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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份,国务院批准上海、广东省四城市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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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国务院批准上海、广东省四个城市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由原来的4个城市扩大至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以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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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企业避险的机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0年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六部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原来的上海市和广东省4个城市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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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六部委正式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增加广西等18省(区、市)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截至2010年9月末,广西地区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3950笔,金额49.27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为推进人民币跨境投资工作提供了基础条件。本文以广西相关数据为基础对人民币跨境投资进行实证分析,探讨推动人民币跨境投资的主要障碍,并针对性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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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迅速自2009年7月我国开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一年半以来,尤其是2010年6月22日央行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逐渐步入快车道,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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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个人跨境人民币试点方案既要把控风险,更要立足改革创新,突破个人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结算"瓶颈"2012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浙江省义乌市正式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成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经过半年多的试点,浙江累计办理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4598笔,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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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等五城市推出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政策,2010年6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省(市、自治区),2011年8月在全国推行。而早在2003年黑河口岸就开始了中俄本币结算试点工作。随着近两年黑河口岸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的稳步上升,人民币区域化趋势日益凸显。因此,积极探索人民币区域化的有效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