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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权和股权相融合的组合金融工具,一方面其给证券市场的证券需求者提供了一项可以自由选择转换为股票的权利;另一方面,发行证券的公司能以更低的利息成本筹集资金。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单独确认转换权的价值,并采用增值法进行计量。本文立足于新会计准则,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进行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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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及其会计处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何大庆可转换债券是国外60年代以来较为流行的长期筹资方式之一。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这一筹资方式对我国企业界和投资者来说已不再陌生。1992年深圳宝安公司发行了我国第一张可转换债券,时隔一年之后,上海中纺机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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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上的两种不同观点长期以来,人们对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日和以后期间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着分歧意见。分歧的原因在于对可转换债券性质认识上的差异。一种观点认为,可转换债券具有负债和权益的双重特征,应将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价格在负债和可转换权利之间进行分配。即发行证券收入的一部分应作为将耍转换普通股的权利,贷记资本公积帐户,其量度为此项债券的发行收入扣除不带转换权的类似证券估计价格的差额。其剩余部分才计列为负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第40号准则(金融工具》(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凡附有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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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开始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试点工作.四年多时间里,仅有南化转债、丝绸转债、茂炼转债三个国有重点企业转债和机场转债、鞍钢转债两个上市公司转债获得批准发行和上市流通,筹资总额47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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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s)是一种兼具股权和债权性质的组合金融工具,债券的持有人可以在债券发行一段时间后至债券到期日止(即转换期限内),按照内定的条件(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将其持有的债券转化成为该公司一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当然,如果转换对债券持有人反而不利,债券持有人可以放弃转换,在到期日收取本息。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可以从债券投资转换为股权投资的债务凭证,兼具债券的安全性和股票的灵活性是当今国际金融市场颇具魁力的筹资工具,在全球范围内已被上市公司广泛应用。我国也已有数家上市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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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可转债市场虽然才刚刚起步,但已引起了广泛注意。随着证监会提高股票增发门槛的举措出台,许多上市公司已在考虑将可转债作为再融资渠道。本文将简述我国现行对可转债的会计处理,并在此基础上介绍加拿大的处理方式。先以我国为例。假设A公司于2001年1月1日发行1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票面利率10%,三年到期,每年12月31日付息。债券实际售价118,500元,市场利率8%。发行两年后,公司可行使转换权,每1000元面值的债券转换50股面值10元的普通股。在发行日作会计分录:借:现金118,500贷:应付债券100,000应付债券溢价18,500在2001年12月31日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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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创新产品,自证监会2006年5月公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念后,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就受到市场的热切关注,多家上市公司纷纷提出发行分离式可转债的申请,并成功发行。本文拟对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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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混合债券,它是指企业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我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以记名式无纸化方式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一般为3至5年。我国股票发行方式采取按面值发行股票或溢价发行股票等方式。与股票发行方式不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折价发行、溢价发行,也可按面值发行。本文拟就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谈一点粗浅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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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融资普遍给予认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节约股本,成本又相对较低;在股市低迷时,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融资比新股更具优势。专家预测,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的实践历史相对短暂,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就其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辅助费用财务处理,进行简要探讨。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含义和性质作为一种混合金融产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达资本市场的兴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1992年,我国进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首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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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创新产品,自证监会2006年5月公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念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就受到市场的热切关注,多家上市公司纷纷提出发行分离式可转债的申请,并成功发行。本文拟对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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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国际金融领域内新的融资渠道、融资商品、融资方法等也必然渗入到我国的证券市场。200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第2号令《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进一步对我国的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和监督进行了规范。本文以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展过程中的、具有代表性的宝安转债等例进行比较分析为基础,对如何规范我国机 场 转 债2000.2.25—2000.3.813.5亿元五年0.8%以前一个月的股票平均价格9.73元为基准,将转股价格定为10元,溢价率为2.77%送股或转赠股本:P=P0/(1+n)增发新股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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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按可转换债券的经济实质确认、计量和报告其发行收益,是可转换债券与生俱来的难题。从一般债务法到分离债务法以及我国新准则的处理方法,已经取得较大进展。但真正触及到经济实质的会计处理方法仍需继续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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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可转换债券的深层次分析。2001年4月28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及其三个配套文件正式出台,这标志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成为我国一种常规的融资品种。截至2002年10月31日,已经有阳光转债、万科转债、水运转债、丝绸转债以及燕京转债等5家陆续在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上市,而且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已经发布了发行可转债的消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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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中国证券市场上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引言早在1992年,深圳宝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已发行了中国第一个可转换债券。可是,直至2001年,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可转换债券仍然是屈指可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投资者对它还不太了解,投资热情不高。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证监会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规定非常严格,有资格发行的企业非常少。按现行的可转换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只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也可以说,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只是处于成熟期的企业。但是从可转换债券的本质特征来分析,可转换债券主要适合于成长期的企业。近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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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兼具债性和股性以及期权性质,运用混合证券理论的定价分析方法,分别从债券价格和买入期权价格两方面着手,同时考虑可转债的其它主要条款,可以简要确定其理论价格。联系到证券市场,本文所述模型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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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特征的重新诠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可转换债券的交易特征难以确定,所以可转换债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就成为会计的难题之一.本文在对前期文献中的可转换债券交易特征不同解释的基础上,对可转换债券交易特征进行了重新诠释,从而为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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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8日国务院证监委正式决定在我国进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试点、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又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这对我国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建立我国自己的转债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我国公司转债发行两种途径的情况比较可发现,境外发行与境内发行在融资规模、转换价格、债券利率和顾及投资者利益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就给我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转债发行存在“双重标准”,产生“双重标准”的原因是什么,它对我国转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会有怎样的影响?下面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