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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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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一、以贷谋私的主要表现 1、营私舞弊,冒名贷款。指行、社工作人员利用职便,以第三者(单位或个人)的名义骗取银行贷款,归本人或亲友、行贿者使用,通常表现为四种形式:①盗名贷款,即盗用某单位或某人的名义骗取得贷款。②假名贷款,即编造假名、假单位骗取得贷款。③借名贷款。因贷款对象不符合贷款条件,便采取各种手段获取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同意后,假借其名义办理贷款手续。④搭名贷款,即在正当贷款户贷款时,要求其多申请一部分贷款,然后将多贷出的部分截留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2、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不给好处不贷款,给了好处乱贷款,常用的手段是索取贷款的“手续费”、“酬谢金”、“回扣”或行、社与社会高利贷之间的贷款利差等。  相似文献   

2.
冒名贷款是指借款人因各种违规原因不能通过正常渠道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从而假借、利用、冒充、盗用他人名义以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冒名贷款不仅给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而且还给名义贷款人的征信记录造成不好影响,从而使征信机构个人信用数据失真.农村信用社因此产生的征信异议、投诉和诉讼案例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公布于媒体,给农村信用社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和舆论风险.  相似文献   

3.
叶艳 《中国外资》2011,(10):41-41
<正>冒名贷款是指借款人因各种违规原因不能通过正常渠道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从而假借、利用、冒充、盗用他人名义以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冒名贷款不仅给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而且还给名义贷款人的征信记录造成不好影响,从而使征信机构个人信用数据失真。农村信用社因此产生的征信异议、投诉和诉讼案例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公布于媒体,给农村信用社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和舆论风险。  相似文献   

4.
一、银行业务中违法犯罪案件的查证方法1、信贷业务案件的查证。利用信贷业务作案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冒名贷款,挪作他用。②收取贷款本息少入帐或不入帐。③假借银行名义,收受回扣及加罚息,乱摊费用,不及时上交而中饱私囊。④以贷款为要挟行贿受贿。因此:对冒名贷款案件的查证,主要应从审查贷款手续与外部对帐入手,这类案件大多是由于作案人将资金挪作短期周转,因而手续不易齐全。在审查时要重点检查借据要素是否完备,借款人是否重复贷款等,并对担保的保证、抵押、留置和定金手续逐一审核;贷款人的私章与姓名是否一致,有无详细地址、期限与印章倘若残缺不全,就有冒名贷款的可能,在与外部对帐的过程中,也可以寻找其他途径。对收贷不入帐的,可以比照冒名贷款案件进行查证。在调查方法上这两类案件有一定共性,二者均要与贷款户互相核对便于  相似文献   

5.
农村信用社支农试点要“务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在清收非正常贷款、盘活不良贷款,工作难度相当大。这些非正常贷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有的是信用关系不好,有的是甲贷乙用,有的是私借公用。再进一步分析,早在2001年贷款证推  相似文献   

6.
当前,信用社清非盘活不良贷款难度很大.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是信用关系不好,有的是甲贷乙用,有的私借公用.通过对这些贷款的分析比较可知,当初信用社放贷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相似文献   

7.
据调查,农村信用社冒名贷款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虚构借款人或假冒“借款人”名义,以私刻假名章、制造假证件或盗用他人有效证件等非法手段套取贷款,即冒名贷款;二是在他人知情或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获取贷款,即顶名贷款;三是信用社内部人员与实际用款人恶意串通,采取冒名、顶名的手段为不符合借款条件的关系人发放贷款,即串通贷款。  相似文献   

8.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披着小额贷款外衣的贷款在运行中风险日益凸显,应引起高度重视. 它们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私贷公用,由众多村民贷款,供村集体或集体企业使用;家族式贷款,由一个家族多名成员贷款供一人使用或一个项目使用,这种情况最普遍;  相似文献   

9.
当前,信用社清非盘活不良贷款难度很大。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是信用关系不好.有的是甲贷乙用,有的私借公用。通过对这些贷款的分析比较可知.当初信用社放贷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农业银行,信用社查处贪污受贿等一批经济案件,对惩治腐败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办理经济案件中也存在不少难点。现笔者结合实际谈谈自己的体会:农业银行,信用社经济案件的难点难点之一是:作案者比较狡猾,手段隐弊。农业银行、信用社有较严密的制度,一般作案者往往不是直接地挪用库款,而是钻一些人不执行制度的空子,采取收贷不入帐,收多报少,冒名贷款,吸存不记帐、套取联行资金等多种手段进行贪污受贿。如凭祥市夏石信用社陆国凡(已被逮捕归案)以冒名贷款、收贷不入帐和吸存不入帐等手段贪污挪公款,其作案时间长达三年之久。  相似文献   

11.
农行铜仁分行面对贷款业务中的虚假行为,高举案件专项治理的的利剑,向不良虚假行为打开杀戒,剑锋直指个人住房、商用房、汽车、贷款质押和生产经营以及私贷公用、冒名等贷款业务中的虚假行为形成的个人不良贷款。  相似文献   

12.
借冒名贷款给中小金融机构带来巨大损失,在处理借冒名贷款问题过程中,仅仅以借名、冒名手段进行划分,虽然有便于理解的优势,但是此种方法不易分析行为人主观与客观联系,涉及具体问题时不易区分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而指导对相关人员采取对应的措施。因此,本文运用法律分析技术,对借冒名贷款发放相关人员主观和客观行为进行分析,明晰借冒名贷款的几种情形与对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信贷隐性风险。贷款隐性风险主要表现为:A、贷户经营中的潜在市场经营风险。信用社在贷款决策发放过程中,往往侧重于贷时贷户经营状况的审查把关,对其贷后的产品生命周期,市场份额和竞争能力预测不够,隐性的市场风险就可能已经潜在,如不及时发现预防,往往风险难以避免(有的甚至贷款还未到期,贷户经营已经关停)。B、贷款对象的信用履约程度下降,逃废债务行为严重。有些账面反映为正常的贷款可能随时面临着贷款企业改制,贷户躲逃等而变为风险。C、信贷操作手续,贷款方式存有漏洞,资产保全难以奏效。如无效抵押,质押或担保,诉讼失去时效,抵贷资产难以变现等等,造成贷款实际偿付率降低。D、贷款的集中风险,最大一户。特别是“顶冒名”,“垒大户”贷款风险更是难以识别,更具有危害性。  相似文献   

14.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披着小额贷款外衣的贷款在运行中风险日益凸显,应引起高度重视。它们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私贷公用,由众多村民贷款,供村集体或集体企业使用;家族式贷款,由一个家族多名成员贷款供一人使用或一个项目使用,这种情况最普遍;化零为整,即一人冒用或借用多人身份证件及贷款证,套用小额农贷,少的涉及三五户,多的能涉及上百户;  相似文献   

15.
这里所谈的“冒名贷款”是指实际借款人在不符合借款条件下,借用或盗用名义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和印章向信用社办理10万元以下的农户贷款。冒名借款人有信用社内部人员也有社会人员,有的“冒名贷款”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演变成为经济案件。“冒名贷款”在基层信用社的频频发生,暴露出农户贷款管理存在一些弊端。  相似文献   

16.
自2009年初以来,鹤岗市国有商业银行农户贷款发展速度较快,对推动地方农业生产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受到目前市场竞争不规范,信息不对称,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因素影响,农户贷款风险较大,易出现贷款审查不严、贷款手续不全、逆程序放贷、调查不到户、担保不到场,甚至可能出现多户贷一户用、冒名贷款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一、冒名贷款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化整为零,垒大户放款,加剧信贷风险这类冒名贷款的特征为借款主体和用款主体不一致。目的是化整为零,垒大户放款,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他人贷款自己使用,二是多人贷款一人使用,三是个人贷款企业使用。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丹东地区陆续发生了几起顶冒名贷款事件或苗头,虽然损失额度不大,但危害和影响却十分恶劣,引起了银监部门和农村信用社经营者的高度重视。为及时建立流程制约体系,有效防范顶冒名贷款风险,近日,丹东银监分组织人员对辖内部分农联社防范冒顶名贷款工作措施进行了调研,并与辽宁省农联社丹东办事处一同总结和提出了六条防范顶冒名贷款发生的工作措施,从而奠定了农户顶冒名贷款风险管理的工作基础。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涉农金融机构频繁发生信贷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贷款的案件。例如,笔者所在地区某信用社主任毕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以121户农户名义发放冒名贷款81.2万元,供朋友使用;某信用社出纳员利用职务之便,以78户农户名义发放冒名贷款42.9万  相似文献   

20.
自2008年5月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截止2012年9月30日,全国小贷公司共有5629家,贷款余额5329.88亿元。小贷公司在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肯定和扶植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对其的监管和引导,特别要关注道德风险,严范关联交易。对于小贷公司而言,关系人贷款(含变相的关系人贷款,如关系人担保贷款、冒名贷款等)为关联交易的一种最主要的形式,也是风险最大的关联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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