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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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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1年,国家和上海市开始实施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政策,拆迁补偿从“数人头”转变为“数砖头”,从而使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成为了一项关系动迁居民切身利益,乃至影响到城市建设进程的重要工作。2003年,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工作,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建设部出台了《城市房  相似文献   

2.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于2001年11月1日颁布施行。在“市场评估”这一新的拆迁补偿机制下,2002年我市中心城区共拆迁房屋面积125万平方米,拆迁居民25,000多户,拆迁量创我市历史之最。如何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真正走向市场经济,如何对拆迁补偿评估工作实施有效管理?我们的做法有以下三点:一、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配套文件我们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操作暂行规则》、《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房屋拆迁管理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补…  相似文献   

3.
一、拆迁“评估难”,弱化了拆迁评估价格在安置补偿中的权威性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上述规定明确了拆迁补偿方式、补偿依据和补偿标准,强调了拆迁评估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及其权威作用。但在目静拆迁难”的环境条件下,拆迁“评估难”成为“拆迁难”的“孪生体”,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致使评估价格在实施拆迁补偿中,难以体现其作为补偿依据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相似文献   

4.
某市2002年根据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居民王某的房屋被划入拆迁改造范围。当时,该市拆迁机构与王某达成《房屋拆迁协议》,对王某依法进行了补偿。2003年,王某以拆迁机构未足额补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收回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5.
天津市房屋拆迁工作遵循“依法拆迁,以情拆迁,文明拆迁”的工作原则,在推动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各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该看到,由于拆迁量较大,信访量有所增加,动迁进度明显放缓,滞留户增多,其主要原因是新的拆迁办法以实物还迁为主改为货币补偿为主,  相似文献   

6.
在城市房屋拆迁中,产权手续不全房屋(含无证房)的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是拆迁工作的难点。自2002年5月成都市实施大规模危旧房改造以来,累计拆除此类房屋16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3.5万户。  相似文献   

7.
一、当前城市房屋拆迁的困境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应该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补偿被拆迁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工作的市场化,立法本意是维护住户合法财产权。拆迁补偿法律关系是一种平等自愿协商的法律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从各地实施旧城改造看,目的是造福于民,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相似文献   

8.
八面来风     
《蜀都房地产》2000,(7):27-29
上海4个月5万户居民贷款圆购房梦,北京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为“放心房”、“放心中介”鼓掌,贵州“房屋银行”走出租赁新路……  相似文献   

9.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中发现,大部分被拆迁户普遍认为:房屋拆迁是被动进行的,应该实行拆一还一,不付差价;或者得到的补偿款能够购置与被拆迁房屋相同地段、相同类型、相同面积的房子。这些观点表面上看是要求被拆迁的“旧”房与安置的“新”房等值,实质上是对提高现行拆迁补偿标准的期盼。毋庸置疑,补偿标准是房屋拆迁的敏感话题,能否得到合理补偿,也是解决目静‘拆迁难”的关键所在。本文从房屋拆迁“以旧换新”被拆迁人该不该支付差价切题,试图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对新时期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管理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合理调整房屋拆迁补偿形式,以人为本,有利于房屋拆迁矛盾的转化为避免以往房屋拆迁安置中经常发生的“空挂户口”等问题,目前在各地的拆迁政策中,一般都不再考虑人口的因素,拆迁补偿标准都是以房屋面积为基准,拆多大面积补多少钱,强调了“等价交换”的原则。现在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标准中,不仅考虑了房屋本身的结构状况,而且也考虑了房屋所处的区位等因素,应该说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标准已逐渐向市场价格靠近了。但是这并不能化解被拆迁居民的不满情绪,因为政府只要进行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市场便闻风而动,房价也随之上涨,使拆迁补偿…  相似文献   

11.
2004年,连云港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政策规定,全年市区批准拆迁项目42个,拆迁房屋面积5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近4000户,与上年相比,拆迁项目大幅度减少(上年为70个),拆迁总量略有减少(上年为6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数略有增加(上年为3600户),拆迁工作平稳有序。  相似文献   

12.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创新的法律政策障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由拆迁许可制度、拆迁估价制度、拆迁补偿制度、拆迁纠纷处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组成。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是城市房屋拆迁中多项制度的中心环节,是涉及拆迁双方利益的根本制度。通过公共利益和公平补偿来规范政府权利和居民财产权,当前,在法律、政策及实践上都存  相似文献   

13.
一、当前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几种现象 1.官本位思想对拆迁的消极影响 当前,部分地区城镇建设追求不切实际的发展目标,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导致规划调整频繁,有的房屋修建不到10年,甚至居民还未入住,就被纳入拆迁范围,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在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上,政府定价或行政干预评估价格被视为当然,补偿安置不到位,被拆迁人超期过渡现象严重,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得不到体现;不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拆迁,采取所谓的联合执法,诉前执行甚至纵容拆迁人野蛮拆迁、暴力拆迁,导致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权乃至人身安全被肆意侵害。官本位下的拆迁弊病引起被拆迁居民以及社会各界的极大不满,尤其是新宪法颁布后,官本位的拆迁立法思想已无立足之地,拆迁立法面临变革。  相似文献   

14.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城市纷纷提出构建宜居城市的理念。在城市发展和城市宜居的建设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城市房屋拆迁改造的问题。文章通过2007年和2010年调查经历过城市房屋拆迁改造的居民,了解他们对城市房屋拆迁改造的评价,以及对宜居城市建设和城市房屋拆迁改造的认识。结论为:不同的时期、不同社会属性的居民对城市房屋拆迁改造的评价,以及对城市房屋拆迁与宜居城市建设的认识存在差异。问题的关键在于较高的房价使得居民害怕拆迁,进行二次置业。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对商品房价格进行调控,同时,增加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住房的建设。  相似文献   

15.
关于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7,自引:1,他引:7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城市主要地段的建设完成,城中村逐渐成为城市的改造重点。城中村的改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难点。在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民私房建设失控,违章面积庞大;二是改造使村民丧失一定的经济利益,因而极力阻挠;三是补偿办法与标准不统一,造成村民的不信任;四是政府缺乏有效行政手段,使城中村改造工作缓慢。现今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中,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确认、使用功能和建筑面积的确定、界定合法性的原则等,解决了补给谁、怎么补的难题。但补偿标准仍然存在很大分歧,拆…  相似文献   

16.
大规模的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使城市房屋拆迁成为一种必然,拆迁的进行一方面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保证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围绕着房屋拆迁估价问题产生了不可避免的拆迁纠纷。本文通过分析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存在的问题,提出对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7.
《中国房地产》2004,(3):18-19
上海市房屋拆迁从1991年开始,平均每年拆迁居民近7万户,截止2003年6月底,累计拆迁居民达87万户,拆除各类居住房屋4000万平方米,居民的居住水平从1990年的人均6.6平方米提升至2002年的人均13.1平方米,增长了几乎100%。  相似文献   

18.
近几年来,株洲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与商品房销售额平均每年以32%的速度递增,尤其是去年,两的增幅达94%和109%这其中,城市房屋拆迁功不可没。据统计,株洲市2003年度的拆迁总面积57.3万平方米,居全省第一,比长沙市的42.9万平方米还多14.4万平方米。另外,大量城市市政建设、旧城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有不少是在房屋拆迁基础上完成的,例如城市快速环道、铁西路、解放街、家润多等。通过旧城(区)改造和新建商品房的开发,株洲市人均住房面积由1998年的18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27平方米,同时,改善了该市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绿地增多了,交通便捷了,这些变化都与城市房屋拆迁有着密切的关系。房屋拆迁实际上是城市建设的开路先锋,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基石。然而,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拆迁难”的原因也错综复杂,因拆迁引发的矛盾也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19.
有关拆迁“补偿”几个认识盲点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年初的媒体上,读到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了四个“坚决纠正”的报道,其字里行间体现出“民为邦本”的思想,令我心情为之一振。就“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来看,在中央政府这一级已经采取了不少实质性的行动。比如,2001年公布了经修订过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取代1991年的原《条例》,将原来的拆迁补偿实行按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  相似文献   

20.
林文  马娅 《东南置业》2010,(1):60-63
公共利益是城市房屋拆迁合法存在的必要前提和惟一理由。近年,随着福建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设区市都在进行旧城改造和工业园区建设等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拆迁数量剧增。各地政府为实现自己的城市建设目标,不断扩大征地的范围,强化拆迁工作力度。与此同时,失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由于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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