指标综合衡量企业市场地位,采用“个案分析”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加速形成多元主体反垄断监管格局,推进反垄断执法“可操作性”,避免“一刀切”监管模式,使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稳定,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穆怡隽 《中国物价》2022,(8):76-79+87
在当前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经济的新业态正在蓬勃兴起,日渐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与此同时,平台经济领域正在逐渐形成寡头垄断局面,垄断问题日益突出。我国目前对于平台经济反垄断治理的关键在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法律边际,处理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界限。在平台经济反垄断治理问题上,政府应当适当加强干预,但同时也要重视代表市场力量的平台自我治理,政府应协同市场形成一股治理合力,共同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3.
《商》2015,(20)
网络经济是由网络技术发展延伸出来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对市场垄断的绩效有着重要影响。网络经济与传统工业经济之间,无论是运转机制还是特征都有很大的区别,网络经济下的垄断有着全新的定义和特点,因此,传统经济形势下的反垄断政策不再适用,这就要求政府对反垄断规制的目标、内容、以及方式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和变化。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平台企业大量崛起,通过促进市场主体之间的精确高效匹配,显著提升了经济活动的组织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成为技术变革和产业变革的重要载体。苹果、亚马逊、微软、阿里巴巴、百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都属于典型的平台,这些企业依托其平台型组织构建了庞大的产业生态体系,将不计其数的中小企业和个人用户囊括其中,形成了显著的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增进了社会福利。另一方面,平台“一家独大”的市场地位和垄断行为可能对正常市场秩序形成干扰,损害公平竞争和社会公众利益。  相似文献   

15.
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是一种新型契约关系,并拥有独立的地位,特许权是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有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就业难的问题,有助于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有助于形成市场经济的新秩序。特许经营中存在着各种限制性竞争行为,特许人为了雏护网络的统一性和商业信誉往往在合同中规定搭售、固定转售价格、销售地区限制、回授、竞业禁止等限制竞争的条款。建立特许经营的反垄断豁免制度应遵循合理性原则、竞争性原则和消费者利益原则。  相似文献   

16.
对算法共谋的研究应当借鉴传统构成要件体系,厘清算法共谋对《反垄断法》的冲击。算法共谋的构成要件中,算法主体要件仍为使用者与算法生产商。算法共谋侵犯的客体要件,应当以消费者福利为判断标准。客观要件中的共谋合意是证明难点,应当放宽对证明合意的要求。从算法共谋预防、认定、救济三个方面建立有效的算法共谋的规制体系,明确算法共谋的责任分配。  相似文献   

17.
平台企业的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亦产生了严重的垄断和不当竞争问题,引起各国政府增强了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规制。本文在梳理欧盟、美国及我国对平台企业反垄断规制背景的基础上,探讨对平台企业反垄断规制应遵循“强制监管、谨慎监管、事前预防”三项原则,在此基础上平台企业应建立内部竞争合规治理体系、强调管理者合规意识、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等应对策略,降低平台企业规制风险、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和保障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本刊讯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反垄断法》为依据,对平台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列举,细化了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限制招投标、限制投资、强制实施垄断行为、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9.
伴随着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各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层出不穷。与此同时,平台竞争行为呈现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基于技术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而生的新型垄断行为,对现有反垄断法规制体系带来挑战。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市场竞争监管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0.
吴卉芳 《商场现代化》2006,3(12):215-216
垄断作为一种限制和排斥竞争的经济现象存在和发展在我国经济生活当中,给我们的市场经济运行带来严重危害,亟需出台法律进行反对和禁止,本文分析了垄断的界定,从反垄断的规范、反垄断的法律豁免、反垄断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方面对中国反垄断立法提出了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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