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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考察国际组织与部分国家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的实践发现,各国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磋商新的征税规则,在个体层面表现出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在国家集团层面则呈现出以大国(强国)为中心的国家圈子特征。大国(强国)相互信任、大国(强国)在国家集团或国际组织中处于中心位置、大国(强国)超越国家集团或国际组织的小圈子,对于构建数字经济税收新秩序、形成全球税收治理新体系至关重要。未来构建数字经济全球税收治理新秩序,根本之道在于破除数字经济征税规则重塑中的差序格局现象,跨越国家圈子现象,超越国家利益考量,基于大共识完善包容性制度框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经济全球税收治理共同体。  相似文献   

2.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数字经济仍展现出强大的韧性与活力.逆势上扬的数字经济对渐进式的国际税收规则改革提出了全方位的挑战.G20、OECD致力于制定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解决方案,提出了“统一方法”应对方案,而部分国家出于维护本国税收利益采取了单边行动,新一轮的国际税收改革博弈已开始.我国作为全球数字经济第二大国,在遵循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原则的基础上,需尽快改革常设机构认定等数字经济税收规则,运用数字技术提高我国数字化税收征管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征税权分配的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3.
经济数字化改变了跨国企业的商业模式,改变了传统国际税收征管规则,也对中国税收制度提出了迫切的完善要求.数字经济给税收制度管辖权确定、税基确定和扣缴方式等方面带来挑战.许多国家已经采取单边措施对数字经济征税,对原有国际税收秩序造成冲击.经合组织发布"双支柱"框架,对税收要素进行多方面创新,力求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税制改革提供相对一致的制度参考,以应对数字经济税收难题,维护国际税收秩序.在国内外数字企业正在蓬勃发展的情势下,中国可以参考双支柱框架,提升现有制度适应性,建立数字经济税收制度,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  相似文献   

4.
王敏  袁娇 《税务研究》2022,(11):17-22
数字经济时代,与数字技术相伴而生的数字资产交易如火如荼,在为世界各国增添新税源的同时,也给税收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厘清数字资产与数据资产之间的边界,破解数字资产“是否应该征税”“应征什么税”以及“如何征税”三大问题,是有效提升数字资产税收治理效能的基本前提。为打通数字资产税收治理的痛点与堵点,如何对数字资产进行确权与定价以及如何获取数字资产涉税信息是破题的关键。对此,在充分参考国际实践的基础上,本文尝试从税收属性、税制设计以及税收征管三个维度构建现代化数字资产税收治理新路径,创新性提出:建立数字资产管理局,构建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资产交易系统;成立第三方数据质量鉴定机构,以鉴别有效税源;在兼顾生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的同时,引入“全球最低税”国际税收规则和跨境交易信息交换规则;多元协同构建“核心—边缘”税收监管共治网络,数智赋能打造智慧治理新生态,为数字资产税收治理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为应对数字经济领域税收流失等问题,部分国际组织及经济体出台数字税方案。本文梳理了国际数字税政策出台情况和特点,总结了数字税征管存在的难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对数字货币征税的前提是明确其本质属性,在小额支付范围内可以基于"货币认同"认可其货币地位,而在投资业务领域其应当属于无形财产。许多国家已经具有了数字货币征税经验,美国、日本就是数字货币征税的典型代表。我国对数字货币征税在官方立场、现有税收体系适配性、行业技术专业性方面存在障碍。借鉴国外数字货币征税经验,可以从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两个层面构建我国的数字货币征税体系。  相似文献   

7.
随着数字经济在全球的蓬勃发展,其已成为拉动各国经济增长的强力引擎,但由于数字经济具有虚拟性、跨界性和创新性等特点,导致对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难度上升。为此各国纷纷开始探索适应性的税收政策,以应对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新形势下的税收挑战。数字经济给我国现有税收制度和征税征管带来了冲击,具体表现为:纳税主体不易界定,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有限,现行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在纳税人服务、智能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亟待提高等。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加强数字治税信息化支撑、优化纳税措施,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进而推动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以“双支柱”为核心的数字税收改革方案,虽然适应了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新业态的非物理移动性、多业态融合性以及跨国平台垄断性等特点,但并未消除数字经济对以物理存在、单独实体和独立交易为核心的传统国际税收规则带来的挑战。随着元宇宙的快速萌芽,其呈现的去中心化、匿名性、资产加密性以及虚实交互性等特点,在纳税主体界定、税收透明度以及税收管辖权判定等方面对现行数字税收规则体系带来了全新挑战。在上述双重挑战下,总结相关国际组织和部分国家采取的数字税收解决方案,并基于元宇宙发展的基本属性,从建立面向元宇宙的税收制度、加快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以及提前布局基于元宇宙发展特征的税收规划等方面提出建立数字税2.0的基本思路,能够实现提升数字经济税收治理效能、增强我国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等多重效果。  相似文献   

9.
孔含笑 《财政科学》2022,77(5):134-145
为在全球层面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世界各国与国际组织分别从单边、双边及多边层面出台了不同国际税制改革方案,推动了国际税收规则的演化和新的国际税收征管机制的形成。在全球税制面临不确定性的背景下,中国应结合本国国情和数字经济发展现状,积极参与OECD主导的“双支柱”改革方案的谈判,反对单边措施的出台,在必要情况下利用双边税收协定辅助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并及时完善国内数字经济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张巍  郭墨 《税务研究》2021,(2):49-54
以数字经济为主体的全新经济发展形态,必将主导形成全新特征的"下一代经济全球化"。现行国际税收规则在数字经济环境下缺失更广泛的公平性,从而造成更为严重的税收治理矛盾,由征收数字服务税的无序博弈演变成全球经济贸易争端的风险日益增大。世界亟须制定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税收新规则,公平透明的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制定主导权决定"下一代经济全球化"及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为此,作为全球经济总量及数字经济规模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应秉持多边主义,通过全球多边协商形成共识,构建公平、中立、透明、稳定的数字经济时代新型国际税收规则,在"十四五"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五年,在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建立中扮演主导者而不是跟随者的身份,牢牢把握"下一代经济全球化"的主动权。  相似文献   

11.
信息技术革命掀起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推动新的经济全球化,世界经济迎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有的全球税收秩序和格局被打破,现有的税收制度面临严峻挑战,引起各国高度关注,围绕数字经济展开的新一轮世界性税制改革正在酝酿之中。我国应深入研究数字经济带来的冲击,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对税收产生的挑战,并结合当前国际社会公认的解决方案,提出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世界公认原则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2.
随着数字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比重增加,与其紧密相关的数字经济税收制度逐渐开始建立。然而,与数字经济税收改革先行国家相比,我国仍存在税收立法缺漏、征管方式滞后以及跨境数字征税规则失衡的困境,亟需推进数字经济下的税制改革。新加坡作为我国在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其在数字经济税制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对我国数字税收制度完善具有参考意义。文章系统介绍了新加坡商品及服务税的改革措施,提出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税收立法、税收征管和国际协同的建议,以更好地维持我国税收制度体系稳定并维护税收利益。  相似文献   

13.
在当今不断发展变化的互联网商务环境中,科技进步和商业运作模式的发展使得公司不需要实体存在就可以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经济联系。然而这种数字经济联系混淆了收入来源及谁拥有征税权的问题,破坏了原本的国际税收规则,故有必要建立新的国际税收原则平衡各国之间的税收利益。由于短时间内无法达成国际协议,部分税收利益受损国陆续开始征收数字服务税,致力于明确和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我国作为数字第二大国,有必要积极应对数字税问题。鉴于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实情和数字税开征国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争议,我国没有必要在短时间内将数字税作为新税种设立,而更应当提高在国际谈判中的参与度,完善现有税制,在国际税收谈判中尽可能把握主动权。  相似文献   

14.
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的国际税收征管带来诸多挑战。这些挑战集中体现在所得性质难以判定、常设机构的认定和常设机构的利润归属划分上。本文从数字经济背景下国际税收征管现状出发,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我国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加强国际税收征管提出了政策建议,包括征收"数字税",修订常设机构规则或条款,确定所得利润归属原则。  相似文献   

15.
邢钢 《税务研究》2024,(3):135-141
《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第12B条是联合国为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提出的双边解决方案。在体系构造上,第12B条在双边税收协定的框架内将自动化数字服务所得归入投资所得范畴,遵循对投资所得征税的一般原则。在适用范围上,第12B条中既有自动化数字服务的一般定义,也有作为参考的具体示例清单和排除清单,对适用范围的界定兼具确定性和灵活性。在征税权分配上,第12B条允许来源国和居民国分享征税权,并确立了以“付款”为基础的收入来源地规则。在征税方法上,第12B条既允许来源国以收入总额为税基,对自动化数字服务所得按协商确定的税率征税,还允许受益所有人选择由来源国以合格利润为税基,按另一缔约国国内税法规定的税率征税。本文认为,第12B条在回应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和保障发展中国家税收利益等方面是一种现实、合理和可行的方案。未来,随着其规则的不断完善和细化,第12B条可以在新一轮国际税改中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数字经济给现有税收制度和征税征管带来冲击,表现为专门数字服务税缺失、税收范围偏窄和税收征管难度增加等。域外关于数字服务税的立法,可以为我国创设数字服务税提供立法经验。鉴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新税种的国际争议,我国应当采用“近期—远期”两步走策略,逐步建立数字服务税。在税制要素上,应明确基本的纳税主体、征税范围和税率,同时提升配套的税收征管水平。  相似文献   

17.
毛彦 《财政科学》2021,(5):56-65
数字经济对税收秩序的挑战不仅发生在主权国家之间,一国之内的区际税收秩序同样会受到数字经济的影响.随着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作为用户所在地的中西部省市面临着税基侵蚀的风险,税收天平逐渐向东部地区倾斜,地区间的财力差异也随之扩大.为了实现公平的税收分配和财力配置的目标,依据来源地原则,各个用户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应当有权针对来源于其辖区范围内的收入公平行使征税权,同时针对其他地区创造的价值不应肆意征税.面对数字经济导致的利润征税地与价值创造地的错配以及地区间财力不均衡的问题,均衡性转移支付成为应对区际税收挑战的有效工具.鉴于数字经济导致用户所在地的税源流失,衡量这一财力损失并将其作为均衡性转移支付中的考虑因素,可以实现地区间财力均衡的目标.  相似文献   

18.
彭晓洁  颜希  李欣芸 《财政科学》2022,75(3):123-132
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引擎,依托数字化形式存在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无需设立任何实体就能够进行大规模交易,传统的国际税收规则在通过数字化交易形成的特许权使用费跨境所得征税方面仍显不足。数字经济与贸易的实践拓展,反映到特许权使用费跨境所得及其所得税征收方面,对特许权使用费跨境所得的认定、所得征税权的划分产生直接冲击。本文通过梳理分析国际社会界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概念,明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种类及内涵,研究数字经济背景下特许权使用费跨境所得税征收及其征税权划分遇到的问题,并吸收借鉴OECD范本、UN范本中有关规则要义以及他国经验,针对我国税法中有关特许权使用费、常设机构认定、税收联结度等规则,提出适应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需要的规则修订和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应对数字经济下特许权使用费跨境所得征税的难题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数字税未包括在传统税制架构中,随着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税收法律体系不可避免地陷入功能虚化的窘境。数字服务税的出现,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选项。然而,因数字服务税存在定性不明、征管制度设计缺陷以及各国争相进行税收博弈等情况,极易引起数字服务税违背国际税收规则、税收歧视、重复征税等问题。在探讨数字服务税顺利融入本土环境的途径时,应重点考虑构建数据产权划分规则、利用新技术支撑税收管理与服务、运用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和国际协同行为等方法。  相似文献   

20.
数字经济时代飞速发展的数字技术使信托财产转移和管理变得更加迅速和便利,离岸信托避税行为表现出新的特征,传统税收征管体系处理这一避税行为的难度进一步提升。离岸信托利用数字货币课税空白转移资产、依托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隐匿应纳税所得额、使用与实体纳税身份相分离的数字化身份减少税负、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实现避税目的,因应这些挑战,我国税收治理模式亟待创新。应在税法层面明确数字货币的征税问题并合理规制离岸信托利用跨境电商避税的行为,将“数据管税”理念运用至离岸信托税收治理,利用人工智能提供政策建议,引入区块链技术构建离岸信托税收征管系统,深化数字经济时代新型国际税收合作,助力智慧税务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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