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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4年8月。国资委颁布了《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确认办法》。该办法规定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全面分析评价影响经营期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因素的基础上。对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确认。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主要是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来反映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经营期内剔除客观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可分为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本文拟对影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结果的事项做一探讨。[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引言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其保值增值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一切资产,包括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狭义的仅指属于国家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等投入企业的国有资产,它们是国家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以及投资收益形成的,或者依法认定取得的国家所有者权益。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指企业在考核…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中有一项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主要反映企业资本的保值和增值情况。其计算公式为: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该指标等于100%时为资本保值;大于100%时为资本增值。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体现了资本保全的原则,对更新财务目标的观念起到了促进作用。但该指标存在一定的局限,表现为未考虑本期新增资本和增资时间及资金的时间价值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资本保值增值应是指期末所有者权益在扣除本期新增资本(包括新增的资本公积,下同),并加上本期…  相似文献   

4.
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车桂英陶艳秋马玉友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以及投资收益所形成的或者依法认定取得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具体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一般的说,国有资产保值或增值是指企业在考核期内...  相似文献   

5.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应考虑物价变动因素于明霞,王新利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或以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认定取得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国有资产中包括国家投入的资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中应归属国有资产部分。国有资...  相似文献   

6.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不断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增加资本积累,发展国有经济,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各种...  相似文献   

7.
朱镕基副总理强调要坚决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去年11月6日在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暨全国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坚决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朱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多次提...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保障国有资产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在国有资产评估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应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同)负责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包括设在本地区的资产评估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实施…  相似文献   

9.
《绿色财会》2006,(1):43-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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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     
政策信息劳动部提出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措施国家劳动部最近提出了八条措施,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具体是;(一)严格执行、不断改进弹性工资计划。(二)改进工效挂钩办法,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殖。必须把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完不成的不得提取新增效益...  相似文献   

11.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企业应追求的目标,也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公司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可以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在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时,有些人简单地比较财务报表中期末所有者权益与期初所有者权益,如果大千零说明增值,小于零定为减值,等于零作为保值。笔者认为,这仅是从局部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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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行[2014]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单位资产处置工作,我们制定了《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附件: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4年8月20日附件: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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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致富顾问》2009,(4):51-51
《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9年3月1曰正式实施。《办法》对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等7方面权益作了详细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办法》所称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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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来,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企业改制正向深广方面发展。农业系统有较多的企业因企制宜,采取租赁、联营以及股份制等多种改制形式,使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出现了崭新经营面貌。国有农业企业在改制中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界定产权;要依据资产评估结果,作出规范的帐务处理。正确地评估资产,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改制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规定了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资产评估的4种情形:(1)资产拍卖、转让;(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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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总理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O年远景目标建议的说明》中强调指出,要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农垦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负有重要责任。本文就农垦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审计范畴谈些粗浅的看法。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力。”这里所说的资产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是由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和负债取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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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是审计工作者目前讨论的热点,许多有见地的文章见诸报刊。为了进一步探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本文围绕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谈几点认识。一、国有资产与会计要素的对应关系新会计制度中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并形成新的会计等式:资产一负债十所有者权益一些人认为,国有资产与会计要素中的资产是相互对应的。于是,按照资产类的会计科目去研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审计指标,由于资产类会计科目几乎涵盖了企业财务状况的全部内容,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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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会计》2007,(4):18-20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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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加强农业部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流失,提高效益,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已成为国有资产运营效绩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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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促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对保障和促进政府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发(1994)33号文件发出通知,对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作出了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的规定。规定中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改变使用性质,采用出租、出借、租赁、承包(含内部承包)、对外投资、办经济实体等多种形式从事盈利性质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属征收范围。征收比例按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投入生产经营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货币资金(含有价证券等)等资产评估确认总值的5-7%的年率征收,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租赁,其占用费按7—IO%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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